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同性恋大游行恐取消允许检查有违公德的《警察协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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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同性恋大游行(Sydney Gay and Lesbian Mardi Gras)的成员投票决定取消与警方达成的对参加年度骄傲游行人员进行“公共道德检查”的协议。
在上周六(12月8日)举行的悉尼同性恋大游行年度大会上,约三分之二的成员通过了一项动议,废除了允许警方进行有违公德检查的《悉尼同性恋大游行警方协议》(Mardi Gras Police Accord)。
投票结果意味着悉尼同性恋大游行董事会现在必须审议该动议,并就是否废除协议举行表决。
该协议是悉尼同性恋大游行与新州警方于2014年签署的一份谅解备忘录,旨在回应2013年大游行中的警察暴力指控。
该协议允许警方“对有意参加悉尼同性恋大游行的人员进行目视检查,以确保不触犯公共道德”。
在实践中,检查工作由一名警官和一名悉尼同性恋大游行代表负责,检查游行者是否违反任何法律,如公开裸露或展示令人反感的资料。
由于历史上对新州警方的不信任,该协议的制定在同性恋社区内引起了争议。
性多元社区团体Pride in Protest长期以来一直推动废除该协议,它对近来这一投票结果表示了欢迎。
悉尼同性恋大游行发言人说: “该协议中关于礼仪检查的部分简单概述了悉尼同性恋大游行的一名代表将与警方的一名高级代表合作,在游行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确保参与者遵守这些准则。”
“检查仅仅是一般性的巡视,以发现任何可能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情况。这不是对人员进行单独搜查或检查。悉尼同性恋大游行代表和警方代表会一起检查,而不是单独检查。
“根据法律规定,悉尼同性恋大游行和任何大型活动一样,都必须有警方的参与。该协议的作用是允许悉尼同性恋大游行在筹划阶段就允许警方参与其中,从源头杜绝违法事件的隐患,并提出意见,同时也确保任何警务活动都与活动的规模和风险相适应,并在文化背景的框架内进行。”
最近结束的性多元社区仇恨犯罪特别调查委员会(Special Commission of Inquiry into LGBTIQ Hate Crimes) 调查了1970年至2010年间32起悬而未决的死亡案件,该委员会了解到,警察与同性恋社区之间的关系“依然复杂,有时还存在争议”。
资深大律师彼得·格雷(Peter Gray SC)说,警方对调查的态度“显得过于防卫,甚至是对抗性的”。
新州警察局(NSW Police)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警方“致力于支持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和跨性别者社区,并为自己作为社区领导者在包容性和多样性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感到自豪。”
“新州警察局与悉尼同性恋大游行组织者密切合作,确保活动的安全和成功。
“我们期待与狂欢节组织者继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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