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女子昏睡夜店遭4男捡尸蹂躏致死,尸体被发现时,身旁还有两盒避孕套(组图)
晚上十点多,钟情于在夜色下绽放的年轻人,与扑朔迷离的灯光相融,开启了他们精彩而疯狂的夜生活。
伴随着震耳欲聋的DJ打碟声,舞池里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疯狂地晃动着身躯,扭腰摆臀,沉浸其中感受属于自己的片刻疯狂。
暧昧而诡谲的气息笼罩着整个空间,让他们卸下原本的身份,暂时忘却现实生活中的烦恼。
即便是坐在角落,也充斥着酒杯的碰撞及失控的嚎笑。觥筹交错间,五光十色的液体细细地,浅浅地滴落,不断侵蚀着每一颗麻醉的心。
在这一片孤独、狂欢与荷尔蒙纵横交织的夜色迷网中,守候多时的“捡尸人”开始蠢蠢欲动,开启邪恶的欲望篇章。
“捡尸”这个词,源于台湾,也有人称之为“捡死鱼”、“捡醉虾”。女生在酒吧、夜店或者KTV喝得烂醉如泥,看上去就如同一具毫无反应的尸体,任人摆弄。而男生在门口蹲点捡走醉酒女生再发生性关系,这就是所谓的“捡尸”。
台湾的“捡尸”社会现象,曾经在网络上引起众多讨论。更有网友将夜店林立的台北市信义区一带称作“捡尸大道”。深夜过后,男男女女在酒精的无情催化下,陶醉于“男爱捡、女被捡”的性爱关系。
台湾一家媒体曾连续一个月进行社会调查,发现凌晨过后,满街男女尽是瘫坐、大叫、互拥、忘情激吻,甚至当街呕吐、狂哭、上演各种失态行为。
两性专家直指,不留情感的激情,只能称为“一夜性”。
由于“捡尸”与召妓又存在形式上的不同,带有某种不可预知成功与否的征服快感,所以每天凌晨,在一些风花雪月的场所外边,总会聚集那么一批守株待兔的“捡尸人”。
更夸张的是,这些无良的“捡尸人”还为这种近乎犯罪的行为定制出“三不二有”原则和“捡尸术语”。
“三不二有”原则,“三不”是指不找有男伴、不请同类酒、不过夜;“二有”则是有酒量、有子弹(钱)。
在“捡尸术语”方面,则将“尸体”分为多种类型。
比如“全尸”,就是指醉到不省人事的女生,通常浑身散发“尸臭味”(酒味),有时候还伴有呕吐物;“半尸”约七分醉,能摇晃行走,无意识与记忆;
男人一般都偏爱捡“半尸”,因为“半尸”虽然醉,但仍有知觉,发生关系时会动,并且没有记忆。
除此之外,还衍生了一些其他圈内黑话。
比如“假尸”,通常指一些站街女或者出台小姐为了来钱快一点,假扮成“尸体”,故意让人捡去。当对方完事后,这些“假尸”通过威胁报警、仙人跳等手段,索取相应的金钱补偿。
再比如“收尸人”,就是把这些女生带走,但带走的人不代表最后跟这些女生发生关系,“验尸人”才是最后处理这件事的人。
还有所谓的“抬棺者”,帮你把女生扛到“检尸车”上。
这就是台湾夜店盛行的“捡尸”风气。
由于台北夜店门口“捡尸”现象盛行,这种奇景也成为了当年陆生在台的“朝圣地”。同济大学的庄同学表示,看见一堆喝醉的人凌晨3、4点躺在马路,真的会被吓到;还有其他陆生透露,除了他们以外,其他学生也会约好去夜店喝到打烊,想趁机看看台北特有的“捡尸文化”。
面对"捡尸"现象,许多人都会觉得是女生不自爱才会喝醉被捡走,不值得同情。的确,有些女生总是把“我可以骚,但你不能扰”当成真理,殊不知罪犯对你从来就不会手软。在众多的“捡尸”案例中,实际上有不少“尸体”都是人为制造的。
曾经捡过20多个女生的“捡尸人”透露,男生通过灌酒制造"尸体",把女生灌个七八分醉 ,通常都能成功带走!跳舞的时候会搂腰测试,如果对方不排斥的话,就是可以带回家了。
日本的“捡尸神器”流窜到台湾夜店的新闻,曾经引发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据台湾媒体报道,这款号称“捡尸神器”的烈酒胶囊,又被称作「限时炸弹胶囊」,含96%的高浓度伏特加,后劲强烈,成为一些不轨之徒性侵女性的工具,之前曾造成不少女子醉倒街头失去意识,甚至还导致大小便失禁。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捡尸酒”、“失身酒”,都成为不法之徒用来制造“尸体”的工具。
由于传统观念的原因,大多数女性被“捡尸”后,通常都选择沉默。而“捡尸案”较为特殊的地方,是由于当事人处于断片的状态,清醒后意识到被性侵都不知道被谁性侵。即便知道是谁,去提告也存在着举证困难等因素。
你情我愿的“一夜情”,变成了男人以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粗暴方式获取快感的“一夜性”,让夜店文化逐渐变味。
当这种畸形的"捡尸”风气传到大陆后,便成为了渣男们“自以为不违法”的猎艳手段。
国内某些酒吧的营销人员经常会发朋友圈,并配一张半裸躺在地上的妹子照片:
“来哦~ 喝酒哦~ 能碰到好事~”
事实上,这类配图早就被用烂了。那都是酒吧营销人员为了让男性去消费,刺激他们G点而刻意去找的图。
单身的女性去酒吧,只要不是特别丑的,基本轮不到门口,在酒吧里面就已经被别有用心的人锁定目标了。
真正的“捡尸人”并非只是随机佛系捡漏,还有一些是早有预谋的。他们把每个醉酒女生都当做单纯发泄欲望的工具,并在”捡尸群”里分享“捡尸”的照片、视频和心得体验,有时候还会共享猎物位置,像肮脏的老鼠一样躲在不知名的阴暗角落,等待着下手的机会。
他们把“捡尸”当人生游戏,炫耀“战果”。而“捡尸”数量的多少,成为了他们衡量“成功”与否的标准。
对于已经捡出经验的大神级老手,还公然地“开班授课”……
甚至在一些群里,还会看见这种交换女友视频裸照的消息……
女生如果摊上这种男友,说不定哪天被卖了都不知道。
国内相关机构曾经做过一份调查显示,性侵案件中85%以上是熟人作案,当危险潜藏在熟人身上时更加难以察觉。
一位女生跟男性朋友去吃饭,男生趁她玩手机的时候把迷幻类药物放进饮料中,然后女生就乖乖“听话”跟他走了。
你所以为的朋友,也许本身就是一颗定时炸弹,在特定的条件下触发,将你的人生炸得粉碎。
当然,出于一时兴起的陌生人“捡尸”案件也时常发生。猝不及防的罪犯,可能随时都潜藏在你身边。
一名21岁女子小A和3名姐妹相约一起到夜店狂欢,狂饮喝茫了,在门口被4名男子捡尸。随后被抬到一片卖水果的空地轮流性侵,直到隔天清晨才被发现,尸体仰卧、身旁还有2盒保险套。最终警方逮捕4人、并押往犯罪现场,上百群众围观,家属更是气得多次试图上前泄愤。
警方调阅监视器,发现小A和3名女友人一同出现在酒吧,由其中1人骑机车载送到现场,最后却被4名男子和1名细肩带女子合力抬出夜店,1名男子将小A抱上皮卡车,载至附近水果批发市场空地。
警方调查了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看到了这个4个胆大妄为的“衣冠禽兽”强奸美女的全过程,惨不忍睹。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被以强奸妇女罪名起诉,美女胃部食物残渣已送往法医处鉴定,若发现有精神药物残留,则4人还将被增加罪名。
而且这名女子也不是自己一个人去的酒吧,还有三个人,
其中一个还送她到夜店,但是后来却丢下这名女子。
还有更丧病的人渣,专门瞄准了刚刚高三毕业的女生。因为这类人涉世未深,被侵犯后通常不知道该怎么办……
在这里,我们必须要强调:
“捡尸”是违背女性意愿的暴行,涉嫌强奸罪!按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如果男性被“捡尸”的话,那很有可能会面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尴尬局面。
江苏南京就曾有一小伙醉酒后遭“捡尸”,被陌生男子强奸后出血了,去疾控中心做了HIV(艾滋病)检测,还患上了中度抑郁症。
小伙表示,在被对方强奸的过程中他感到非常难受和害怕,虽然有反抗,但因为喝了酒一切都是徒劳。事后,他向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报了案,警方搜集证据后将嫌疑人逮捕归案。可没过多久,嫌疑人就被取保候审了。
从小伙向记者展示的立案报告单可以看出,警方并没有将嫌疑人的行为定为强奸罪。因为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定义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而受害者如果是男性就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按照目前的法律,只能将其行为界定为强制猥亵。
表面上看似平静的生活,实则暗涌不断。有些人不仅是禽兽,还是处心积虑的禽兽。他们藏在角落,不经意间就会扑出来咬你一口。
夜路漫漫,无论男女,都不要醉躺在大街上考验人性。
天空并非总是蓝色的,还会透出一片无垠的黑暗,一直伸向远处,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