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深夜开保时捷进加油站,后座突然伸出一双手掐住她的脖子(组图)
“不准停,往前开!”
上海的徐女士,晚上下班后开车去加油站准备加油时,一双手突然从车后座探出将她勒住。
惊恐中,她开始呼救,却随即感受到一阵电击的痛麻感。
就在徐女士跑向工作人员求援的同时,藏在车后座数小时的陌生男子劫走车内的包,淡定离场。
2月25日上午,经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离奇的抢劫案并宣判。男子张某因犯抢劫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庭审现场
不速之“客”车里藏
去年10月底的一天晚上10点多,结束加班的徐女士和同事边聊天边走出写字楼,她热心地邀请同事搭自己的顺风车回家。大楼停车场有些昏暗,谁也没注意到徐女士车的后窗是打开着的,黑暗中一个影子正静静地猫在车后座,看着她们一左一右地打开车门坐到驾驶和副驾驶座,徐女士还顺手将包包放在座位旁的杯架上。
△徐女士的车
半个小时后,送完同事回家的徐女士来到加油站准备给车加油,停下车正准备招呼工作人员时,一双手猛地从后座探出来勒住了她,“往前开,不要停在这里!”男性低沉的声音传来,后视镜里看不清对方容貌,徐女士惊恐至极,完全不清楚自己车上何时竟藏了个人。
△事发时的加油站
一场逃不过的“劫”
其实,早在当晚8点左右,这名男子就已经上了徐女士的车。也许是因为疏忽大意,徐女士停车的时候忘了关闭后车窗,让这个不法之徒有了可乘之机,他从车窗爬进徐女士的车里,准备找找有没有值钱的东西,没想到翻动过程中,车的警报器开始响起,于是男子便一直藏在车后座,直到2个小时后,徐女士下班和同事一起来到车上。
△徐女士和同事开门上车
然而徐女士二人并未注意到张某的存在。驾车中途,徐女士在一个红绿灯路口附近将同事放下,然后独自开车回到所居住的小区,开进小区停车场后,本该回家的徐女士却发现车子该加油了,又折返出来驶向加油站。而躲在后座的男子看到加油站时心里一慌,想到车子停车加油应该会开灯,那么他一定会被发现,于是趁徐女士不备将她勒住,恐吓其将车开走。
后怕,被抓获时他随身带着电击器
在加油站里,被勒住脖子的徐女士开始高声呼救,那双手却迅速拿什么东西抵在了她的脖子上,一阵电击的酥麻痛感传来……徐女士奋力挣扎着打开车门,想从安全带中挣脱出去。
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感到有些纳闷,一直徘徊查看,但因为两人是坐同一辆车来的,所以就以为是自家人闹别扭,没有上前,直到徐女士最终从车内挣脱,跑向他们呼救,才反应过来出了问题。
△徐女士向工作人员求救
见徐女士离开车子,男子随即返回车中迅速拿着自己的包和徐女士的包仓皇而逃。
△男子拿走徐女士的包
没过几个小时,警察便在一家网吧里将男子张某抓获,并在张某处找到了徐女士的身份证和部分现金。
据张某交代,他拿走徐女士的包后,只在里面翻出了一些证件、生活用品和90元钱,于是只将徐女士的身份证和现金带走,包则随手扔进了草丛里。在张某随身携带的背包里,民警找到了袭击徐女士的电击器以及胶带等其他工具。
△张某的电击器
到案后,张某告诉警方,因他一直没找到工作又有高额外债,于是想搞点“快钱”。原本他只打算去车里偷点东西,但进去之后车子报警,他便吓得不敢再动,等车子启动后车门自动落锁,他一直没有机会逃走,本想着等徐女士停车到小区停车场趁她开门下车时偷偷离开,谁知徐女士又拐到了加油站。
当警方问他为何要对徐女士使用电击器时,张某却只说电击器是从网上购得,怕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便于反抗、逃跑,而这个电击器就是袭击徐女士的“凶器”。
“抢劫”还是“盗窃”?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张某,并针对张某的暴力行为与财务侵占故意当庭进行举证。
△庭审现场
张某称自己没有抢劫故意,只是想实施盗窃,他中途一直想偷偷溜走,却没找到合适机会。公诉人认为,从张某进入徐女士车辆,直到徐女士欲下车向他人呼救时,张某本有多次机会逃跑却并未逃跑, 甚至还回到车里带走了她的包,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
而且张某随身携带封箱带、电击器等作案工具,而经证据印证,张某所携带的电击器威力可以“电死一头野猪”,当张某不能通过秘密窃取方法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时,为防止徐女士反抗而先发制人,对她先使用暴力再截取财物,已经实施了客观的抢劫行为。而本案所有证据相互认定,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因此,公诉人认为,张某的行为属于暴力强行取财,而非秘密窃取的盗窃行为。
△张某网购电击器的聊天记录
庭审现场,公诉人指控,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支持了公诉意见。
检察官表示,希望此案能提醒驾驶人员,停驶车辆时,每次都要检查门窗是否关闭落锁,不要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