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留美流浪博士问题,少谈情绪,多讲规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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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复旦留美流浪博士问题,我自己也看到了他的短视频,觉得有些唏嘘,不过也并未太在意,因为这本质上是一个个人悲剧,不是重大新闻。
2)但是,没有想到,在“明叔杂谈”读者群里,却有一些朋友为此事激烈争论。其实,这个事情本身是非常简单的。从孙博士本人来说,他的境况是一个悲剧。任何人,从一个少年天才,到遭遇各种意外,最后流浪街头,这样的事情不管发生哪个国家、不管发生哪个人身上,都是一个悲剧。人都有恻隐之心,看到这样的事情,感到唏嘘,是非常正常的。
3)但是,我们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很多悲剧发生。对于悲剧,我们普通人一般的反应可能都是感到同情,然后,还有一些热心肠的人,可能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遭遇不幸的人给予一些帮助。这些都是正常人的正常反应。
4)之所以孙博士的问题会在网络上引起争议,关键在于:
——孙博士是公费出国留学,逾期不归,甚至加入了美国籍,对此事该如何评价?
——孙博士既然已经加入了美国籍,那现在中国政府还有责任救助他吗?
5)对于上述两个问题,回答起来也非常简单,一句话,依法依规处理就可以了。
孙博士如果是公费留学,逾期不归,对于这样的情况,是有明确的处罚标准的。我查了一下,公费留学逾期三个月以上不归的,算全部违约,要交还国家为当事人留学花费的全部费用,并另外缴纳30%作为惩罚金。
孙博士是公费留学,逾期超过了3个月,甚至还加入了美国国籍,他肯定是违规的。根据相关规定,他必须交还国家为他公费留学花费的全部费用,并另外交缴纳30%作为惩罚金。
规则就是规则,没什么好说的。
6)孙博士还有一个特殊情况,他现在已经加入了美国籍,由于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他实际上已经丧失了中国公民的身份。这个时候,对他负有救助责任的是美国政府,而不是中国政府。
7)任何人愿意以个人或其他非官方组织的名义帮助孙博士,这都是好事,但是,中国政府对一个身在美国的美国公民并没有任何救助义务,这是常识。尽管孙博士曾经是中国公民,这也构不成对中国官方进行任何“道德绑架”的理由。
8)如果孙博士经过治疗、修养,最终恢复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正式提出放弃美国国籍,也是可以重新申请恢复中国国籍的。对此,中国法律同样也有明文规定,中国驻美使领馆同样只需要依法依规处理即可。如果真到了那一步,孙博士同样需要首先处理好他公费留学逾期不归的问题,这是他必须面对的历史遗留问题。
9)大家的争论还涉及到如何看待出国留学、如何看待公费留学逾期不归等问题,我的看法是:
——今天的中国,出国留学是法律允许的个人行为。一个人选择出国留学,这是他个人的选择,本质上跟别人无关。作为旁观者,可以理解,也可以不理解,但无权干涉。那种认为别人出国留学就是“崇洋媚外”的人,肯定是脑子出了问题;
——自费出国留学,然后选择留在国外不回国,甚至加入外国籍,这也是一个个人选择的问题。从情感上,我们肯定希望所有中国人出国留学后都能学成归国,报效自己的国家,但是,最终那些海外留学生回不回来,本质上还是一个个人选择问题。我们要做的,就是在国内创造有吸引力的环境和条件,让更多海外留学生自己主动愿意回来。对这个问题同样不能上纲上线,也不必搞“道德绑架”;
——公费出国留学逾期不归,甚至加入外国籍,这就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了,这种行为本身涉及违规,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惩罚。但是,要说这样的人都是“汉奸”“卖国贼”,那也过分了。中国没有任何一项法律有这样的规定。责罚相当,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什么是“汉奸”“卖国贼”?一般理解就是,生在中国、长在中国,最后背叛自己的祖国,甘愿为反华势力服务,损害中国国家、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利益,不管这样的人是在中国还是在国外,是中国籍还是外国籍,我们都认为他是“汉奸”“卖国贼”。
10)孙博士的事情,本身不是什么大事,我们把话说清楚就可以了,不必做过多的纠缠。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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