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乘客掉手机,答应送还付20元却反悔,司机一怒这样做(组图)
一名广东东莞叫车司机陈先生日前在网上发文称,1月5日凌晨,一名女乘客下车遗落手机,两人约好由乘客付人民币20元(约2.8美元)送还,返回现场后女乘客却反悔,他就将手机送到18公里外的虎门镇太平派出所。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凌晨3时还在跑单,20块就是路费啊,这还抠门?」也有网友认为:「司机应该免费送还乘客失物,20元不该收」。
陈先生出示二维码,女乘客拒绝支付20元辛苦费。(取材自上游新闻)
上游新闻报导,陈先生表示:「这个事情是真人真事,不是段子,就是心里有气才发了这个视频」。从陈先生发布的影片看,当时他询问女乘客:「是送回去还是送到派出所?送回去肯定要加钱。」女乘客反问:「加多少啊?」他回应:「至少要20吧」。女乘客回复:「可以啊」。
有网友质疑陈先生为何不在女乘客下车时提醒手机丢失,陈先生回应:「她的手机掉在了车门和座椅的夹缝里,晚上很黑,根本看不到。我车开出去差不多3公里多了,送回去一定要收误工费,当时她也是愿意给的」。
报导指出,陈先生将车开回女乘客下车处,掏出二维码让女乘客付帐,对方没有给钱,而是让他先给手机,还质疑收费行为违规。听到此话,陈先生立即驾车离去,将手机送到了距离事发地点18公里的太平派出所。
「我一个叫车司机半夜出来赚点辛苦钱,也没有漫天要价,就要20元。我把手机送回来,你给钱我走人就可以了,她还在那里扯这么多,那我直接就走了。本来我准备把手机送到长安派出所,但路上她报警了,我就近送到太平派出所」陈先生表示。
报导指出,本次事件也引起了广东当地媒体的关注,广东珠江电视台日前以「司机凌晨送回手机20元跑腿费遭『赖帐』?」为题对事件进行了报导,其中提到:「虎门太平派出所向记者证实了该起事件,并表示该事件涉及的是道德问题,警方不会有特别处理」。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主任张公典律师认为,叫车司机没有免费送还手机的义务,司机将乘客送到目的地之后,运输合约就履行完毕了。乘客的手机落在车上要求司机送还,只要双方达成约定不违法就是有效的。后面司机送回手机,乘客不愿意给20元,属于违约在先,司机自然没有义务将手机给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