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持600签证逾期离开澳洲,怎么样才不受“入境限制期”的影响?赶紧提交新的600签证或其他签证申请(组图)
🌺案例🌺
女士的父母获批了1个1年多次往返、单次停留3个月的600签证,600快到期的时候,她带父母坐邮轮去周边国家玩了一圈,没想到即便兜了这么一圈,也不算离开了澳洲。结果超过了单次停留不超过3个月的规定,后发现已“黑”在了澳洲。600签证于 2024年1月22日到期。最近联系移民局, 获批了一个两周长度的BVE!
该女士希望父母能再次申请签证回澳洲,并且由于BVE签证官给了她父母2周的时间要求离境,她自己看了网上的说法是如果【在600过桥BVE的28天内离境】,没有入境限制期“Re -entry Ban”,可以马上再次申请600。她本人未婚且无孩子,只想把年迈父母接来一起生活!现说说本案存在哪些问题❓
解答🌺
【第一】客人对“入境限制期”的理解不正确法律上规定:1⃣️在澳洲境内,持有6 0 0等实质性签证,过期后的2 8天内离开澳洲,不受三年入境限制期的影响;或2⃣️如在持有的600实质性签证过期后的【28天内,被授予了过桥签证BVC、BVD或BVE】,并持该过桥签证离开澳大利亚,也不受三年入境限制期的影响;或3⃣️如果持有过桥签BVC、BVD或BVE离境,这个过桥签是在您持有另一张过桥签证时授予的。
那个其他的过桥签证必须是在您持有实质性签证时,或在该实质性签证失效后28天内授予的。注意⚠️:不是6 0 0签证过期后、批准了过桥签证后的2 8天。这里只有一个28天,
6 0 0签证过期后的2 8天内👉
✅要么在此期间离境;
✅要么在此期间获批了过桥签,且持该过桥签离境;
✅要么获批了另一个过桥签,且持该过桥签离境。但该过桥签是在持有实质性签证时,或在该实质性签证过期后28天内授予的。只有上述3⃣️种情况,澳的【三年】再入境限制不适用❗️
以下是我们引用的法规,供读者参考
【第二】离开澳洲以后,不应急于申请新的600签证或其他签证
即使三年入境限制期不适用,由于以上客户的父母已经违反了签证的规定,变成了“非法的非公民”,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黑民”,因此离开澳洲以后,不应急于申请新的600签证或其他签证,至少要隔个半年,半年之后再做申请,且需要清清楚楚解释过去所发生的事情以及让签证官相信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才有可能获批新的600访客签证!一回国就急于赶快做申请,拒签的风险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