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堕胎权被推翻下一步,《纽时》:可能剑指避孕同性婚(图)
美国最高法院周五(24日)做出推翻宪法保障堕胎权的重大裁定,引发下一步会否剑指避孕、同性婚等权利的法律保障依据。有美媒算出往后26州的妇女若想堕胎,恐得跋涉近千里。
堕胎权被推翻,无法接受的民众高声呐喊。美联社
保守派占多数的美国最高法院,周五以5票赞成、4票反对,推翻数十年来影响社会深远的「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美最高法院1973年裁定,认妇女堕胎权受宪法保护),另以6票赞成、3票反对,维护密西西比州禁止15周后堕胎的法律。
美社会忧个人权利议题恐「右转」
《纽约时报》指出,周五的裁定引发美国国内左派恐惧,部分意识形态光谱另一端的人也预期,这项裁定可能开启相关个人权利议题急剧「右转」。
这些忧心来自于大法官托马斯(Clarence Thomas)的协同意见书。他在里面直接挑明,类似「罗诉韦德案」这类建立相关权利的法理先例,都应重新思考。此外,这次裁定的理由书内相关依据,也已然隐含对一系列类似先例的质疑。
《纽约时报》指出经过几代人努力,才使当代美国最高法院把一系列不成文的宪法权利纳入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除保障堕胎权,最高法院还废除非自愿绝育及干预人们可以选择与谁生活或结婚的法律,也将避孕和同性性行为合法化。
但这回以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为首的5位保守派大法官表决推翻堕胎权保障,认为1868年的第14修正案,仅为保障那个年代的一些宪法不成文权利,当年大多数的州都禁止堕胎,从而最高法院1973年「罗诉韦德案」裁定第14修正案保障堕胎是错误心证。
虽然阿利托在裁定理由书试图安抚人心,宣称裁定宪法第14修正案(禁止政府不公剥夺人民自由)不保障堕胎权,不应被扩大解读,然而提出不同意见的3名自由派大法官要外界别天真,直言「别相信这些多数派会就此罢休」。
美3300万育龄女性想堕胎得跋涉近千里
裁定不代表堕胎在美国全然非法,而是堕胎合法性的问题已非联邦层级,改交由各州决定。华府特区与至少16州仍维持堕胎合法。
有美国媒体指出,目前至少22个州有明文禁止堕胎,另有4个州表明会订立类似法律。最高法院推翻宪法保障堕胎权,今后生活于已有或预期将有堕胎禁令州的美国育龄女性估计将达3300万人。
美媒根据研究生殖的「葛特马赫协会」(Guttmacher Institute)相关数据分析,推估这些所居地禁止堕胎的女性,若想到其他堕胎合法的州做手术,恐得往返奔波552英里(883公里)。
另据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UCSF)「促进生殖健康新标准」(ANSIRH)计画本月公布的一份研究,预估全美目前790间堕胎诊所恐超过1/4要关门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