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修订《机保法》,涉机密人员出境返台须通报(图)
台湾传媒周一(18日)报道,台湾的法务部门廉政署近日修订《国家机密保护法》,新增涉机密人员返台通报义务及罚责。
《机保法》修正草案规定日后包括卸任最高领导人、副最高领导人在内的退离职涉密人员,无论是出境或进入中国大陆地区,返台后必须在7个工作天内向原任职机关通报,以掌握其与外地或大陆人士接触情形,违者最高可处以10万元(新台币,下同,约2.7万港元)罚锾。“行政法人”则列入台湾机密机关范畴,包括中科院、改制中的台湾太空中心都会因持有或保管台湾机密,它们的内部机密及涉机密人员将受管制,凡是洩漏或交付、刺探或收集内部机密者需负刑责,涉机密人员会受到出境管制。
草案还建议删除军情局人员资料等政府机密的“永久保密”期限,改为上限保留30年,订有2年日落条款,若该法施行后2年内未重新核定延长时限,机密将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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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5)
sammi3636
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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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
Sab-Rob
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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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还不小心点
Y-TiffaNy
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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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图什么
米修兔子
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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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吧
郑zx_
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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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针对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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