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吓跑外企!中国释出“追杀令”(组图)
中国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周二(27日)通过一项法律变更,扩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范围。日媒认为,此举恐为在中国当地的外国企业带来新的不确定性,并增加相关企业的负担。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27日)在中国北京主持第14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闭幕会议。(欧新社)
综合媒体报道,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27日)在中国北京主持第14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闭幕会议,会中通过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全国人大委员长赵乐际表示,修订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将进一步健全中国保密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为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提供更有力保障。
日媒《日经亚洲》引用监督中国立法机构的网站《人大观察家》日前的报道,指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新增加的条款中,有一项条款要求官方机关将任何虽然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可能“妨碍履其行职责或如果泄露会对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要求官方机关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日经亚洲》认为,该规定可能会为在中国当地的外国企业带来新的不确定性,并增加相关企业的负担。
除了上述条款外,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新增加的条款中,还包括要求机关、单位对离岗离职的涉密人员实行“脱密期”管理,包括期间对离岗离职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清退涉密载体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