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科景甜事件发酵48小时后,又一关键人物发声!真相藏不住了(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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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张继科事件持续发酵。
官媒发声,一定要查清三个真相。
有没有人犯罪?
有没有人造谣?
有没有人浑水摸鱼?
两天前,张继科还在公开跟爆料人叫板,称自己绝对清白。
现在,多方证据爆出。
张继科不说话了。
有媒体从张继科身边人获悉:
张继科不愿意再回应事件的原因之一为“他不太愿意自己处在风口浪尖上”。
舆论之初,张继科律师积极帮忙“辟谣”。
现在也一改态度。
他解释:
目前还未起诉(爆料人)。
我也不方便发表什么言论,毕竟我不是当事人,而是代理(律师)。
现在这个案件如果要发声,还是需要和当事人有商量。
从理直气壮到避而不见。
张继科心里虚不虚,想必大家心里也有数了。
品牌方闻风而动。
安踏已经删除有关张继科代言内容。
一汽丰田也紧跟其后。
诺特兰德官方更干脆,直接宣告:终止与张继科的一切合作关系。
资本每个决策都是审慎的。
必然是经过反复权衡,判断“代言人”失去合作价值后,才可能单方面宣布解约。
这也隐隐给我们暗示,张继科,基本是凉了。
张继科是自作自受,怨不得谁。
建议女性不要跟男友拍亲密照片或视频。
后台有读者说,那要是被男友偷拍怎么办?
分手后,被对方用这些照片或视频威胁怎么办?
不骂张继科有多渣。
就来分析分析,如遇艳照威胁,女生如何自保。
02
一种情况是,对方以此威胁,问你索要钱财。
这个情况好办。
顺势而为,利用“敲诈勒索罪”把对方送进监狱即可。
有律师朋友跟我讲过一个真事。
女孩单身独居。
突然有一天,她QQ有收到陌生人添加好友。
通过后,对方发来一堆照片。
女孩点开一看,心里慌了,是自己艳照。
她为此不解,这些照片是跟前男友拍的,但照片都存在自己手机,怎么会泄露呢?
不过,眼下最迫切的,还是想着怎样解除威胁。
女孩懂法。
她先问对方,你怎样才答应不把照片传出去?
对方说,看你表现。
“我给你钱可以吗?你要多少钱才肯定答应删掉图片?”
“你自己看着给。”
“我刚毕业,没多少钱,你就说你想要多少吧“
“2万。”
“能不能再少点?”
“1.5万。”
最后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女孩给对方转账6000元。
不是QQ转账,而是银行卡转账。
钱一转,女孩随即报警。
我国刑法规定:
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敲诈勒索罪。
量刑视情况而定。
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或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或10年以上。
警方刑事立案。
不久,歹徒落网,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歹徒都坐牢去了。
女孩面临的威胁,自然也不复存在。
说到“敲诈勒索罪”,在张继科事件中,景甜也是用这一招自保。
高利贷债主用隐私照威胁,让景甜给2200万(后减为1700万)。
景甜不从。
报警。
对方最后被判7年。
不过,利用这招和对方周璇时,一定要注意几个细节。
1,尽量不要自己主动报价,而是让对方给出价格。
这个过程中也不要答应太爽快,要进行“讨价还价”,设法诱导对方多说一些胁迫性的话语。
因为“敲诈勒索罪”成立必备要素就是,一方对另一方有明显胁迫。
2,被敲诈金额不能低于3000。因为这是刑事立案的最低标准(不同地区或有不同)。
3,首选用银行卡转账(能获悉对方姓名),其次才是微信、支付宝。
4,聊天记录及时截图,打电话要记得录音。
毕竟,法律是看证据的,没证据一切都白搭。
03
不是所有人渣都图财。
还有一种人,拿到照片后,胁迫跟你发生性关系怎么办?
有个办法是,“将计就计”。
首先我们要知道,强奸罪是怎么定义的。
刑法解释: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敲重点:使用胁迫或其它手段,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我经常看到这一类案件。
“某男子以公布裸照威胁和受害女子发生性关系,最后被判X年。”
那我就在想,能不能将计就计,然后告他个“性侵未遂罪“呢?
第一步,示弱。
让他感觉你就是一个小白兔。面对威胁,好像完全被恐惧支配。
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对方放下防备,走进圈套。
第二步,假装答应,让对方提前开好房,并确定对方此刻正在房内。
然后,赴约。
到了酒店就立即报警,说自己被性侵。
这时候你们就会被带到派出所调查。
只要你提供证据能证明“自己被胁迫”,这个强奸未遂罪,对方基本是坐稳了。
建议归建议。
现实生活中,坏人可能也没有那么容易被我们牵着鼻子走。
不同情况,需要我们灵活运用对策。
但不管怎样,有一个底线就是,绝不能妥协。
为什么?
因为这没有妥协的余地啊。
当对方拿着隐私照片来威胁你时,就说明他已经没有正常人应有的良知了。
你第一次给钱了,后面还会被勒索。
一旦答应发生性关系,对方也只会拍下更多视频,然后变得更加变本加厉。
退让是没有止境的。
只有跟对方硬杠到底。
如果能把对方送进监狱是最好。
如若不行,也别怕,拿着证据直接去派出所。
中国治安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中一条便是“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报警就能立案。
立案后,你直接拍照回执单,发给对方。
然后放出狠话:你要敢发出去,老娘绝对你跟你没完!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放心,你越卑微,对方越可能散播。
你越强硬,对方越不敢轻举妄动。
因为站在坏人角度来说,传播出去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相反,自己还得面临更严重法律后果(治安处罚+传播婬秽物品罪)。
人都是趋利避害的。
坏人一旦威胁不成,剩下的,也就是口嗨罢了。
亦舒说,一个女子不知要小心到什么地步,才能安然度过这一生。
坏人脸上从来不会写着渣。
世界冠军也可能卑劣龌龊的伪君子。
生而为女,只有在隐私方面,谨慎一点,再谨慎一点——关上房门,不拍照是原则;遇到威胁,不妥协是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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