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神父性侵教徒女儿,定期去其家中对女孩进行性虐待(组图)
Richard Joseph Doyle在1979年和1982年期间在家中猥亵儿童的四项罪名被法官单独审判后被定罪。
而Doyle坚称自己是清白的。
受害者的母亲是一位单身母亲和虔诚的天主教徒。
Doyle定期去其家中,对女孩进行性虐待。
法官Belinda Lonsdale说,受害者信任成年人,尤其信任牧师,她的母亲也是如此。
他的罪行是“严重背信”他不仅是牧师,而且是被邀请到他们家中的成年人。
检察官Mimi Yeung同样表示,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她的信任和家人对她应该感到安全的地方的信任。
Yeung女士说,Doyle处于支配地位和权力地位,并在他的罪行中使用了武力,他抓住了女孩的胳膊和腿,给她带来了身体、情感和精神上的痛苦。
Doyle的律师Seamus Rafferty说,他的委托人是阿奎那学院的一名学校牧师,15岁时进入神学院,25岁时被任命为神父。
他说,Doyle几十年来在社区中一直享有良好的声誉,他的行为毁掉了很多好的工作。
Doyle服刑两年后他将有资格获得假释。
他当时根据法律被判刑,法院告诉他,如果他今天被指控,他将被指控对13岁以下的儿童进行性侵,并将面临最高20年的刑罚,而不是7年。
来源:The Austra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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