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护士自拍性爱片,已婚医生狡辩:我有生理需求才外遇(图)
林姓已婚男医师外遇女护理师,被妻子提告要求2人连带赔偿100万元。林辩「我是正常人有生理需求,所以才有婚外情」,台北地方法院审酌2人有自拍性爱影片,判林和护理师应连带赔偿40万元,可上诉。
妻子主张,她和丈夫2005年结婚,2020年协议离婚,但她2019年11月间发现丈夫和护理师嘿咻、发生婚外情,侵害她的配偶权,要求两人赔偿100万元精神慰抚金。
林姓医师反驳,他和妻子协议离婚时已约定互相抛弃损害赔偿请求权、刑事责任追诉等,认为妻子不得再提告;他说,他和妻子长期感情不睦,家庭全靠他日夜辛勤工作维持,妻子却以无法负担照顾小孩为由,搬回娘家居住,无视公婆长辈,造成婚一破裂。
他说,他和妻子离婚是因双方长期没有夫妻生活,指责妻子未尽人妻照顾家庭责任,才会感情破裂,夫妻形同陌路,「我是一般正常人,有生理需求,所以才有婚外情」。
护理师指出,她误信医师和妻子分居、讨论离婚,才会和医师交往,她深感懊悔、愧疚,而她和医师交往期间,对方多次言词羞辱、暴力相向,且医师握有她性行为影片和不堪照片,她不敢强硬分手,也让她焦虑、忧虑,持续得接受精神科治疗。
台北地院审酌根据医师和护理师间的LINE对话纪录截图、手机相簿翻拍照片、自拍性爱影片光碟等,确认两人有发生性行为、婚外情;至于离婚协议书内容仅就「夫妻财产分配」约定抛弃损害赔偿请求权、刑事追诉,审酌一切情状判两人应连带赔偿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