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女子因伴侣外遇将亲密照公之于众,被罚款1000元
据《西澳人报》1月5日报道,一名Geraldton的女子上传了另一名女子的私人照片,因为她与她的伴侣有染,这是一种“可耻的报复行为”。
25岁的Skyla Louise Byrnes于去年12月出现在Geraldton地方法院,被控未经同意传播他人的亲密照片。
法庭获悉,Byrnes在她的伴侣手机上拍摄了一张私人照片,并公开分享到她的Facebook账户上,同时引用了该女性的姓名以使其感到尴尬。
在照片被删除之前,受害者、受害者的母亲和Byrnes之间在评论中发生了争论。
(图片来源:西澳人报)
警方检察官Ross Gray表示,Byrnes告诉警方她“出于沮丧而发布了这张照片,并且明白这样做是错误的”。
辩护律师Eva Svanberg表示,Byrnes与她的伴侣有一个一岁大的孩子,当她发现他与受害者发生关系时,后者尽管已经屏蔽了她的Facebook个人资料,但仍在继续联系Byrnes。
Svanberg说,Byrnes患有产后抑郁症,威胁说如果对方不停止发消息,她就会发布这张照片。
Byrnes表示收到了一些让她想自杀的消息后才发布了这张照片。
Svanberg请求宣告罪行已被消除,她说Byrnes没有任何犯罪记录,正在制定一项反家暴令,正在接受治疗产后抑郁症的服务,并希望在未来几年继续深造。
Gray警官表示,这个罪行太严重,不能被定罪,并且这是一种“可耻的行为”。
他说:“放在互联网上的所有东西都将一直存在。受害者现在必须住在这个城镇,知道她的私密照片已经被传播,她将要为此终身承受痛苦。”
法官Angus Hockton表示,Byrnes侮辱了错误的人,并且不理解上传照片会对她有任何好处。
Byrnes被罚款1000元,并被宣告无效。
(Vict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