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开设分公司遭台湾调查,涉违反《两岸条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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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陆委会本周日证实,行政院专案小组于12月9日发现有台湾业者涉嫌为中国短视频平台“抖音”(TikTok)在台违法从事业务活动,已即刻进行查处,并移由司法机关侦办。
据台湾《自由时报》报道,“抖音”的母公司字节跳动于11月在台湾的台中市成立“字节跳动台湾股份有限公司”,并预计招募近20名员工。台湾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中国网络社交平台服务业不得在台经营相关业务。陆委会日前也多次强调,“抖音”是境外网络平台,在台湾不得设立营业据点。
“抖音”的母公司字节跳动于11月在台湾的台中市成立“字节跳动台湾股份有限公司”,并预计招募近20名员工。
报道说,“抖音”设立分公司事件最早于12月9日,台湾行政院政务委员罗秉成针对抖音危害资讯安全问题召开专案会议时发现,并立即责成主管部门进行查处,而针对相关业者涉嫌刑事犯罪问题,也已移由司法机关依法侦办。
台湾陆委会表示,近年中方运用“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对其他国家进行认知操作渗透,且有为中国政府搜集用户个人资讯的高度风险,这已引起各国的重视并采取反制措施。台湾政府基于资讯保护,除已重申禁止公共部门使用中国软件外,陆委会还将持续通过宣导,强化国人使用网络的安全意识,深化对网络讯息的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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