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女子买新房每晚恐怖噪音响起,整整10年,获赔3万刀(组图)
好不容易攒钱买房安家,本以为是幸福新生活的开始,却被公寓噪音折磨得苦不堪言... 如果你是房主,怎么办?
多伦多一华裔女子,在经过长达十年的噪音折磨后,怒将公寓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判决获得赔偿$3万元,终于结了这些年的身心煎熬。
据媒体报道,该业主是黄凤玲女士(Fung-Ling Wong)。
2010年,她看中了大多伦多地区北约克市的一栋公寓楼,买下底楼101单元,却没想到,搬新家后,不管白天黑夜,只要在家,就能听到很大噪音,十分崩溃。
噪音一会儿是砰砰响,一会儿是机器处理声,时而有,时而没有,不仅影响心情和生活质量,晚上也难睡个安稳觉。
本以为是一时施工造成的,然而没完没了,长达十年!
哪里来的噪音呢?
黄女士住的地方与垃圾房只有一墙之隔,要知道,这间垃圾房是整栋高层公寓所有居民垃圾槽的终点。
也就是说,其他业主从不同楼层,把垃圾从滑槽扔下时,全部落在这间垃圾房,发出撞击坠落声,除此之外,垃圾压实机还会发出“砰砰砰”处理声。
更糟糕的是,她在家里都能感受到垃圾处理系统运行时产生的震动。
长期以来,不断的噪音让她神经紧绷,精神崩溃。
新家成噩梦,黄女士实在受不了,在搬进去的一年内,不断向公寓管理部门提交投诉信。
公寓委员会收到大量投诉后,来黄女士家做了噪音测试,发现确实有问题,于是对垃圾系统进行了维修,并通知居民们晚上不要使用垃圾槽。
但这些措施并没有改善噪音环境,黄女士还是日夜遭受噪音折磨。几年内,委员会屡次采取补救措施,都不成功。
2018年,一家测试噪音的公司受托来测,发现黄女士屋内的噪音对人是“不可接受的”。黄女士被报告结果吓着了,更加担心噪音对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然而,委员会常年接受到她的投诉,只是习惯性的派人验证噪音报告结果,一拖再拖,并没有采取什么措施,也没有什么解决方案。
拖到去年,黄女士终于忍无可忍,向安省高等法院提交申请,要求该公寓解决噪音和震动问题,并要求支付滋扰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法庭于去年11月开始审理,法官Susan Vella于上月公布了裁判。
法官指出,根据《共管公寓法》(Condominium Act),管理公司负责维护、维修、运营公共要素,还要执行自己的规定,确保垃圾槽在夜间关闭。
法官裁定,管理公司的确违反了其法定职责,也违背了黄女士对住居公寓的合理预期。本来她买公寓住,是应该享受应有的宁静。
而且,多次投诉无果,也是管理委员会的失职!
法官写道:“本案的突出之处在于,问题在10至11年的大部分时间里一直不解决,只是采取了断断续续的措施。”
法官下令该委员会向黄女士赔偿3万元,并让其工程师继续根据建议进行补救工作。无疑,这笔赔偿费将由整栋楼的业主来承担。
这个案例对于试图逃避法律责任的共管公寓委员会而言,是一个重要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