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1.17亿元人民币 中国司法部原部长傅政华认罪(图)
据联合早报报道,中国法院星期四(7月28日)一审开庭审理司法部原部长傅政华受贿和徇私枉法案,傅政华在庭上认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傅政华的案件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对受贿部分公开审理,徇私枉法部分则因涉及国家秘密不公开审理。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傅政华在2005年至2021年,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2400万新元),数额特别巨大。
傅政华也被指,在2014年至2015年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其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致付卫华长期未被追诉,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追究傅政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傅政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傅政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中国官方去年10月通报,傅政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今年3月公布他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傅政华之后被批准逮捕。官方本月较早前公布,傅政华被提起公诉。
据极目新闻报道,公开资料显示,傅政华,男,汉族,1955年3月生,河北滦县人,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分校法律专业毕业,法学硕士学位。
傅政华是一名“老公安”,大部分工作经历集中在政法系统,曾参与调查、侦破“1996年运钞车抢劫案”“1997年白宝山案”“门头沟袭警案”“黄光裕案”等多起大案、要案。
2013年8月,傅政华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同时兼任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18年3月,傅政华任司法部部长、党组副书记。两年后,2020年5月,傅政华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10月2日,傅政华任上落马。
2022年3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傅政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消息。
2022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对傅政华作出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