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离婚冷静期杀妻案”一审宣判(组图)
据广州中院官微消息,2024年4月2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留超故意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留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留超、被害人周某霞于2011年登记结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协议离婚。2023年7月30日晚,周某霞在亲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与赵留超约定在广州市某工业园门口见面。赵留超到达后径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拦,赵留超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留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赵留超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被害人及其亲属、被告人亲属等十余人旁听了宣判。
据封面新闻此前报道,周某霞的妹妹周梅(化名)表示,周某霞,1987年出生,广东湛江市雷州市人。周某霞在深圳打工期间与河南籍男子赵某超相识、结婚,育有一子一女。“他们结婚很突然,一直没有办婚礼。姐姐一度和家人失去联络。”周梅说。
2023年7月7日,周某霞与赵某超向河南平舆县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之后,周某霞返回广州工作。“申请一周多以后,赵某超反悔。多次态度强硬地要求姐姐和他见面。”周梅称。
周梅表示,姐姐周某霞平时有什么事都压在心底,不会主动跟家人说,这次,感觉自己处理不了,才向家人求助,在广州躲在亲人身边。
案发当天,赵某超再次约周某霞见面,“态度很强硬”。周某霞担心赵某超有暴力行为,当日下午她在周梅等家人的陪同下报了警,赵某超不愿意去派出所,在电话中愿意认错。周某霞离开派出所后,赵某超再次来电坚持要见面,“他威胁姐姐当晚一定要见他。”周梅称。
迫于“威胁”,周某霞同意见面,并喊了妹妹周梅以及哥哥等五名男子,一同前往赵某超的住处附近,即案发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翠园路某工业园门口。
当晚约23时,赵某超在电话确认周某霞到达后,骑电动车赶来。“他来了后什么都没说,直接用刀捅人,先捅伤哥哥等几名男子,后持刀追赶姐姐,姐姐摔倒后,被他捅了好多刀。”周梅回忆道。
▲案发现场。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