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放火致人烧伤坠楼,嫌犯被认定重度抑郁发作(组图)
2021年8月13日,浙江工商大学的宿舍内,已经毕业一年的李韶(化名)被烧伤后坠楼,经鉴定损伤构成重伤二级,放火者系该校斯洛伐克留学生ZM(化名)。目前,ZM已被逮捕,案发时认定重度抑郁发作,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封面新闻记者从家属及代理律师处获悉,该案件将于8月10日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案由为放火罪。
案发地点 ZM的宿舍
毕业一年后返校探望同学,宿舍内被烧伤后坠楼
8月8日,家属李菁(化名)告诉封面新闻记者,2020年,李韶从浙江工商大学毕业,在校期间曾参加创业大赛多次获奖,也是在比赛中认识了斯洛伐克留学生ZM,但两人只是同学关系。“她在校期间一直在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做学工助理,跟那边的老师同学都很熟悉。”
李菁称,2021年7月,学校老师告诉李韶ZM在上海因故被拘留。同年8月4日,学校老师再次通知她,ZM将于两天后释放,让她去接人,李韶委婉拒绝,但答应在ZM回校后见他一面。“具体为什么会让李韶去接,她自己也不清楚,只是之前确实在那工作过,是很熟悉的老师,她就没有多问。”李菁说。
ZM回到学校后,2021年8月13日,李韶联系他在校外见面,ZM答应了却没有出现,出于担心,李韶进入宿舍找他。李韶和朋友的聊天记录中提到:“他出来状态不好,老师那天让我去接我没去,现在看看。”
李菁表示,李韶进入宿舍后,问候了ZM的近况,原本交流十分正常,她没有任何防备,看到时间晚了要离开时,ZM突然锁了门把她推回宿舍,还拿出刀威胁她。“李韶说是像水果刀,但是比水果刀大很多的刀子,她害怕了就联系宿管阿姨上来开门,ZM听到宿管的声音就把酒精泼在她身上,点燃了打火机。”为了逃生,李韶爬出阳台从4楼坠落。
李韶的同学向家属提供了ZM曾因纵火受到处分的文件,由国际教育学院在2020年3月5日发布,文件称 ZM于2020年2月25日在金沙港生活区故意纵火,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国际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浙商大学[2016]116号)第十七条之规定,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8月9日,封面新闻记者就以上问题向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求证,工作人员表示对相关事件并不清楚,具体情况由学校宣传部统一回应,封面新闻记者多次致电学校宣传部门,均未能接通。
李韶被鉴定为重伤二级
受害人重伤二级,嫌疑人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一份浙江省中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显示,2021年8月14日凌晨,患者因“烧伤伴高处坠落伤3小时余”入院,入院诊断为全身多处烧伤(36%)、腰椎骨折、多发性盆骨骨折、双侧跟骨骨折、双足多处骨折、右外踝骨折、面部裂伤(下颌)、创伤性休克。
李菁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事发后当地公安介入调查,ZM因纵火罪被逮捕,法医鉴定他当时抑郁症发作。李韶的伤势非常严重,经鉴定达到重伤二级。
2022年3月2日,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分局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称,有关人员对犯罪嫌疑人ZM有无精神障碍或智能障碍,有无刑事责任能力进行了法医精神病鉴定。鉴定意见是“1、精神医学评定:案发时重度抑郁发作,伴有精神病性症状。2、法定能力: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李韶诊断书
2022年4月2日,上述警方出具对李韶的鉴定意见通知书,称有关人员对其所受损伤进行了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意见是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嫌疑人因放火罪被起诉,案件将于10日开庭
律师严华丰在案发后曾为李韶提供法律帮助,他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案件目前已经起诉到法院,将于8月10日上午开庭,ZM的犯罪行为被定性为放火。“ZM为阻拦李韶离开,反锁房门,在宿舍里泼洒酒精并点燃,导致李韶身上着火,火势迅速蔓延,李韶为逃生从阳台掉下摔伤。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系对不特定人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在性质上要比故意伤害罪更为恶劣和严重。”
李菁也确认,该案将于8月10日上午9:15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我们肯定是希望能重判,李韶到现在病情还是很严重,神经痛得睡不着,早上也能听到她哭叫。因为家里无力负担治疗费用,医院也不能住了,只能在医院附近租了房子。前期学校垫付了部分医疗费,但现在治疗是暂停的。”
8月10日,封面新闻记者多次联系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分局政治处,未获回应。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则表示,案件情况目前不便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