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1岁男孩随父公路骑行不幸被汽车碾压身亡!网友怒骂家长不负责:要是在国外你牢底坐穿(组图)
国内最近两起跟父母有关的新闻,看得人又难受又气愤。
先是8月11日,河北一父亲带孩子在公路上骑行时,孩子不慎摔倒,遭对向行驶的小车碾压。
(行车记录仪拍到的孩子摔倒的瞬间)
视频中能看到男孩头部出血倒在地上,父亲跪地哀求“坚持住”。
事故发生后,车队成员疑似和撞到孩子的车主起了冲突,甚至逼迫对方下跪道歉。遗憾的是,孩子最终还是没能挺过去。
(图源:新浪新闻)
现场视频一经曝光就引发大家的愤怒:
且不论事发突然,小车司机根本没法反应,不应该成为被殴打的对象。更该关注的点是,让不满12岁的孩子和成年人一起在大马路上骑行,家长是不是太不负责了?
有网友扒出更多细节,比如小朋友骑的车,车架车座相对这个年龄来说明显偏大,遇到紧急情况不方便控车。
其次孩子跟车间隙很小,从后车人拍摄的视频来看,当时的时速疑似达到了37千米,对孩子来说已经是相当快的速度。
而孩子父亲没有以身作则,行驶轨迹无限靠近机动车道,很大程度会导致后方孩子跟随。
之后,孩子父亲的账号也被挖了出来。
网友发现曾经有人在评论区提醒孩子太小,骑行跟得太近,不适合跟团骑行,也不适合在快速路骑行,反倒被孩子父亲回怼“跟你有关系吗”。
父亲这样的“心大”的态度,大概就是导致悲剧的直接原因之一...
另一起引起公愤的事件,发生在广东湛江。监控镜头拍到有孩子耍脾气躺在地上不起来,家长竟然赌气撒手离开,随后一辆车路过压到孩子。
最离谱的是,家长一度回头看到有车驶过,却没想过要提醒司机或是孩子,眼睁睁看着车向孩子头上驶去...
两起家长监管不力的事件把网友们的揪心值拉到了顶点,恨不得亲自钻进视频里把孩子扶起来,改变事情的走向。
但事情已经发生,谁都无能为力,只会让人感叹,做家长真的没有一点门槛...
国外类似的事件也有不少,而一些因监护人过失致孩子死亡的事件,当事人几乎都承担了相应的刑罚。
以今年美国讨论度很高的一起事件为例,亚利桑那州三个孩子的父亲、37岁的克里斯托弗(Christopher Scholtes) 购物回家后将2岁女儿放在车中,导致孩子被车内42.8℃的高温活活热死。
克里斯托弗最开始声称他只让女儿在车里待了30分钟,因为不想吵醒她。但最新公布的法庭记录显示,他回家后把孩子扔在车里,美滋滋打了三个多小时的游戏。
甚至,第一个发现女孩死亡的还是他妻子。妻子从医院下班回家发现女儿死在车里,克里斯托弗这才知道自己酿成大祸。
法庭记录显示,妻子之后多次责备克里斯托弗,称已经跟他说过很多次不要把孩子留在车里。
其他两个孩子及克里斯托弗和前妻所生的16岁女儿也作证,克里斯托弗经常把她们留在车里自己回家。16岁女儿还提到,被留在车里后父亲还几个小时不给她吃东西。
在女儿死后克里斯托弗依然不知悔改,面对警察“保护好犯罪现场”的说法,克里斯托弗激动回怼:“你意思是我变成杀人犯了?”
事实胜于雄辩,法庭上克里斯托弗被指控谋杀儿童。离谱的是,他的妻子却依然恳求法官在审判前释放他,表示这一失误只是“一个巨大的错误”。
“我只是想知道是否可以允许他回家,让我们一起哀悼,让他在下周和我们一起埋葬女儿,一家人一起经历整个过程。
这是一个巨大的错误,并不代表他的本性,他确实犯下了错误,但并不意味着该受到严重的惩罚。”
只能说做父母确实没有门槛,什么烂人都能生孩子。孩子投胎到这么一家人真的是倒了血霉...
事件在外网掀起轩然大波,网友们一致认为,这种家长必须得到惩罚。
“不只是那三四个小时,更大的问题是这人已经养成了习惯:所有孩子都有过被留在车里的经历。
妻子同样该被以危害儿童罪起诉,知道这男的行为可能致死的情况下依然故意留给他照顾,唯一的解释是他们都想让孩子们死。”
“同样的事儿做了一遍又一遍,这妻子还有脸说不能代表他的本性?我不敢苟同。”
“年度最烂父亲,宁愿玩游戏让孩子热死在车里。
他之前的家庭成员就知道他有这毛病,再婚之后竟然还是生了三个孩子。”
“他和前妻生的16岁的女儿说父亲经常把她一个人留在车里,还不给吃东西。
这畜生值得判个一级谋杀罪。”
大家的提议并非突发奇想,类似监护人失责害死孩子的案子,其实有过很多重判的先例。
去年11月,5岁男孩格雷森(Grayson O'Connor) 被发现死在密苏里州堪萨斯的一条小巷里。
调查显示,格雷森从公寓17楼坠亡。母亲科琳被发现躲在大开的窗户下面,窗户上沾满了巧克力。
邻居们说格雷森经常挨饿,无人照管。其他人则看到过他遭受身体、言语虐待的迹象,并表示多年来警方和州社会服务机构一直对此表示警惕,但最终还是发生了悲剧。
科琳被指控拆除了公寓的窗户挡板,导致儿子坠楼身亡。按州法律属于重罪,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
更早的2014年,路易斯安那州凌晨的一场房屋火灾造成1岁和2岁的两名婴儿死亡。警方调查现场后发现,孩子的父母在火灾发生前半个多小时,留下两个婴儿离开了家。
警方以过失杀人罪发布通缉令,不久后逮捕了孩子母亲,并在几天后成功找到畏罪潜逃的父亲。
在路易斯安那州,如果受害者不满10岁,过失杀人将被判处2至5年监禁,情节严重可以上升到10至40年。
两人最终被判4年,当地检察官称,“这起悲剧提醒我们所有人,我们社会中最脆弱的成员——儿童、老人、残疾人——需要并值得得到密切的照顾和关注,负责照顾他们的人必须承担起责任。”
孩子安全问题上怎么小心都不为过。毫无疑问,在孩子发生意外后,最难受最自责的一定是父母,此刻来自外部的谴责,在有些人看来或许有伤口上撒盐的意思。
但我们也该看到,如果家长害了孩子的事情得不到舆论谴责和法律震慑,那些不配被称之为父母的人,依然会肆无忌惮地把自己的做法继续下去。
如何平衡类似事件中道德和法律的尺度目前看来还是个难题,要求每一位父母都能负起责任,难度可想而知。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