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霸凌者少年出狱3年:感觉自己好像还在里面(组图)
陈泗翰很少再想起过去的事。但这是一根拔不掉的刺,和他的伤疤一样深深嵌在身体里,无法根除。偶尔,也会隐隐作痛。
陈泗翰,24岁,他是原贵州瓮安四中学生,也是“4·30瓮安霸凌者被杀案”中刺死霸凌者的被告人。2014年10月,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泗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5年,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年前,陈泗翰假释出狱,重回社会。期间,他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工作,北漂后选择再次回到贵阳。同时,他和父母从未停止过申诉的脚步。
为了能真正走在阳光下,陈泗翰选择打破得来不易的平静生活。上个月15日,陈泗翰作为申诉主体,再次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刑事再审申请书。
当再次走入公众视野,我们问他,是否准备好了。他说,挺担心,但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
他们仍在申诉
7月的贵阳,白日燥热,夜晚疾风爽快。24岁的陈泗翰,身高一米八,身材偏瘦,他穿着简单的黑色长袖卫衣和黑色休闲裤,聊天中,细框眼镜不断从鼻梁上滑落。
陈泗翰假释出狱后,申诉的接力棒交接回他的手上。2023年6月29日,陈泗翰收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的回复函。回复函显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已就该案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7月4日,陈泗翰和他的代理律师林丽鸿一同去了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林丽鸿律师告诉潮新闻记者,省检察院做出再审建议后,已经把再审建议和卷宗送至省高院,“省高院给我们的答复是现在走立案程序,预计半个月到一个月时间,会给我们立案结果。”
目前在贵州生活的陈泗翰 于𬍛摄
陈泗翰记得三年前那个夏天,2020年8月25日,他假释出狱。
“出来那天,我没有很开心,也没有很难过,只是觉得平静。”陈泗翰说,这么多年终于过去了,要有一个新的开始了。
他将书、萨克斯、吉他……所有东西留在了“里面”,仅带走同学朋友家人写给他的信件。
出狱第一天,妈妈李惠(化名)带陈泗翰买了一把新吉他,购置了全新的衣服鞋子和生活用品,还让他跨了火盆,她认为这代表新生。但这一天陈泗翰的心是麻木的,面对即将要步入的陌生社会,他心里纠结不安。
假释期间,陈泗翰将所有的时间都给了父母。但这几年的狱中生活到底如何,他没和家人多说,只说一开始有点困难,后来就好了。
2021年4月,陈泗翰假释期结束。他开始尝试投简历找工作,但犯罪记录像一道坎,将他拦在外面。陈泗翰不曾对父母提起,但李惠却清楚记得,陈泗翰不能应聘社区网格员,类似舞蹈协会招学员的工作都不允许,她说:“做什么仿佛都限制着他。”
当年那件事情,依然没有过去。
陈泗翰出狱后,准备申诉材料同时,他决定接受林丽鸿律师的邀请,一度前往北京,在她的律师事务所帮忙。贵州孩子初来北京,吃不惯又水土不服,陈泗瀚还是坚持了一年。
律所工作让他获益匪浅,“基本律所有什么事情,我都干。”行政部、品牌部、财务部、业务部都有他忙碌的身影。这得益于他在狱中自学获得的法学专科文凭。
北漂这一年,陈泗翰很想家,最想念的是家乡那一大碗折耳根。在和林丽鸿律师深谈后,他最终决定回到贵州远程办公,协助律所在贵州的案件,“也想离家近一点,随时能回去。”
“感觉自己好像还在里面”
决定留在贵阳,是陈泗翰认为长大了的一大步。他想独立,想让自己看起来是24岁该有的样子,。
和14岁相比,24岁的陈泗翰更愿意承认自己现在是平静理智的。他可以用轻松的方式讲述过去,虽然自卑的情绪会在某些场景、某些字眼里溜出来作祟:“有时候不太确定别人的看法,如果我突然说我坐(过)牢的,有些人肯定不太能接受。”但是他能很快调节,想让自己看起来乐观坚强。
在贵阳,陈泗翰每天的生活很简单,工作日远程处理律所的工作,同时在培训机构兼职教吉他。对两点一线的生活,他很满意,“挺好的,平平淡淡的,下班后看看书、弹弹吉他、写写字,偶尔看看手机,和朋友互相聊一下。”他没有交很多朋友,担心别人知道他曾坐过牢,会对别人产生影响。
陈泗翰弹吉他 李沐子 摄
好在,他本就更喜欢自己待着。况且,现在相对于以前来说好太多了。
但偶尔午夜时分或清晨,他总会恍惚发呆,觉得眼前的生活不太真实,“错觉感还是偶尔会出现,感觉自己好像还在里面。”他说,在里面的时间很漫长,当时觉得未来很远,但现在时间很快。
这样拉扯的情绪或状态偶尔会出现,陈泗翰会纠结。但他说,人肯定是要往前走的。
出狱这三年,他和过去要好的同学朋友有联系,但不经常,他把这归结为大家各奔东西,不会也不需要像在校园那样紧密联系。但同学朋友信里的一句话,陈泗翰仍牢牢记在心里:“想我们了就看看天空,或许我们也在看。”
在各自成长的道路上,曾经的少年一步步成为大人。但陈泗翰仍有太多的遗憾,最遗憾的是和校园生活失之交臂。若是别人问他哪里毕业,他羞于启齿,“我不知道高中,也不知道高考是怎样的,大学是怎么样的。”
陈泗翰明白,自己的青春就是和别人不一样了。
14岁的人生转折
陈泗翰的青春里,发生了什么?或者再确切一点说,2014年4月30日,瓮安四中在校学生陈泗翰,和在校生李某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
2014年4月30日8时许,陈泗翰与李某在瓮安四中食堂排队打早餐,李某踩了陈泗翰一脚,二人为此发生口角和抓打,与李某一起的金某等人帮忙打陈泗翰。上午第二节课后,李某、金某等人到教室走廊上,将陈泗翰拉到同层厕所的楼梯处进行殴打,后又将陈泗翰拉到五楼楼梯处再次对陈泗翰进行殴打。中午放学时,李某和金某跟陈泗翰说,下午他们两个单杀,即一人拿一把刀对杀。
当天下午放学后,陈泗翰被李某和金某强行拉走,问陈泗翰服不服,陈泗翰说不服,并表示表哥会在下午五点半来接他,同时陈泗翰打电话给表哥。下午五点半,陈泗翰表哥还没有到,李某将陈泗翰拉到学校附近小区里。此时,一位学生趁机将身上的一把卡子刀递给陈泗翰。
对于事发现场的描述,判决书称:“在殴打过程中,陈泗翰将卡子刀拿出来杀在李某的胸部,李某就用随身携带的卡子刀杀在陈泗翰的左背部,接着陈泗翰又用卡子刀杀在李某的胸部后就跑了。”
李某最终死亡,当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泗翰有期徒刑八年。
陈泗翰和家人申诉的焦点集中在,陈泗翰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而非“故意伤害”。他的再审申请书里这样写道——在查阅刑事卷宗后发现,证人付某、曾某的证人证言一致证实:死者李某案发当时,多次殴打陈泗翰并且拿出刀冲上来杀陈泗翰,陈泗翰看到李某拿出刀杀上来,才拿出刀来防身,在逃跑中被李某杀中两刀后,向李某胸部正中间刺了一刀。
如今,回忆当时的情景,对于判决书提到的卡子刀,陈泗翰说:“ 我拿在手上在跑,都没心思去想这个刀长什么样子,当时捂着伤口就一直往前面跑,跑了两公里,就是为了躲他们。”
一审判决后,陈泗翰同校55位初三同学自发联名,向黔南苗族布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写了一份《关于请求轻判陈泗翰同学的请求信》。
信中同学们写道:作为陈泗翰的同学,我们非常希望法官大人们能看在他是被迫反击,才将他人杀死的事实(进行轻判),“他曾经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也是一名积极向上的同学,更是这起事件中的一个受害者,一个需要你们保护的受害者。
在该份联名请求信中,有9位是本案的目击证人。
《关于请求请判陈泗翰同学的请求信》复印件 来源:受访者
如今,陈泗翰在等待省高院最后的立案结果,这个结果决定了他是否有再审的可能,如果贵州省高院决定再审,最迟在7月底,陈泗翰就能收到通知书。他说:“我需要法律对我的认可,只有法律白纸黑字确认,那一切才是真的,这是所有人都无法反驳的一件事情。”
新闻+ 正当防卫的界限
陈泗翰与李某之间,到底是相互斗殴还是正当防卫?就此,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黄洪连对潮新闻记者分析称:“斗殴与正当防卫之间的界限,在实践中确实比较难以准确界定。通常来说,此类正当防卫的判定,要结合案发起因等综合评价。”
黄律师说,如果起因是由被害人引发,且是由被害人方先动手,并该手段明显是非常过激的,已经严重危及到行为人一方的生命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反击,造成对方伤亡,可以认定为当事人正当防卫。
黄洪连坦言,其实在陈泗翰被判刑的2014年左右,正当防卫制度确实像是在“沉睡”,没有被激活。“近年,如‘昆山反杀案’‘赵宇案’等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这些案件在当时社会引起了非常大的反响。”这些正当防卫的案件,也让整个法学理论与实务圈,包括全社会,重新思考“正当防卫”的题中之义。
2022年12月,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后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有一条专门提到,如何区分互殴与正当防卫,如何区分罪与非罪。“现在大家对正当防卫的认识和关注确实更多了。正当防卫的本质就是以正对不正,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黄洪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