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女驾车连撞16人,致8死8伤,最后无罪释放!网友:华人的胜利(组图)
俗话说,夜路难开,即使是有丰富驾龄的老司机,在夜间行车时也可能会“翻车”。
一名华人女子深夜开车回家,不料发生车祸,连撞16人,造成8死8伤。
现场画面十分恐怖,多具未成年人的尸体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堪称近年来最惨烈的车祸之一。
然而,终审法官力排众议,最终判她无罪。
此事实为罕见,在华人圈引起轰动,甚至还有人表示,能打赢官司是“华人的历史性胜利”。
那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她遇上的这起车祸,可是相当特殊……
华女深夜开车连撞16人
导致8死8伤
2017年2月18日凌晨,时年22岁的马来西亚华人女子沈可婷驾车行驶在柔佛新山市的一条公路上。
夜路行车,危险程度很高,公路上能见度低,路灯也很昏暗。
突然,一些自行车朝她的面前驶来,速度飞快,她根本躲闪不了,“砰”的一声,撞了上去。
自行车被撞得七零八落,许多人当场倒在地上,到处都是血。
(现场画面经过处理)
她发现,这可不得了,她撞上了整整一个车队:最后,有8人在事故中死亡,另有8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死者都是未成年男性,在13-16岁之间。
失去孩子,死者家属悲痛欲绝,要求严惩肇事者。而且此案还是华裔撞马来裔,影响非常大。
一下子撞死8人,沈可婷自然要接受审判。
然而,她的驾驶完全符合交通规则,合法地使用了自己的公路权利,也没有酒驾或者开车玩手机之类的行为。
法官称,被告在车祸发生当天的车速为每小时44.53公里,其驾驶车辆严重撞毁是撞向自行车所致,并非超速所致。
反观那些被撞死撞伤的青少年,则是都在驾驶一种十分危险的改装自行车——蚊型自行车,而且还在逆行。
在马来西亚,“蚊型自行车”在青少年群体之中十分火爆:
这是一种经过改装的特殊自行车,速度比一般自行车快很多,骑车的人会在公路上竞速下坡,在达到高速时用腹部顶着鞍座,双腿向后伸展且不碰到踏板,像飞行的蚊子,故名“蚊型车”。
这种车经过高度改装,轮子转为竞速,通常没有刹车,十分危险。
显然,面对这样的车阵,还是在深夜,沈可婷难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事已至此,谁错谁对十分明显。
2019年和2021年的两次推事法庭审判(马来西亚的初级法庭)都判决沈可婷无罪。
然而,那些死伤者的家属坚持要“闹出一个说法”,不断地请求上诉、找律师、还要求巨额赔偿……
案件上诉数年
法官力排众议判无罪
时间来到2022年,新山高等法院以鲁莽驾驶或危险驾驶的罪名判处沈可婷六年监禁,罚款6000令吉。沈可婷的上诉和保释申请被驳回,当场被抓进了监狱。
法庭称,被告沈可婷在夜晚驾驶车辆,现场昏暗更应小心驾驶,且车速超过50公里,应意识有发生危险可能性。
这下子,许多人炸了锅。
前两次判决都是无罪,怎么就有罪了呢?
有危险可能性不假,但总不能因为夜间开车危险就不让人开车了吧?司机又不是全能的,倘若车前碰到任何情况都是司机全责,那还有人敢开车吗?
于是,有人发起了签名请愿活动,多位知名人士都发声声援沈可婷,成功收集到超过100万份的签名。
沈可婷的保释申请也成功,她可以在缴纳保释金后出狱。
就这样,一年过去了,最后一次判决的时间到了。
无论结果如何,控方和辩方都只能接受,因为这是终审判决。
在2023年4月11日的终审中,法官之一的哈达丽雅表示,她将推翻高等法院的判决。
她指出,在案件中出现了两罪并诉的情况——沈可婷被指控鲁莽驾驶或危险驾驶的罪名。
连罪名都模糊不清,到底是哪一个?
更何况,沈可婷自始至终就没有危险驾驶或是鲁莽驾驶的行为。
她完全是合法在道路上行驶,系了安全带,没有超速,没有酒驾,没有用手机,她的一切驾驶行为都是合法的。
那是一条黑暗、多山且蜿蜒的道路,司机完全无法预见到凌晨3点的路上会有一群人在骑这种“死亡自行车”。
而这几十个“寻求刺激”的少年,不仅逆行,还骑非法改装的车下坡,甚至连个灯都不装,密密麻麻铺满了整条公路的空间。
沈女士躲闪不及,撞上了其中的一些人,造成8死8伤。
法官指出,这起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她只有将车子“飞起来”才能躲过这些人。
“这不是在开玩笑,事实就是如此。”
“没有任何办法避免事故,因为我们说的不是一辆自行车,而是30-40辆自行车。”
“所以,推事法庭的判决和理据都是正确的。而本案的指控不正确,存在缺陷的控状也不正确,两者都不符合法律。”
不应该让完全守法的司机,承担这些违法者死亡或受伤的后果。
她是清白的,是无罪的。
由此,上诉庭推翻了高等法院的判决,法官哈达丽雅当庭宣告:“你现在自由了!”
众多华人为此欢呼,直呼是“华人的胜利”。
无他,在马来西亚这样一个种族主义问题越来越严重的地方,华人很担心自己在法律判决上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此案中死者全是未成年人,也可能影响法院的判决。
沈可婷被无罪释放后,也说出了自己的心路历程。
她承认开车撞死了人,念出了8名死者的名字,对死者父母的伤痛表示同情,但强调她并非故意或危险驾驶肇事。
她并没有做错什么,就要承担这无端的悲痛。
“每时每刻,我的生命和思想都在被那晚发生的不幸事件困扰。”
转眼间,7年过去,当时的年轻女孩如今也已年近30。
任何一个司机,遇上这样的事故都会留下终生的阴影,可能今后都不会再有坐在方向盘前的勇气。
无论如何,她终于证明了她是无罪的,重新拥有了一个自由的人生。
与此同时,2020年,马来西亚当局也修改了法律,宣布管制危害很大的蚊型自行车,任何驾驶“微型机动车辆”的鲁莽与危险驾驶者,都可被判处坐牢或罚款。
最关键的是,若未成年人犯罪,父母也将受到一定惩罚。
结语
众所周知,澳洲的青少年不学好,上街“零元购”,蒙面打砸抢;马来西亚的青少年,则是喜欢当“飞车党”,骑这种蚊型自行车寻求刺激。
看来,在每个国家,未成年人都是令人头疼的问题……、
而此案所带来的法律意义,也值得每一个人深思。
在其他国家,倘若出现相似的案件,“沈可婷们”能够无罪释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