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利班矢言在阿富汗实施新法,禁媒体刊登生物影像(图)
阿富汗塔利班政府的道德部门今天矢言将在全国实施1道法令,禁止新闻媒体刊登任何生物影像。当地记者已被告知,这道规定将逐步实行。
法新社报导,阿富汗伊斯兰基本教义派组织塔利班(Taliban)2021年取得政权后,便开始将他们对伊斯兰教法的严格诠释付诸实行,并在最近宣布立法让这些诠释成为正式规定。
塔利班政府的劝善惩恶部(Ministry for the Propagation of Virtue and the Prevention of Vice,PVPV)发言人开柏(Saiful Islam Khyber)告诉法新社:「这道法律适用于阿富汗全国,...且会逐步实施。」但他表示,官员会想办法说服民众认同生物的影像是违反伊斯兰教法。
开柏说:「这道法律不会强制实行,只是建议,要说服民众认为这些东西真的与伊斯兰教法相违背,应该要避免。」
新法明定在阿富汗的新闻媒体必须遵守的一些规定,包括禁止刊登任何生物影像、不准嘲笑和羞辱伊斯兰教及禁止牴触伊斯兰教法。
不过,新法显然尚未严格执行。塔利班官员仍继续惯常在社群媒体上张贴有人的相片。
开柏解释说:「与媒体相关的新法条文,截至目前持续在许多省分推动实行,但尚未在所有省分展开。」
他提到在阿富汗南部的塔利班大本营坎达哈省(Kandahar)、隔壁的海曼德省(Helmand)和北部的塔喀省(Takhar),都「已开始(相关)工作」。
不过,在坎达哈省的记者今天告诉法新社,他们尚未收到劝善惩恶部的任何声明,或在拍照和拍摄影片时遭到道德警察禁止。
但在中部的加兹尼省(Ghazni)和华达克省(Maidan Wardak),劝善惩恶部已告知当地记者,道德警察会开始逐步执行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