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女硕士在香港被监禁12个月!只因做了这件事...(组图)
昨日(7日)入境事务处公布,一名来港就读的内地女子被判监禁12个月,背后原因只是她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这两件事!
究竟是做了什么事,竟然被判监禁12个月!?
以虚假水电费单讹称居港
据悉,今年6月,这名年约34岁的女子获得许可来港就读硕士课程,她在7月的时候为其丈夫及女儿向入境处申请受养人进入许可。
在申请期间,她向入境事务处提交了一份水费账单及一份电费账单,作为她在香港的住址证明。
本来一切都在正常的进行中,但是入境处人员在处理申请文件时,对其真实性表示存疑,因此向相关公用单位进行核查,最终被确认其所递交的账单均为虚假文书。
而在之后的会面中,这名女子仍然坚称自己居住在账单上所记载的住址,真的是“不知悔改”!入境处随其展开调查。
调查期间,该女子于警诫下最终承认了自己并非在港居住,但为了能够让家人的受养人签证申请获得批准,因而向入境处提交虚假账单,及向入境处职员讹称自己居住账单所载地址。
入境处发言人表示,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事务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
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15万元及入狱14年。
任何人士如制造、管有或使用虚假文书,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狱14年。
所以千万不要为了某种利益而弄虚作假啊!不然自己的一切都会付之东流!
假结婚骗香港身份
其实,除了上述,还有一个套路更为常见!那就是“假结婚”。
近日,香港入境事务处调查行动组成功瓦解一个假结婚犯罪集团。
两名70岁及64岁的香港居民女主脑12月6日在区域法院分别承认23及17项串谋诈骗控罪,两人均被判监禁36个月。
而在瓦解该假结婚犯罪集团行动中,共拘捕154人,涉及93名香港居民及61名内地居民。
任何人士如以欺诈手段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留港资格及身份证,涉案人士最后亦会被遣返原居地。
入境处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不要参与在任何地方登记的假结婚事宜,或在香港登记结婚时对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转介其他人士参与假结婚亦有可能构成串谋诈骗罪行。
任何人士为促致达成婚姻或取得关于结婚的证明书或许可证,明知而故意作出虚假誓言或作出或签署虚假声明乃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7年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