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血!华人女子闪婚80岁老外:拿到PR+$30万现金!离婚后惨了...(组图)
一名华人女子在抵达加拿大参加女儿毕业典礼时,遇到现年79岁的伊朗裔加拿大人Jamshid Nayyer,两人迅速坠入爱河、谈婚论嫁。
Nayyer同意资助该女子在加拿大的落地移民申请,婚后还出钱资助女子的女儿买房并与其一起居住,口头约定Nayyer拥有房屋的部分产权。
几年后Nayyer与妻子分居,同时追讨自己的财产遭到拒绝,官司打到法院,法官判女子需赔偿Nayyer55.5万加元。
图源:51记者拍摄
法庭文件显示,Jamshid Nayyer是伊朗裔移民,拥有电气工程博士学位。当他来到加拿大时,他的毕生积蓄约为50万加元。
此案被告人是王女士与女儿小董和女婿小孙(均为化名)。
女儿小董拥有中国学士学位,2006年以学生身份来到加拿大。小董和小孙于2008年结婚。小董目前是房地产经纪人。小孙此前曾参与过装修工作,他现在协助妻子买卖房产。
Nayyer于2011年7月左右认识了小董的母亲,当时王女士来加拿大参加小董的毕业典礼。两人同意结婚,Nayyer同意资助王女士在加拿大的落地移民申请。
二人婚后起初住在Sheppard Avenue的一套公寓里,租金约为每月1,250元,后来搬入小董和小孙拥有的房屋中一起生活了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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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yyer声称,他与被告达成口头协议,他出了钱,获得小董和小孙所拥有房产20%的产权,小董还要求Nayyer支付一些维护费用。
他声称,双方最终同意,他可以用自己在小董和小孙房产中的权益交换小董独资拥有的一套公寓。
2018年Nayyer和王女士分居后,Nayyer要求按照最终协议转让公寓产权,但小董拒绝转让。后来小董将公寓出售获55.5万元。
Nayyer要求小董赔偿公寓出售价值55.5万元。 但是小董和小孙否认Nayyer所指控的任何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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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yyer于是告上法庭。法官在判决书中称,虽然双方都声称对方编造“故事”并且不诚实。小董在法庭上称Nayyer为“骗子”,但绝大多数呈堂文件却都支持Nayyer的说法,表明他之前签署过相关协议,向小董支付了总额287,866元的款项,而这些款项的支付时间与购房时间相符。
小董夫妇则解释,那笔近30万元的款项,其中10万元是Nayyer与其母结婚时承诺的“彩礼”钱;另外的36,866元是其母亲在中国欠的房产相关款项,但由Nayyer来清还;第三部分的15.1万元,是Nayyer和母亲与其同住时所交的租金,按每月35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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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yyer说他还付给小董9万现金,但小董和小孙否认。
法官发现,小董与她母亲两人间的证词都有很大差异,都在编造故事。王女士称她同意嫁给Nayyer是因为对方愿意帮她办理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而且愿意给她10万元供她自由支配使用。
相反,Nayyer则能出示货币兑换商提供的收据,证明他为帮助小董买房,从伊朗通过曲折的手段调动资金到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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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yyer还声称,他从未要求收据或分享物业的业权,因为他们是家人,他完全信任小董。小董是为了从他那里获取资金而主动提出以部分产权作为交换。
法官指出,Nayyer与王女士是在2012年结婚,小董买房是在2013年。文件显示Nayyer是在买房期间提供的款项,这个时间点无论如何也解释不了为何要在结婚一年后才给“彩礼”钱,而且给“彩礼”钱为何直接给了小董,而不是给妻子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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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小董所说,Nayyer愿意每月支付3500元租金,总额15.1万元的房租,但她却无法提供任何文件作佐证。相反Nayyer却有每月的银行单据证明,他支付的房租是每月690元。
后来小董承认,她收到Nayyer的付款总额为26,866元,这非常接近26,910元(每月690元乘以Nayyer与小董夫妻共同居住的39个月)的结果。
法庭文件显示,2013小董和小孙以86万元购买一套房产。他们在报价时支付了10,000元的押金,稍后还需要支付20,000元作为首付款的一部分。
此时小董建议,如果Nayyer支付20%的购买相关费用,他就可以获得该房产20%的产权。86万元的成交价加上4万元的额外费用,使房屋总成本达到90万元;因此,如果Nayyer出资18万元,他就可以获得20%的产权。
作为该协议的一部分,Nayyer还参观了该物业。
Nayyer随即向小董开出一张金额为6万元的银行汇票,日期就是小董需要额外支付2万元首付款的确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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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王女士所说的10万彩礼为什么不是结婚时给付而是拖到几年后小董买房时给付而且直接给付对象不是王女士而是小董,王女士和小董都无法给出合理解释。
法庭文件显示,Nayyer和王女士是按照伊斯兰传统在伊朗伊斯兰中心订婚并结婚。结婚证书上注明,送给王女士的结婚礼物是一本《古兰经》和一个金戒指。王女士签署的结婚证书和担保申请中也没有提及任何额外的彩礼。
虽然没有正式的文件证明,小董将上述公寓单位转让给Nayyer作为之前20%物业产权的替代,但Nayyer却支付了该公寓的管理费和地税。
同时,Nayyer和王女士与小董夫妻闹矛盾搬出来后,住进小董所拥有的另一处物业内,却不用付租金而只付水电费,说明Nayyer对上述那个公寓确实拥有业权,也的确存在那份口头协议。
几年过去,当初买的房已升值,Nayyer的20%产权大致相当于55万,Nayyer说小董决定用自己的公寓交换这20%产权。
最后法官支持Nayyer的索赔,要求小董向他支付55.5万元。
该案曝光后,不少网友为老头打抱不平。
“一家三口都不是好东西,压榨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忘恩负义。”
“利用老头移民、买房、付房租、然后把老头儿蹬了,明显的杀猪盘呀。”
也有网友觉得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当时应该是各有所图,只是后来变味了,所以是愿打愿挨都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