广东23岁男子在公交车上见人就捅,血洗车厢…持刀乱砍致2死3伤,最高可判死刑!(视频/组图)
8月7日晚,广东东莞高埗镇发生一宗故意伤害案件,一男子在公交车上砍伤其他群众。
8月8日,高埗警方通报,事件造成2死3伤,23岁犯罪嫌疑人颜某已被抓获。
悲剧发生:公交车上发生恶性伤人事件,男子持刀乱砍乘客
8月7日晚7时许,东莞市高埗镇一辆公交车上发生伤人事件,当地居民表示,公交车上一名男子突然持刀砍伤司机及其他乘客。现场视频显示,事发后当地警方和救护车迅速赶到救援。
一份报送给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的《专报》显示,事件发生时间为2021年8月7日19时41分,东莞巴士有限公司松山湖公交公司311路粤S28585D公交车,在执行南城汽车站发往东莞火车站的营运任务,行驶至北王路口路段处时,车上一名乘客突然拿刀砍伤车上其他乘客和公司车长。
随后,持刀乘客被制服,共6名伤者送往高埗医院检查,由于医院急诊封锁,伤者伤势暂时无法确定,具体原因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
网上公开资料显示,东莞巴士有限公司是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设立的国有企业,2014年4月21日注册成立,负责除水乡片区以外全市28个镇街的公交运营服务,是东莞市规模最大的公交企业。
警方通报:行凶男子年仅23岁,致2死3伤已被逮捕
8月8日,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8月7日晚,高埗镇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造成2名群众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3名群众受轻伤,高埗分局警力迅速到场将犯罪嫌疑人颜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警方通报,嫌疑人颜某从湖南来到东莞,仅仅23岁,这正是努力奋斗最美好的年纪,究竟是无差别袭击、报复社会,还是蓄意报复,案件细节并没有公开披露,但无论任何原因,都不是伤害别人的理由,颜某的行为都堪称丧心病狂。
律师表示,无论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以故意杀人罪对其追究刑事责任,颜某都会面临最高死刑的处罚,而2人死亡这样的一个严重后果,可以推测颜某被处以死刑的可能性非常之大。
案件一经曝光,立即引发了社会及广大网友的心痛和愤怒:一方面为无辜的遇难者感到悲痛;另一方面更是对行凶者的谩骂和指责。
网友表示,“不管颜某是出于什么原因制造这起悲惨的公交事故,都不能因个人的恩怨而伤及无辜的群众,甚至使那么多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也有网友认为颜某能够拿着刀上公交车,属于公交车管理有漏洞。
引人深思:公交恶性伤人案件频发,既要“谴责”更要“反思”
近几年,因公交恶性伤人造成无辜人员重大伤亡的惨重事件是频有发生,屡见不鲜。
2009年6月5日发生的成都9路公交车纵火案造成28死,74伤;2013年6月7日发生的厦门BRT公交纵火案造成48死,30伤;2013年8月19日,河南省安阳市发生一起公交车持刀抢劫杀人案,车上33名乘客,15人被捅伤,其中2人在救治途中死亡,一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严峻的事实每次发生总是能引起我们的震惊、哀叹、痛心与批判,一而再再而三发生的公交恶性案件,是我们不能承受之痛,这俨然已成社会问题,因此面对作此类事件,除了谩骂与指责作恶者之外,更应该好好反思如何杜绝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首先,公交车为何一再成为暴戾分子制造惨案的对象?究其原因,是因为作案门槛低,公交车不可能像地铁和车站一样采取严格的安检措施,其次,全国公交车数量庞大,倘若每辆公交车配备专职的安全员,投入的财力和人力太大,基本不可能实现。
要想阻止悲剧重演,交通部门,公交车运行单位,以及我们普通的乘客,各方齐发力,从身边做起,从常态做起,一起努力去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