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杀人,他入狱29年后被判无罪,获赔787万被写入最高检(组图)
有人羡慕787万的巨款,有人渴望铁窗外的自由。
这是一个沉冤昭雪的故事,可我却希望,大家不要把它当故事来看。
01
1993年7月16日晚,河南周口商水县谭庄镇前谭村。
天黑了,16岁的谭红(化名)还在邻居谭修义家,正跟他的两个闺女玩儿。
玩疯了的三个女孩子做了个决定:谭红不走了,今晚三人一起睡!
这原本是个平平无奇的夜晚,同村长大的三人,也不是第一次互相留宿。
然而谁也没想到,这个夜晚,会成为很多人抹不去的噩梦。
02
晚上10点左右,谭修义回来了。
他到家想上厕所的时候,看见了留宿在他家里的谭红正在解手。
谭修义,1954年11月1日出生,当时还不到39岁。
谭红,16岁,正值妙龄。
壮年男子遇到了上厕所的花季少女,顿起歹意,将其强奸。
事后,谭修义担心事情败露,于是恶向胆边生,在17日的凌晨1点,偷偷起床,携带作案工具,潜入谭红家,将其58岁的父亲和55岁的母亲残忍杀害。
(网络图片)
天亮以后谭红就会回家,到家就会看到一切,怎么办?
谭修义担心谭红会怀疑到他身上,所以他一直等到清晨,终于看到谭红睡醒准备回家,于是悄悄尾随在她身后。
可怜的谭红根本没想到,等待她的,是早已冰凉的父母,和一个暗中窥探的杀人恶魔。
谭红被杀了。她的尸体被悬吊在房梁上,伪造成了一个自杀现场。
然后,谭修义找出谭红家厨房里的草木灰,掩盖了现场的血迹,锁上屋门,逃走了。
以上,就是检方当时认定的情况。
03
1993年7月21日,案发第五天,犯罪嫌疑人谭修义被刑事拘留。
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让人们没想到的是,庭审的时候,谭修义翻供了。
他拒不认罪。
他说,自己被刑讯逼供,这才有了原来的供述。
在他“原来的供述”里,有两个基本“事实”:强奸和杀人。
如果强奸成立,必定是有物证和痕迹。
但是对于检方的强奸指控,法院不予支持,理由是: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
按照检方的认定,谭修义先实施了强奸,后担心事实败露,才连杀三人。
如果强奸罪名不成立,那后面一系列的侦破推理也就不成立。
是否强奸,是案件的关键情节。
然而一审法院认为,谭修义持械连杀三人,事实清楚,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所以,强奸不成立,但是杀人成立。
这是一审法院当时的认定。
04
1999年12月14日,案发6年后,河南周口中院做出了一审判决。
谭修义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
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及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一万元。
持械连杀三人,“事实清楚”的故意杀人罪,从刑拘到一审判决,用了6年。
这里需要补充一个知识点:刑事案件中,嫌疑人的最长羁押时间是多久呢?
换个更简单的说法。
有人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被抓起来,抓了之后,不释放也不判决,最长可以被关多久?
如果把各种可能都计算在内,刑事案件三个阶段的最长时限分别是,侦查阶段15个月,审查起诉阶段8个月,审判阶段43个月,合计66个月。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简单案件一般半年左右就可以宣判,案情复杂的会在一年左右,案件特别复杂的,时间还会延长。
但是总的来说,羁押两年还未宣判,已经是个例了。
比如劳荣枝,背负7条人命,潜逃20年,从2019年11月28日被抓,到2021年9月9日一审宣判,中间间隔不到两年。
这还是在“口罩”期间,办案诸多不便的情况下。
而谭修义,从被抓到一审判决,用了6年。
只能说,事出反常。
反常的点就在于,是否真的像法院认定的那样,“事实清楚”?
05
对于一审判决,谭修义和被害人家属都不服。
被害人家属认为一万元的赔偿太少了,谭修义则坚称自己“没有杀人”。
不同的理由走向了同一个结果:继续上诉。
2000年5月18日,案发即将7周年。
河南省高院裁定:撤回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这个裁定,很是耐人寻味。
如果真的是证据确凿且充足,事实清楚,高院的裁定大概率会是: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但是没有。
谭修义以为自己看到了希望,没想到迎来的,却是当头一棒。
2002年1月1日,新年第一天,河南周口中院重审后给出了这样的判决:
谭修义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一万元。
谭修义肯定是傻眼了。
围观群众也表示很难理解。
一审的时候强奸罪名证据不足,9年后这是又找到了新证据?
重审宣判后,谭修义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06
2003年7月31日,案发10周年。
河南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判决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如果维持原判,就意味着谭修义两年后就要执行死刑了。
谭修义不服,开始了漫长的申诉。
2016年12月,谭家向河南省高院提出申诉。
2017年5月25日,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申诉。
同年12月,河南省高院驳回申诉,理由是: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量刑并无不当。
2018年11月,河南省检察院给出复查结论:原判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判决有误。
2020年6月18日,河南省检察院向最高检提请抗诉。
最高检的审查认可了河南检察院的结论。
2022年3月16日,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
2022年7月18日,最高法作出再审决定,指令河南省高院再审此案。
河南省高院给出了这样的再审意见:
“本案除谭修义的有罪供述外,无其他直接证据证明谭修义犯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客观证据不具有唯一性,间接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在案证据尚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谭修义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改判。”
消息传来时,不知道高墙内的谭修义和高墙外的谭家人,是否都一样在掩面痛哭?
又或者,是不敢置信,始终忐忑,唯恐就像之前,空欢喜一场?
07
2022年12月16日,河南省高院终审判决:
撤销该院和周口市中院之前作出的判决;原审被告人谭修义无罪。
自1993年7月21日被刑事拘留,到2022年10月20日刑满释放,谭修义被羁押29年,合计10683天,成为中国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从39岁到68岁,一个人的小半辈子,就这么耗进去了。
08
很多人只看到了787万的巨款,却没有想过,29年,对谭修义一家人,到底意味着什么。
1993年的谭修义,还是村里生产队的会计。村里人对他的评价是老实勤奋,待人和善。
谭修义与妻子感情和睦,他们就像很多朴实的农村家庭一样,一起下地干活,一起商量家里的大情小事,一起期盼美好的未来。
案发时,谭修义到底在干什么,恐怕没有人比他的妻子更清楚。
她深信丈夫的无辜,所以在谭修义被捕后,尽管她原本就体弱多病,可还是支撑着破碎的家,拉扯三个孩子,照顾老人,同时还要四处奔走,为丈夫申冤。
案发当晚,留宿谭红的,是谭修义17岁的大女儿和14岁的二女儿。16岁的谭红和她俩年龄相仿,都是谭修义看着长大的。
案发后,谭家的两个女儿没有办法再上学,最终早早嫁人。
谭修义还有一个11岁的小儿子,品学兼优,是全家的希望。
案发后,小儿子在学校遭受了很多侮辱,甚至被同学用铁锹铲断了脚后跟的肌腱。
长期的校园霸凌,导致小儿子精神失常。他不能接受自己有一个“杀人犯、强奸犯”的父亲,他放火烧了自家的房子,一年四季在外流浪。
大多数时候,他只穿着一条短裤,在垃圾堆里翻找吃食。
最终,年幼的孩子死于食物中毒。
谭修义的老母亲,在他被抓后忧思成疾,终日以泪洗面,一审还没宣判,她就去世了,临终也没能再与儿子相见。
监狱里的谭修义,每次想到一家人的遭遇,都会悲痛欲绝。
自我了断,一了百了,或许是最快的解脱,却再也没有了翻盘的机会。
那就意味着,活下来的亲人,永远都只能是“杀人犯、强奸犯”的家属。
在那一万多个日日夜夜里,也许谭修义和他的家人一样,不止一次地想过:到底是自私地死,还是艰难地活?
这,就是谭家人的29年。
09
这是一个沉冤昭雪的故事,它发生在一个普通人的身上。
张玉环、刘忠林、金哲宏、念斌、聂树斌、呼格吉勒图、于英生、张辉张国平、赵作海、胥敬祥、佘祥林、孙万刚、李久明、杜培武……
他们都是普通人。
他们当中,有工人、有农民、有司机、有杂货店老板、有民警,甚至还有二级警督、区长助理。
他们,就像生活在你我身边的每一个普通人。
他们也曾蒙冤入狱,最终昭雪获赔。
他们就像谭修义一样,因为被怀疑有罪,然后被认定有罪。
这就是“疑罪从有”。
杜培武,正经刑侦科班出身,具有强烈的反侦察意识,被抓之前是二级警督。即使是他,也不得不在认罪的口供上签字画押。
谭修义杜培武他们,或许从来没想过,保持沉默这件事,竟然在某天变成了一种奢侈。
而沉默权,原本就应该像私有财产一样,神圣且不可侵犯。
因为无罪推定,才是对普通人权益的最大保护。
10
事实上,早在1979年,法律学界就在致力推动“疑罪从无”入法。
一直到1996年,刑事诉讼法最终规定了疑罪从无: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该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虽然只是规定,但已经是立法道路上的一大进步。
今年的两会上,谭修义案被写入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里说,“坚决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
司法公正的本质,不止是对普通人的保护,更是对公权力的约束。
毕竟,我们当中的大多数,都只是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