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保潜逃17载终落网,华裔“口臭强奸犯“被判囚20年(图)
麻省法院裁定,有“口臭强奸犯”之称的华裔男子李端杰(Tuen Kit Lee,音译)弃保潜逃17年之后,需为4项严重强奸的罪名入狱入狱18至20年。案发在2005年,女事主在判刑聆讯期间表示,即使现在时隔多年,她仍然精神严重受创,晚上会突然惊醒、全身颤抖。
综合《波士顿环球报》及《Patriot Ledger》报道,麻省戴德姆高等法院15日判刑时,法官表示李端杰犯下4项强奸罪,每项罪名分别监禁18至20年,刑期可以同时执行,另外的绑架和袭击罪则缓刑5年,被告刑满出狱后仍需接受全球定位系统(GPS)监控,也要接受性犯罪者治疗,并且登记为性犯罪者,不得与受害人接触。
▲有“口臭强奸犯”之称的李端杰,弃保潜逃长达17年后,被麻省法院重判入狱20年。 电视截图
女事主透过视像参与判刑聆讯时,由检察官代为出示长约1000字的书面声明,形容日常生活仍然深受影响,半夜会突然惊醒、浑身颤抖,甚至还有自杀念头,日常与人接触时难以信任对方,遇到男性医生时会感到焦虑和孤独,而且也会产生错觉,彷彿仍遭“被告用手掐颈”。
检方表示,被告当年闯入女事主的睡房,綑绑后对方脸部朝下俯卧,多次掐颈然后施暴,至今依然毫无悔意,女事主因此难以独立生活,因此法官应该从重判刑。但辩护律师表示,当事人李端杰最初被捕后,曾遭其他囚犯殴打和咬伤,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而且这次判刑太重,辩方稍后会上诉。
案发于2005年2月,当年李端杰的家人在麻省昆西(Quincy)经营餐厅,时年20多岁的女事主是餐厅侍应,被李端杰闯入住所后持刀威胁。女方报警时表示,色魔犯案时戴着面具,但因为口气恶臭,因此能够认定对方身份。
到了2007年9月,戴德姆高等法院陪审团裁定李端杰强奸罪成,但他放弃10万美元保释金逃往加州,并以假名“兰迪”(Randy)在当地另行结婚。今年5月28日,56岁的李端杰在加州北部被捕,据悉他在加州的妻子并不知道麻省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