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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四大‘合伙人教您如何设立信托以避税(组图)

2023-10-24 来源: 澳洲四大号外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税务】'四大‘合伙人教您如何设立信托以避税(组图) - 1

一名因涉嫌推动逃税计划而被起诉的前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将声称其事务所的其他人也参与了文件的起草和审阅。

根据这位前”四大“合伙人的法律团队向联邦法院提出的辩护,这位前合伙人还希望对税务局的索赔提出有限的抗辩,因为他可能会入罪并面临处罚。

上周,《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披露,税务专员正在联邦法院起诉这位前合伙人,指控他在 2016 年 11 月至 2021 年 4 月期间向 7 名客户推广三项所谓的税收减免计划。

在最高法院的单独诉讼中,该男子的两名客户正在就他的税务建议起诉他。

该合伙人已向法庭申请隐匿他的姓名、前公司和客户的姓名,理由是如果他的身份被暴露,他会感到尴尬和痛苦。法官 Geoffrey Kennett 于 10 月初拒绝了合伙人的申请,但该合伙人正在寻求许可对该决定提出上诉。如果获得许可,上诉过程预计将需要数周或数月的时间。如果合伙人没有获得上诉许可,或者上诉不成功,他们的姓名、公司和客户的姓名将被公布。

继上周的报道之后,绿党参议员 Barbara Pocock 向四大事务所分别发送了一份包含 17 个问题的清单。一天之内就有两人回复说这不是他们的事务所。然而,禁令目前不允许《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点名否认雇用该合伙人的“四大”事务所的名字。涉事事务所无法回复,因为表明身份将违反禁令。

税务专员正在联邦法院起诉这位前合伙人。被发现推行逃税计划的个人的最高罚款为每年 150 万澳元,或所得收益的两倍,以较高者为准。

No.1

案件进展

据称,澳大利亚“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一名前合伙人通过将收入转移给亏损的第三方(这些第三方收取了参与该计划的费用),帮助客户减少了数千万利润的税款。

普华永道税务泄露丑闻【热点】PwC公开道歉信,9位合伙人停职发生后,税务局和财政部已表示将修改税收计划推动人处罚法。这个新案件是根据 2006 年颁布的法律向法院提起的极少数税收计划推动人案件之一。

在一份经过遮盖的辩护草案中,合伙人的律师表示,他们可能会依赖“[被遮盖]人员的参与,包括起草或审查文件”。

辩方还表示,如果税务局成功证明了部分或全部索赔声明,则 ATO 的指控不符合一系列指控的法定定义,例如逃税、税收剥削、发起人等。

该合伙人还因自证其罪并面临处罚而申请提出有限辩护。联邦法院规则要求被告提出答辩。

然而,该合伙人的律师要求法院允许有限的辩护,因为“遵守可能会干扰他免遭定罪和受到处罚的特权”。

在提交给法院的一份经过遮盖的辩护草案中,这位前合伙人基本上以特权为由否认了这些指控。免遭惩罚的特权是一项法律主张,有时允许个人拒绝回答可能导致他们入罪的问题。

No.2

如何帮助客户避/逃税

涉嫌的税收剥削计划(tax exploitation schemes)涉及设立两个信托。 

当客户的第一个信托将获得利润时,例如来自房地产开发的利润,会计师会列出一个过去有亏损的单独个人的公司。

第一个信托会以折扣价(例如成本加 100 万澳元)将财产出售给客户的第二个信托。例如,第一个信托将利润分配给 A 公司,A公司有税收亏损。A公司不缴税,保留部分利润,并将其余资金转移给与客户相关的实体。

其中一项计划涉及 55 个公寓的建设,该计划于 2015 年开始。据称,从 2016 年底到 2017 年,前合伙人就该开发项目与客户进行了会面。ATO 称,利润预计约为 1000 万澳元,客户“希望将出售这些单位的利润应缴纳的税款降至最低”。

据称,该合伙人使用白板来说明信托安排如何运作。拍摄了白板的照片。在另一个例子中,据称客户手绘了该图表。

澳大利亚税务局声称,该计划意味着客户“无需就该收入纳税”,并且信托受益人“一个或多个”应缴纳的税款比未实施该计划的情况要少。

前合伙人与另一名申请隐名的个人之间的 WhatsApp 消息称,双方达成一项理解,即一个单独实体的“税收损失可用于吸收(合伙人)客户的收入或收益以收取费用”,ATO 据称。

据称,该合伙人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寄出了“有一位客户需要 1400 万澳元的税务损失……我可以告诉他 5分吗?”。另一人回答“当然……”

5分似乎代表使用税收损失的 5% 的成本。

下一个月,该合伙人又发送了另一条 WhatsApp 消息,称“有一小部分可以以 320 万澳元(即 4 分)的价格与同一个人的另外两边进行 12.8 万澳元的交易。” 您可以再次向我发送[被遮盖]银行帐户详细信息吗?上次是我故意删掉了。”

2019 年 5 月,该合伙人再次发消息:“又收到了一份 – 约 2480 万收益,您可以考虑 85 万澳元吗?” 该人士回答说:“是的,但我更关心相关的‘质量’和风险状况。”

据称,该合伙人告诉客户,澳大利亚税务局已经仔细审查了类似的安排,并且“没有发现任何问题”。据称,他还表示,这是基于 1989 年高等法院的一项裁决,他和一些合伙人都认为这是一种常见的安排,如果 ATO 存在任何问题,也不会与个人、或其关联实体有牵连。

ATO声称这是虚假信息,并且他没有合理的理由发表这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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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

四年宽限

税务局的索赔声明称,这位前合伙人在为该实体列出损失时使用 WhatsApp 联系另一个人。

合伙人的辩护还将取决于税务局立案的时间。辩方援引了《税务管理法》,该法规定,在实体最后一次从事本应成为税收计划推动人的行为四年多之后,专员不得起诉参与税收剥削计划的实体。然而,法律指出,时间限制不适用于逃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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