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中国选手被同时禁赛,斯诺克赌球为何这么常见?(组图)
一、“大球月”的“小球丑闻”
无论有多少赌徒,在这个被世界杯支配的月份里,动辄叫嚣“假球”、“黑哨”、“上天台”等等,最终,却是“小场地”上的斯诺克赛事先爆出了假球假赛的雷。
自2022年10月底开始,到2022年12月12日的大面积爆雷,再到一日之后中国台球协会对国内违规球手处罚的跟进……至今已有7位知名斯诺克球手,包括但不限于梁文博、颜丙涛等,因涉嫌操纵比赛打假球,遭到了世界台球联合会、中国台球协会的禁赛。
图截自中国台球协会官网
而此次斯诺克赌球爆雷事件,也一时抢走了世界杯的不少风头:被外界公认为是“绅士运动”的斯诺克,为何会有如此大规模的假球事件出现?为何即使是世界级的斯诺克球手,也摆脱不了与假球“不明不白”的关系?作为管理机构的世界台球联合会,又如何对这项需要兼备智慧和毅力的运动中可能出现的假球现象,进行专业的打假?
二、绅士运动不绅士——历史上的斯诺克赌球事件
斯诺克一向以运动员们文质彬彬的白衬衣、西装马甲、领带/蝴蝶结装束以及相应的“绅士风范”而著称,但这项运动在发展历史上可没那么“绅士”。
早在上世纪初斯诺克运动刚刚兴起时,一人包揽了前十五届斯诺克世界冠军的“斯诺克苏丹”乔·戴维斯,就曾被公众怀疑和博彩集团有着密切的关系。
作为最早享誉世界的“斯诺克先生”,乔·戴维斯不仅是一位球手,其还在长期的职业生涯中拥有另外三个身份——他长期担任世界斯诺克职业球手协会主席,是20世纪初英国最主要的台球比赛场地莱斯特广场大厅的共同所有者之一,并且是最早的斯诺克电视转播合同成功谈判的汗马功臣。
“斯诺克苏丹”乔·戴维斯(资料图/World Snooker)
正因为这种参赛、管理、办赛、商业开发四合一的功勋身份,乔·戴维斯拥有了可以“操盘”一切的巨大权力,当时盛传乔·戴维斯直接下令在比赛抽签中作假,让实力强的球员和实力弱的球员必须“两两匹配”,以保证赛事的票房收入。此外,乔·戴维斯也被认为在一些重要比赛中,安排那些实力较强的球员故意输掉部分或者整场比赛(取决于合作的博彩相关者开设赌局或进行投注的方式),并在相应的赌局中分成。然而,对于这些古早时代的造假,今人已无从查实。
像足球这样规模大得多的职业体育运动中,虽然也不乏丑闻,但为博彩利益集团(本文所述的博彩利益集团可能是赌场,但更多时候可能只是一些赌徒组成的大小团体而已)打假球、收受博彩利益集团好处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获得收益者,至少在顶级足球赛事中已经太长时间没有出现过——自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两桩意甲赌球丑闻以来,近四十年来,“运动员/运动队收受博彩集团好处打假球”的丑闻一般只发生在次级/低级赛事中,在高等级赛事中几乎绝迹。
这倒不是说足球人士的道德素质高于斯诺克,而是通过更“高端”的造假方式——通过操纵比赛取得更好成绩、获得更高排名,从而获得包括但不限于更多的曝光、更多的奖金、更多的赞助商支持,显然是更划算的买卖。
毕竟,全世界最大的博彩集团拉斯维加斯金沙国际的总市值也“不过”370亿(2022年12月17日数据)美元左右,遑论那些大大小小的赌徒团体,谁会为了他们来得罪市值是其几倍乃至几十倍的耐克、可口可乐、苹果们呢?
但在“绅士运动”斯诺克中,“收受博彩利益集团好处打假球”的例子,可就太常见了,甚至是最顶尖的球手也会主动从事该等活动。
作为世界上最晚成立的国际体育组织之一,直到1968年方才成立的世界职业台球和斯诺克协会(“世界台联”)自成立以来,有大量斯诺克球手曾因涉嫌收受好处为博彩集团打假球而接受调查乃至被禁赛,其中包括多位世界级运动员——昆汀·哈恩、斯蒂芬·李、里奥·费尔南德斯,以及最著名的,苏格兰“巫师”约翰·希金斯。
“巫师”审判(图/英国《卫报》)
提到“巫师”希金斯的大名,哪怕是不熟悉斯诺克的一般大众恐怕也略知一二。然而,这位四届世界冠军、31个斯诺克世界大赛冠军头衔的保有者,竟然在2010年,被当时著名的英国八卦报纸《世界新闻报》“钓鱼执法”了一番——
在这次“钓鱼执法”中,希金斯和他的经纪人、前世界台联理事帕特·穆尼同意在多场不同的比赛中输掉对局,以换取总计30万欧元的报酬,两人还进一步和“钓鱼”者讨论了如何掩盖骗局、选择哪些比赛和对手,以及希金斯将如何获得钱财等问题。
事发后,穆尼不得不辞去其在世界台联中的职务,而希金斯则被禁赛六个月,并被罚款75000英镑。
希金斯被“钓鱼”的视频
然而,要知道,希金斯可是权威斯诺克运营机构世界斯诺克有限公司(“World Snooker Limited”,世界台联是其大股东)认证的1968-2020年之间的斯诺克运动“世纪最佳”[1](超过了“火箭”奥沙利文、“金块”史蒂夫·戴维斯和“台球皇帝”亨得利)——你能想象,其他运动项目中拥有类似地位的运动员,包括但不限于梅西、费德勒或博尔特,会为了30万欧元,故意输掉多场比赛吗?
三、“绅士家也没有余粮了”——斯诺克“赌局”为何多发?
在如此之多的体育运动中,为何只有斯诺克会出现世界级乃至“史诗”级别的运动员意图或直接参与打假球的事件?
这恐怕只有一个原因:和其他职业体育运动比,斯诺克运动员,哪怕是顶级斯诺克运动员,他们的收入实在是太低了。
《CEO杂志》和著名博彩网站“赌场网”(casino.org)曾统计了多位历史级别的斯诺克运动员的总收入。[2]历史收入最高的“金块”史蒂夫·戴维斯和“台球皇帝”亨得利,其历史总收入(即几十年职业生涯中包括但不限于奖金、代言费、广告费,乃至是退役后的活动费等)大概是3000万美元左右,这放在其他职业运动里甚至还不到一流运动员一年的基本竞赛工资——举个例子,达米安·利拉德2022年的工资是4249万美元,他可远称不上是历史级别的篮球运动员——更不用说和历史地位与戴维斯或亨得利相近的其他历史级别运动员相比。要知道,罗杰·费德勒因为伤病和退役,2022年基本上躺了一年,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一年狂揽超过9000万美元的收入。[3]
而像奥沙利文或希金斯,他们的历史总收入都是千万美元级别。其中,就参加运动产生的竞赛奖金而言,“火箭”和“巫师”在刚刚过去的2021-2022赛季分别拿到了82.1万英镑和41.84万英镑的奖金,分列当赛季的世界第一和第四,而这个收入只是梅西或勒布朗·詹姆斯一个多星期的基本工资而已。
而斯诺克运动员收入偏低的现状,与世界台联在斯诺克运动商业开发上的“无能”是分不开的。
如下图所示,世界台联虽然名义上也有十几家合作伙伴,但绝大多数都是体育组织、体育执行公司或体育公益服务平台,这些合作方对商业开发来说简直算是“白地”。至于剩下的还能掏出点现钱的,也就只有一些台球运动的专业装备制造商,如aramith(比利时台球生产商)和星牌(中国体育器材生产商,主要生产台球台)。
饮料、运动服装、西服正装、箱包、计时器(手表)、大型转播商……这些在其他职业体育运动中司空见惯的赞助商类别,在斯诺克运动中“难觅其踪”。也难怪世界台联直到2022-2023赛季能开出的单项赛事最高奖金,不过50万英镑(世锦赛总冠军),这大致相当于澳网冠军奖金的五分之一,或美网冠军奖金的四分之一左右,更不要说排名更靠后的其他运动员了。
世界台联2022-2023赛季赛事及奖金方案
然而,哪怕是这样的奖金数量,相对于十年之前,已经是好得不能再好了。要知道,在十年前,世界台联甚至还在搞“花钱打比赛买积分,不打扣积分”的诸如PTC巡回赛在内的“创收型赛事”。丁俊晖就曾炮轰PTC巡回赛称:“听说明年会增加到20站PTC,兄弟们还有钱吃饭吗?今年还能吃两碗方便面,明年就没那么富裕了……明年大家准备买好帐篷带好干粮裤腰带勒紧点。希望大家互相转发一下。”[4]
如此看来,历史收入千万美元级别的希金斯,在十年前一下子碰上了30万欧元、可能相当于其半年多奖金收入的“大馅饼”,被“钓鱼执法”,也就不足为奇了吧?
四、赌局如何“破局”——谈世界台联对斯诺克假球案件的侦破
对于此次多位中国球手涉嫌参与赌球而被禁赛的“斯诺克赌局”事件,公众可能更多关心的是,世界台联将如何对球手们展开调查,且如果最终对球手们“定罪”的话,世界台联到底是怎么确定球手“有罪”的——斯诺克是一项如此细腻、对技术水平要求如此之高的运动,一名运动员哪怕费尽全力也未必能在比赛中做出一记斯诺克来,世界台联又有何能力,确定一名运动员是在打假球,而不是纯粹的菜呢?
对此,我们不妨以世界台联曾经侦破的技术水平最高、被告认罪态度最差,且乍看最不像假球的一例案件——斯蒂芬·李案为基础,讨论世界台联究竟是怎么侦破公众认知中的斯诺克假球“悬案”的。
斯蒂芬·李是前英格兰著名斯诺克运动员,其职业生涯曾拿到过五个公开赛(斯诺克一级排名赛)冠军,并曾在2000年斯诺克国家杯上代表英格兰夺魁,其世界排名最高为世界第五。
斯蒂芬·李(资料图)
2012年,世界台联对斯蒂芬·李提起假球指控,指控其在2008-2009年之间的多场比赛中打假球并故意输给对手。对这一系列案例,斯蒂芬·李自始至终没有认罪,并多次上诉及提出异议。
更重要的是,斯蒂芬·李在被控假球的比赛中输给的对手——包括但不限于亨得利、马克·塞尔比和尼尔·罗伯逊,都是实力、荣誉远胜于斯蒂芬·李的世界冠军乃至斯诺克传奇。在此情况下,调查者似乎完全没理由认为斯蒂芬·李是在造假——打不过亨得利、塞尔比和罗伯逊难道不正常(斯蒂芬·李甚至还赢了亨得利)?笔者去找梅西单挑足球输了,难道也是笔者在踢假球吗?
然而,世界台联却侦破了这样一起看起来实在不像假球的案件,并对斯蒂芬·李处以了长达十二年的禁赛和12.5000万英镑的高额罚款。需要说明的是,世界台联并非独立完成了此案的侦破,苏格兰场和马耳他博彩管理局作为世界台联的长期合作伙伴,为此案贡献巨大。
对于此案,世界台联在案卷中,给出了以下对斯蒂芬·李“定罪”的理由(见WPBSA amp; STEPHEN LEE DECISION, SR/0000540006):
1.关于对斯蒂芬·李的“定罪”的核心原因在于,几个特殊的、和斯蒂芬·李有着密切联系的赌博团伙特殊的投注方式。
2.世界台联证明,这些赌博团伙之间唯一的联系就是斯蒂芬·李,他们都曾向斯蒂芬·李提供各种形式的好处,而斯蒂芬·李并没有给出其与这些赌博团伙建立合法合作关系的法律文书及依据。不仅如此,这些好处基本流向了斯蒂芬·李的妻子和保姆的账户,而没有流向斯蒂芬·李个人的账户——根据《世界台联会员行为准则》规定,世界台联会员的银行记录、电话记录、互联网服务记录、社交媒体账户、电子邮件和其他存储在手机、平板电脑、电子设备、计算机上的记录长期受世界台联监管。
3.世界台联证明,赌博团伙对斯蒂芬·李参加的特定比赛所下的赌注,比他们在其他斯诺克比赛上所下的赌注金额高得多,风险也大得多——如他们投入了大量的资金,针对一些高赔率的特殊盘口,如斯蒂芬·李究竟会在这场比赛的哪一局或几局中输掉比赛而下注。
例如,赌博团伙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押斯蒂芬·李会以1-5输给罗伯逊,会输掉与亨得利(这场斯蒂芬·李赢了)和马克·金的第一局比赛,会以0-5或1-5输给塞尔比……等等等等。
其中大量的资金是在比赛过程中、斯蒂芬·李取得一局比赛的胜利后进行投注的。
4.这些赌博团伙采取了多重手段掩饰了他们针对上述的高风险盘口的投注,如使用假身份、代理账户等,如果他们是随机进行的投注,那么这种掩饰身份的行为显然是不必要的。
5.进行上述的投注需要事先将大量资金存在博彩公司开设的户头中,这证明相应的投注是早有预谋的,而不是随机的。
6.在这些比赛进行投注并获利的第一时间,斯蒂芬·李的妻子和保姆的账户上都收到了大量的小额汇款,很多汇款的金额恰好是当时赌博团伙对一项特定赌注所获利金额的50%。此外,斯蒂芬·李的妻子在马恩岛开设的一个账户中收到过赌博团伙支付的一笔17000英镑的高额汇款,而这并不是定居在英格兰的二人日常使用的账户。
7.在这些比赛前后,斯蒂芬·李和赌博团伙有大量的电话交流,以及已经删除但被证明存在过的短信交流记录。虽然斯蒂芬·李声称这些赌博团伙为其处理了所谓的“投资业务”,但他也拿不出任何自己曾经对其“投资”的证据,包括为何要删除相应短信的理由。
8.结合上述分析和大量由苏格兰场、马耳他博彩管理局提供的证据,世界台联最终对斯蒂芬·李进行了“定罪”。
通过警方调取账户信息和证据、通过博彩管理机构提供博彩相关数据,世界台联可以很轻松地通过大量交叉证据的比对,证明球手是否在打假球、是否在说谎——这还是在赌徒们为了保护特定的球手、拒不认罪的情况下。
而对于没长着白皮的斯诺克球手,赌徒们甚至连保护都不会保护他们一下。赌徒们一旦被警察抓住,其会毫不犹豫地供出打假球的球手。近年来,亚洲有多位球手,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前职业球手于德陆、曹宇鹏,以及泰国的多位球手因打假球遭到处罚,对他们的处罚可要比对斯蒂芬·李的处罚来得轻松得多——除了像于德陆这样“坦白从宽”的情况外,在更多时候,英国警察刚一上门,赌客们会立刻卖掉球手,不但该交代的全部交代,还会顺道把警察需要的证据提供了个齐活。
五、“大禁赛”之后的中国斯诺克事业何去何从
多年以前,丁俊晖好友、国内著名台球推广人任浩江曾对国内斯诺克发展的情况给出了相当悲观的评价:
“国内职业选手不足千人,他们大部分收入主要是靠兼职做教练,一小时也就一二百元的收入,一个月下来,好一点的选手收入能够达到一万甚至两万元。另外,这些职业选手没事也可以加入各种俱乐部去打球,或者指导别人打球,他们都没有固定的收入,因此很难有经济保证。综上所述,2020年进奥运会,我觉得可能性不大,而且职业跨度比较长,最起码有一个十几年的推广期。”[5]
近十年过去了,国内斯诺克事业的发展仍难以称得上差强人意,在绝大多数公众眼中,中国斯诺克事业就等于丁俊晖一人,只要丁俊晖尚且光鲜,那中国斯诺克事业就没什么问题。
可即使是丁俊晖,他在从事代言一款网页游戏这样国外看来司空见惯的活动时,也被各路营销号带节奏质疑“什么钱都要赚吗”并被做成鬼畜视频嘲讽——真是不知道代言页游有什么不可接受的,难道让丁俊晖去学他的老对手奥沙利文,去代言博彩网站吗?
丁俊晖曾因代言页游遭到质疑,然而,他的老对手奥沙利文已经开始代言博彩网站了
而此次“大禁赛”事件,对于中国斯诺克事业的消极影响将是巨大的,特别是这些被禁赛的中国球手最终被“定罪”的可能性,要远高于他们的西方同行们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对于赌球调查,世界台联只在白人球手身上栽过跟头,这得益于欧洲赌客团体对白人球手的周密保护。而对于亚洲人球手进行的调查,世界台联依托“一打就招”的赌客们,至今还保持着全胜战绩。
毫无疑问,如果中国球手们最终真的被定罪,那他们的结果无疑是自作自受,但我们不能因此忽视中国斯诺克事业发展中长期以往存在的问题。或许此次大禁赛事件,可以给中国斯诺克事业的从业人员们敲响警钟:
1.斯诺克是一项体育运动,固然要倡导长期以来所坚持的艰苦奋斗的体育精神,但斯诺克更是一项工作,对于从业者而言,想方设法地以合法的手段生存下去,是一切发展的基础。斯诺克从业人员应该进一步扩宽思路,从多个维度扩张自己的“生存圈”——网络和线下相结合的培训开班、直播、跨界活动、合法进行更多产品品类的代言等等,而不是只把眼睛盯在球台和台球上;
2.公众应当对斯诺克选手抱有理解之心:代言台球球台可以,那代言页游如何?代言奢侈品又如何?只要是合法生意,凭什么要苛责选手们不得去做?
3.最最重要的是,中国斯诺克选手个人应秉持基本的从业道德伦理,老老实实打球和做人,绝不可参加诸如赌球在内的违法违规活动。对此,请球手们不要抱有侥幸之心,要知道,在对抗和冲突愈发激烈的当下,光你的肤色就不可能保护你安然无恙——一旦警察上门,赌客们为了自保,第一个卖掉的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