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爆了!男子在火车上被陌生人持刀杀害,警方回应!网友:怎么过的安检?(视频/组图)
5月7日,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向新京报记者证实,网传5月4日晚K435次列车上一男子被人持刀杀害一事属实,且嫌犯有案底。
警方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嫌犯35岁,重庆人,“2014年和2017年(凶手)曾两次持刀伤人,2010年和2011年曾两次被强制戒毒,(这次作案使用的)凶器是一把小刀。”
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一位民警告诉记者,事发时间为5月4日22时许,当时K435次列车行驶至湖南省衡山县到衡阳市之间,“目前,受害者家属正与集团公司、车务处和车站派出所沟通。”
据大象新闻,广铁集团律师声称,此案与铁路部门没有因果关系。
家属:行凶的刀有18厘米长
网友:怎么过的安检?
此前据四川广播电视台官方微博“四川观察”发布消息称,5月4日,K435次列车,一男子在火车上被陌生人持刀杀害,凶手当场被抓获。
死者表哥称:死者与凶手不认识,行凶的刀有18厘米长,死前最后一刻还把刀抢过来压在肚子下面。
在曝光的相关视频画面中,一堆人聚集在车厢内,有声音连续惊呼“都是血”!
受害者的母亲声泪俱下地质问铁路有关人员,“这么长一把刀,你们怎么可以随意就让他带上车”。
事件发生后,网友们也纷纷关注并热议。
5月7日,#男子火车上被陌生人持刀杀害#话题冲上热搜。
网友们对铁路部门提出质疑,说平时自己进火车站,连指甲钳、剃须刀、挂在钥匙串上的小刀、电钻等都无法带进去,一过闸机就被识别出来予以没收了。
为何这名行凶者却可以把18厘米长的刀安全通过安检,带上火车,最后引发了这次本可以避免的悲剧。
安检“不是外包人员”
刀刃长度不超过6厘米可带上火车
据死者家属发布在网上的信息,其被办案民警告知凶手是在衡山上的车。衡山站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新塘镇,站房始建于1986年,历经多次扩改建,是广铁集团管辖的三等站。
据微信公众号“广州铁路”2022年10月发布的信息,为满足旅客出行要求,广铁集团对衡山站客运设施进行提质改造。目前,衡山站由广州铁路集团长沙车务段管辖。
图源:“广州铁路”微信公众号
据12306,K435次列车每天1班,从湖北武昌于15:12出发,终点为广东惠州,抵达时间为次日5:50。
该车途径咸宁、赤壁、岳阳、汨罗、长沙、株洲、衡山、衡阳、耒阳与东莞东。全长14小时38分左右,衡山站停靠时间为晚上21:33左右。
据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发现,广铁集团招商网站去年曾发布过“长沙车务段常德、益阳南、汉寿、宁乡西站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手检业务外包”的招商项目。
图源:广铁招商官网
衡山站的安检业务是否是外包呢?记者从衡山站站务室工作人员处获悉,该车站安检业务“不是外包人员”。
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生命安全一直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点。记者发现,今年3月,国家铁路局发布了关于《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时间为3月15日至4月14日,上个月刚结束。
图源:国家铁路局
其中,第五条铁路运输基本要求新增了“铁路运输企业可以将车站安全检查业务外包,但不得以劳务外包形式转移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的主体责任。”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管制刀具为明确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锐器例如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裁纸刀等日用刀具(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手术刀、刨刀、铣刀等专业刀具为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
也就是说,普通的日用刀具刀刃长度小于60毫米,即6厘米的可随身携带上火车。
图说: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360》报道:7月1号以后,刀刃在6厘米以内的可以携带上火车。
5月8日,顶端新闻记者从中国铁路12306相关工作人员处获悉,目前上述事件,铁路方正在进行调查,“但是其实也不能听风就是雨,铁路方面规定,所有乘客乘车前必须接受检查,且不能携带管制刀具,但是根据国家铁路局、公安部此前最新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刀刃在6厘米以内的是可以携带上火车的。”
安检如非故意没有刑责
死者家属可提民事赔偿
北京市兰台(上海)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李贺超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在这一事件中,凶手涉嫌故意杀人罪,承担故意杀人罪的法律后果。
“其次,如果凶器确为18厘米的长刀,那么它就属于管制刀具,按照交通运输相关规定是不能带进火车站的。铁路安检人员没有尽到相应的安检义务,应就失职行为受行政处分。”
一般来说,安检人员与杀人事件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李贺超律师表示:“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铁路安检人员明知道凶手要持刀杀人,仍然放纵他带刀上火车。在这种情况下,安检人员才可能要承担故意杀人罪共犯的刑事责任。”
李贺超律师建议,受害人家属可以就生命权的损害,对铁路运输部门提起民事赔偿责任的请求。
上海政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李威杰律师接受东方网·纵相新闻采访时表示,根据民法典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性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组织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也规定了铁路运输企业是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铁路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
“从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火车站还是列车,对于乘客都具备了安全保障的义务。”李威杰表示,“此次事故的发生,很有可能是因为铁路部门疏于安全检查,导致了犯罪嫌疑人携带刀具登上火车,所以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不过,也有可能凶手不是通过火车站安检通道进入的,最终要根据公安机关公布的调查结果。”李威杰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