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金兰一审被判死缓。
受贿超1亿元山东省政协原常委郑金兰,一审被判死缓(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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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今(29日),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政协原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郑金兰受贿超过1亿元案,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郑金兰受贿超1亿元人民币。
对查封、扣押、冻结、退缴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及孳息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认为,郑金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其后又推翻供词及大部分赃款转移海外大部分,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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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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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5)
Jack chou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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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判死刑!這就是權力大於法律!刑不上大夫
*MING*
2022-12-2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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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多少够死刑啊?
澳洲1比1奢侈品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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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
IAM_ANSAMA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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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罪羔羊?
MrsVCyr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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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贪污的官员就是要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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