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时:香港通过“23条”立法,进一步打击异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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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政府的要求,香港周二通过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23条”草案)。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香港公众一直抵抗这项立法,批评人士表示,它的通过将给中国承诺的半自治带来持久的伤害。
这项以惊人速度通过的新立法赋予当局更多权力打击中央政府和香港政府的反对者,对叛国罪和叛乱罪等定义模糊的政治犯罪制定了包括无期徒刑在内的惩罚。新立法还将打击“境外干预”和窃取国家机密等罪行,给在这个亚洲金融中心运营的跨国公司和国际集团带来了潜在风险。
分析人士表示,这项将于3月23日生效的立法可能会对包括企业家、公务员、律师、外交官、记者和学者在内的广泛群体产生寒蝉效应,让人们怀疑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城市的地位。
自从执政的中共在几十年来权力最大的领导人习近平领导下,于2020年在香港强行推出了第一部国家安全法以来,许多可能挑战新立法的反对派人士要么被监禁,要么已经流亡国外。2019年的反政府示威活动曾在香港引发持续数月的动荡,港区国安法为当局在那之后镇压异见提供了有力工具。
中央政府支持的香港领导人李家超曾经表示,需要一套新法律来根除骚乱,打击其所说的西方间谍活动。他说,一旦新法获得通过,政府就能把重心转移到发展经济上。
李家超在立法会上发言时说,新立法“让香港可以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活动、外国情报单位的阴谋陷阱和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
这项立法在周二获得了一致通过,立法者和官员们称那是一个“历史性时刻”。负责这项立法的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将草案的通过比作曾多次“难产”的亲儿子出世了。
包括李家超(中)在内的香港高级官员在今年1月举行的有关新的一揽子国家安全立法(即所谓“23条立法”)的新闻发布会上。 LOUISE DELMOTTE/ASSOCIATED PRESS
立法者们为这项立法开辟了快车道,一周里开了几次马拉松式会议,并在周末加班工作。草案于周二获得了一致通过。
“快速通过立法是为了向香港人民展示政府的决心和执行能力,”伦敦亚非学院中国研究院院长曾锐生说。“新的国安法对威胁和执行具有同等意义。”
就香港领导人李家超而言,“首先关心的不是香港或世界其他地方的人如何看这件事,”曾锐生说。“他是在为一名观众——习近平本人表演。”
在中国政府眼里,这份草案早就该成为法律。
英国1997年将殖民地香港的统治权归还给中国后,香港得到了一部旨在保护(中国内地所没有的)言论、集会和出版自由等公民自由的基本法。但中国也坚持在基本法中加入所谓“23条”,要求香港起草一份内部安全法案,以取代殖民时代的煽动叛乱法。
香港2003年第一次试图通过“23条”立法时引发了几十万人的大规模抗议活动。高级官员辞职。香港领导人由于担心公众的强烈反对,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不愿再提立法的事情。
但近几个月来,中共一直在敦促香港政府进行“23条”立法。
北京的意愿不被重视的可能性极小。自从中国对香港选举制度进行彻底改革,把视为不“爱国”的候选人排除在外以来,香港立法会中的亲北京议员已占绝大多数。
新立法针对五种犯罪行为:叛国、叛乱、盗取国家机密、破坏,以及境外干预。新立法还对正当程序做了重大改变。在某些情况下,警方现在可向法官寻求许可,阻止嫌疑人咨询他们自己选择的律师,如果那样做被认为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话。
人权组织表示,当局迅速通过“23条”立法,是与曾经承诺给香港的自由背道而驰。
人权观察组织中国部代理主任王亚秋周二表示,新的国安立法会“把香港带入威权主义新时代”。香港政府批评这些总部设在海外的维权团体是“反华”、“反政府”组织。
新立法的有些地方措辞模糊,在法律学者中引发了质疑。例如,根据新立法,间谍活动可能包括把“有用信息”提供给“境外势力”。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杨艾文在上个月向政府提交的建议中写道,如此宽泛的定义会妨碍与外交官的合法交流。
杨艾文也反对新立法对“煽动叛乱”的广泛定义,其中包括有意对国家或国家机构“心怀不满”。他写道,心怀不满是“一种低到不能成为犯罪行为的情绪状态”。
“仅有这种感觉不是犯罪,”他补充道。
该立法还授权香港领导人(即行政长官)无需经过立法机构即可制定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的相关新法。在颁布任何这类法律之前,行政长官只需咨询行政会议;立法会在颁布后可对这类法律进行修订或否决。
乔治敦大学亚洲法律中心主任托马斯·凯洛格说,虽然这个机制对香港来说并不新鲜,但考虑到新法的措辞如此广泛,该机制提高了滥用的可能性。
“这极为令人不安,”凯洛格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写道。“立法会赋予行政长官进一步扩大新法适用范围的权力,这可能会进一步侵犯人们的基本权利。”
几年前,香港还以其激烈的政治反对派而闻名,但现已更像中国内地,在那里发表异见的人将付出极高的代价。在香港立法会最近就新安全立法举行的会议上,立法者们提出的大都是让法律变得更严的修改意见。
“他们似乎是在寻求向政府的国家安全议程表忠诚的方式,以确保他们表现出与政府的高度一致,”凯洛格说。
有关“23条立法”的讨论说明了香港的新政治格局以及有关言论新界限的模糊性。
立法者们问的问题包括,持有现已不复存在的民主报纸《苹果日报》旧报纸是否构成犯罪。(一名安全官员的回答是,那将取决于持有者是否有“煽动意图”。)一名政府顾问说,根据新法,神父在告解中听到如叛国等违反国安法的行为后,如果不将听到的东西报案,就可能会受到新法的指控。(天主教香港教区表示,教会承认公民有义务保障国家安全,但将继续施行告解的保密性。)
“23条”立法的模糊措辞——例如对窃取国家机密等犯罪行为的定义——与内地的国安法措辞类似。如果某人分享“看起来与机密有关的信息”,即使它不属于国家机密,但如果当局认为此人有危害国家安全意图的话,也可能受到惩罚。
香港商界领袖表示,新立法带来的变化可能会提高企业在香港运营的成本,因为这将要求公司对员工共享的文件和其他信息进行审查,以确保他们不在无意中违反新法。
香港德国商会主席约翰内斯·哈克说,一个风险是,香港相对于内地的商业优势可能会受到削弱。
他在用WhatsApp发来的短信中写道:“香港对西方(德国的)利益相关者的独特价值之一是其开放性,我们认为需要在开放性与满足国家安全需求之间找到好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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