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着屏幕,我的女儿被猥亵了!”湖南九岁女童自拍裸照,还称:我在应聘童星(组图)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网络带给人们高效便捷和新鲜事物的同时,也隐藏着灰色地带。
一些人甚至会利用互联网形成的虚拟空间作为犯罪工具和场所,对孩童下手...今天就让学爸带大家看看啊这件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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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9日,小悦(化名)所在的QQ群中,名为“婷儿”的人主动添加她为好友。
“婷儿”自称是湖南某电影集团影视培训学校的副总经理洪某(女),并表示有机会推荐小悦出道当明星。
年仅9岁的小悦本就怀揣童星梦,不疑有他,按照“婷儿”的要求,把姓名、年龄、身高、在读学校基本信息都告诉了对方。
眼看着鱼儿上钩,“婷儿”的陷阱继续步步设置。
不久后,“婷儿”告诉小悦,导演对她很满意,但需要她拍摄一段有诱惑表情和声音的视频,在反复对视频的否定中,最终要求小悦不穿衣服拍摄,动作要求也越来越淫秽。
“虽然觉得这种视频不是很好,但觉得明星梦就在眼前,小悦还是按要求做了。”三番五次裸聊后,“婷儿”并未收手。直到小悦父亲偶然发现两人的聊天记录,最终才报案。
02
警方立案后,吴江区检察院也被第一时间邀请介入调查。经过一个月的研判,警方发现,所谓的婷儿并非女性,也不是什么导演,而是湖南40岁的男性邹某。
办案警察认为,犯罪分子实施的隔空猥亵可能并非一次,通过对其手机数据恢复发现,在外省还有多名受害人。
原来从2013年开始,被告人就以“童星站姐姐”为昵称,并标注其为女性,以网络招募童星为由,长期、多次冒充童星公司招募人员。
骗取渴望成为明星的女孩子的信任,让其相信“她”就是一名招募童星的姐姐,来放下防备心。被告人长时间潜伏在粉丝群、童星群里,发现哪些小女孩表现出急于出道的热情后,就会针对性地去添加她们的个人QQ。
还称要招募童星当然要配合做表演,要先做身体检查,要看看你的表现力,就让这些小朋友做一些非常让人难以接受的动作。
于是要求应聘的女孩子模仿对方事先从网上下载好的淫秽视频动作,通过QQ视频聊天等手段,观看聊天对象幼女裸体,并将不雅动作录像截图保存在其家用电脑中,供自己观赏。
经调查,其共猥亵女童11人,有3名女童拒绝了拍摄裸照和视频的要求,2名女童因证据关联性不够,检察机关在起诉时没有纳入。
本案中,聊天过程中被告人还要求小栗完成不雅动作并要求对方自行实施猥亵行为,为严重损害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与实际接触儿童隐私部位的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涉嫌强制猥亵罪。
03
智能手机的普及率越来越高,使用者也越来越低龄化,“隔空猥亵”成了利用互联网猥亵、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态。一些龌龊的犯罪分子以交朋友、招募童星等借口结识未成年人,威逼利诱未成年人按他们的要求,做出一些不雅动作,以满足自己的欲望。
很多人认为,猥亵儿童罪的前提是对儿童身体的接触,比如抠摸、搂抱、吸吮、舌舐等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定义为“猥亵”。
其实不然,法律并没有规定“猥亵”的前提必须是“身体上的接触”,只要威逼利诱未成年人展示隐私部位,就达到了猥亵的标准。
更何况,用卑鄙手段窥视儿童隐私部位,给孩子造成的阴影无法估量。“‘隔空’猥亵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态,区别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具有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广的特点。
类似利用QQ、微信等社会软件展示自己或让对方展示性器官的行为,是不同于传统的新型性侵行为。这种非直接接触的隔空性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罪,关键要看该行为是否符合某种犯罪的构成要件。
家长们一定要多引导孩子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一旦发现孩子遭受不法侵害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