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年三十放礼花弹被炸伤眼睛失明,ICU抢救8天未渡过危险期(组图)
大年三十,男子燃放礼花弹刚点燃就燃爆,不幸重伤住进ICU抢救。
“没想到他放到第5个那个就直接炸了。”2月17日,湖南永州邓先生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时证实,事发已第8天,58岁父亲被礼花弹炸伤,至今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58岁的伤者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受访者供图)
>>>没延时直接就炸了
“刚转身就听到‘砰’的一声,我老爸就被炸倒了”
2月17日,大年初九,连着8天,永州东安县邓先生在ICU病房里抢救。
邓先生的儿子回忆起2月9日除夕夜的情形,惹祸的是他购买的礼花弹。
“它是礼花弹,是那种直径3寸的,好像正常的手榴弹那么大,30块钱一个,我当时买了11个。我自己已经放了两三个了,我父亲也放过1个,也都是正常的,我父亲应该是放到第5个出的事。”
“我和我老妈看到他用打火机一点,我们刚一转身,就听到‘砰’的一声,我老爸就被炸倒了……它上面厂家信息都是英文的,我们也看不懂,还是很危险的。”
监控视频拍下的燃爆瞬间
邓先生的儿子强调,这枚礼花弹不太正常,没有延时就爆炸。“我父亲用打火机一点,立即就爆炸了,前面燃放的几个都是正常的,都有二三十秒的延时。”
>>>头面部被炸伤得不轻
脑挫伤,颅骨面骨鼻骨颌骨骨折,右眼创伤性失明
邓先生的儿子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58岁父亲面部和头部被炸伤得不轻,“他是半边脸骨折,面容的话,眼睛都炸掉了。”
记者看到,医院诊断证明书显示,邓先生脑挫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右侧额颞顶枕部、左侧顶枕部硬膜下血肿,颅骨和面骨骨折,右眶骨骨折,右眼创伤性失明,右眼损伤,鼻骨骨折,鼻部挫裂伤伴缺损,鼻出血、下颌骨骨折。
邓先生的儿子表示,销售方姓蒋, 1992年生人。“我父亲的伤情还比较严重,今天(2月17日)已经是事发第8天,医生说还没有渡过危险期。我父亲的救治费用已经花了八九万了,对方没有垫付1分钱。”
>>>售卖者疑私人销售
当即报警,剩下的礼花弹被应急局工作人员带走了
直径3寸的礼花弹(受访者供图)
事发当天,邓先生的儿子打了报警电话,“我们打了县应急管理局的电话,大年三十他们就过去了,我是当场报警,大年初二或者初三做了笔录。我们把剩下的礼花弹给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就带走了,他们当天都拿走了,现在已经七八天了。”
邓先生的儿子坦承:“我事发后了解到,那种礼花弹确实也不能够燃放,销售也需要办许可证的,绝对是不允许私人卖的,更何况他(销售者)还是无证。他可能也是找的私人拿的(进货),这条产业链如果不曝光出来的话,我感觉以后还会有人去购买的。”
谈及维权诉求,邓先生的儿子表示:“他是没有证,私人销售的。如果无证销售,就应当承担相关责任,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帮我们解决问题。”
>>>售卖者回应挺委屈的
“不是专门卖烟花的,也不是我生产的,群里分了几个没赚钱”
2月1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提供烟花爆竹的蒋先生,他表示对方要打官司,大过年的他也挺委屈的。
“我不是专门卖烟花的,我是在长沙别人那买的。我跟他(邓先生的儿子)是一个俱乐部群里面的,他找我,我就分了几个给他,我也没有赚他的钱,多少钱买的我就多少钱卖给他的,那个3寸的是30块钱一个给他的,而且我只给了他一个人。”
蒋先生表示:“他本来一开始就要起诉我,要我全额垫付医药费,看最后多少钱,多退少补。说实在话,这个又不是我全部责任,客观地说,我是出于好心,我没赚他的钱,我分了几个给他,而且烟花也不是我生产的。”
对于此事的处理,蒋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我昨天(2月16日)晚上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做了笔录,警方现在还没有出处理结果。”
>>>县应急管理局回应
县域销售烟花爆竹须办理许可证,处理需请示领导
2月17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致电东安县应急管理局,一位值班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在县域销售烟花爆竹必须办理许可证。
“当天值班人员和今天的值班人员不一样,每天值班人员会不同,我会向领导汇报这个事情。我到时候问一下给你回复。”
记者询问笔录已做,调查处理进展,这位值班工作人员答复称今天还没有正式上班,“我知道了会回电话给你,这个情况还是要问一下领导,我只是今天的值班人员,不是很清楚那天发生什么事情,明天会正式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