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补充通知
自2020年11月8日起,自澳大利亚出发,搭乘航班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凭登机前2天内在澳采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以下简称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双阴性证明),申领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航空公司在乘客登机前予以查验,对未持有效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的乘客,拒绝登机。
现将对接种疫苗人员和有感染史人员申请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进行补充通知如下:
一、已接种疫苗人员
(一)已接种疫苗人员应提供接种凭证(完成疫苗接种所需全部针剂数量)
(二)接种人员须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14天后才可进行“双检测”,原则上对接种未满14天者不予审发健康码。
(三)如核酸和IgM抗体检测均为阴性,可正常申报健康码。如核酸阴性,IgM抗体阳性,除填写疫苗接种情况、上传疫苗接种证明(au.china-embassy.org/chn/lsfw/lxdt/t1866165.htm)、核酸检测和针对N蛋白(如有)的IgM抗体检测结果外,请同时提交《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
二、 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曾确诊患有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IgM、IgG抗体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者(因接种新冠疫苗产生IgM、IgG抗体阳性除外),原则上均被视为有既往感染史,应在痊愈后完成隔离和健康监测,并进行相关检查后,方可申请健康码。主要流程包括:
(一)痊愈后,需提供在当地具有资质医院进行的肺部CT或X光诊断证明(需注明“未感染新冠病毒”或“曾感染新冠病毒已痊愈”),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并在第二次核酸检测完成3天内按领区将有关证明发送至使领馆审核。
(二)通过审核后,继续进行14天自我隔离管理和健康监测,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三)经使领馆确认,符合要求的,在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核酸和IgM抗体检测, 并上传检测报告,申请健康码。
为避免耽误行程,相关人员可提前联系驻澳使领馆具体咨询。
三、有密切接触或疑似症状人员
请立即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在隔离结束后,凭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IgM抗体“双阴”证明申请健康码。
四、驻澳使领馆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检测报告和相关证明等材料,综合考虑审发健康码。如有疑问,拔打领事咨询和领保电话:
● 驻澳大利亚使馆:0434716788(工作日9:00-12:00、13:00-17:00);领保值班电话:02-62283948(24小时接听);其他咨询:02-62283979(工作日9:00-12:00语音,14:00-17:00人工)
● 驻悉尼总领馆:02 9550 5519
● 驻墨尔本总领馆:03 9824 8810
● 驻珀斯总领馆:08 9221 3729
● 驻布里斯班总领馆:07 3012 8090
● 驻阿德莱德总领馆:08 8268 8806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
+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从澳境内拨打 0011-86-10-59913991
微信用户还可通过小程序“外交部12308”一键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