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组织严厉谴责香港国安法判处未成年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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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发言人沙姆达萨尼(Ravina Shamdasani)周二(10月11日)在日内瓦表示,香港“周六又有5人被判刑,其中4人未成年,这让我们警醒”。
一直以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以及其它人权组织不断对香港国安法产生的负面影响表达忧虑。图为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发言人沙姆达萨尼(Ravina Shamdasani)。
沙姆达萨尼说,“虽然人权事务委员会已做出明确建议,我们仍一再地看到国安法还在继续实施,包括针对青少年。”她说,“我们呼吁香港的司法以及执法同国际人权法规定的义务保持一致”。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今年7月要求大陆政府采取具体步骤重新审核香港国安法,而在此期间暂停实施,但香港法庭在10月8日还是首次将数名未成年人依照《香港国安法》宣判有罪。他们将被监禁在一个教导所。
国安法指定法官郭伟健宣判时表示,被告鼓吹以无底线流血革命来推翻现有政权。法官认为被告的演说反映,他们主张“武装起义”和“流血革命”是港人的唯一出路,不认同和平、理性、非暴力,批评那是伪民主。法官认为,本案案情节严重,只能严惩。
被捕的最年轻的5名被告现都被判刑,他们都是中学生,最小的被捕时仅15岁,另有三人16岁,一人18岁。他们是社运组织“光城者”成员。该组织知名度不高,成员大多是年轻人和学生,创立之时香港已经实施国安法。他们透过光城者Instagram和脸书专页分别发出23篇及15篇帖文。5人于一年前被捕,后来以“传媒煽动颠覆政权罪”被起诉。
法官称为了令判刑具阻吓力,最终判5人进教导所。教导所是为14至20岁少年犯而设,羁留期长6个月至3年,实际时期由惩教署长决定。获释后,犯人仍要接受最长3年的监管,遵守当局订下的规限。
按照2020年7月1日生效的香港国安法,煽动颠复国家政权罪如属情节严重,须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则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自国安法实施以来,已有超过210人因该法被捕,其中约130人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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