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不能这么存!华男移民后与两同胞做“生意”赚超$1000万,最高可被判82年(组图)
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和联邦调查局昨天(11月16日)宣布,三名*国公民于当天被捕,他们涉嫌参与一项银行诈骗阴谋,从银行窃取超过1000万美元,并将资金迅速转移到外国加密交易所。
根据美国纽约南区检察官办公室的指控,31岁的法拉盛居民高某、37岁的俄克拉荷马州居民徐某和41岁的布碌仑居民江某,还面临电信诈骗、洗钱和严重身份盗窃等罪名。如果罪名成立,他们最高可被判82年徒刑。
据起诉书显示,从2018年到2022年期间,三名嫌疑人招募了一些人,其中大多数是暂时居住在美国的*国和TW人,在纽约市和其它地方开设银行账户。
然后,这些临时居民将自己账户的控制权交给高、徐和江。这些也就是俗称的“人头账户”,警方追查账户只能找到不知详情的账户提供者,亦即“人头”。
接着,高、徐和江安排在这些“人头账户”之间存入和转移资金。
然后高、徐、江等人向银行提交欺诈报告,谎称这些电汇未经授权。
这促使发出和接收电汇的银行暂时将转账金额补入相关账户,相当于将最初存入这些账户的钱数量翻了一倍,尽管高、徐、江等人实际上是授权了这些转账,并且一直控制着转移的资金。
检察官称,这些被告在银行意识到未经授权转账报告是欺诈性的之前,派人将入账资金迅速提现或转换为加密货币,并转移到国外的加密货币交易所。
这使得他们能够提取最初存入数额近两倍的资金,同时给银行留下了负余额的账户。
该案的核心是利用了美国银行的“以客户为中心”的制度,譬如说多数大银行的信用卡盗用保障条款能赔偿客户被盗后60天内的损失,当你向银行报告信用卡被人盗刷100美元、未经授权,银行会暂时将100美元贷记入你的相关账户,然后银行去调查的期间让你还有100美元可用(等于临时贷款给你100美元),持卡人60天内“零责任”。
但这个制度被坏人利用,就把银行暂时补给你账户中的100美元也提领一空。
根据起诉书,高、徐、江三人和他们的同伙总共给十几家银行和金融机构造成了超过1,000万美元的实际损失。
FBI助理局长史密斯(James Smith)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种诈骗手法不仅损害了银行的利益,也使报告可疑汇款变得更加困难。
他表示,逮捕这三人是向任何试图参与银行诈骗的人发出警告。FBI将在刑事司法系统中追究他们的责任。
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威廉姆斯(Damian Williams)称,这些指控是对那些认为自己可以通过加密货币来隐藏身份的诈骗者和网络罪犯的警告,检察官们将与合作伙伴一起追查并追究他们的责任。
如果罪名成立,三名嫌犯每人最高可被判82年徒刑。
检察官同时寻求没收他们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