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03月01日 24.2°C-24.2°C
澳元 : 人民币=4.52
布里斯班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安徽一校车着火致3名儿童遇难!车内灭火器过期,途中一度着火,司机灭火续开车(视频/组图)

3小时前 来源: 火山诗话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安徽寿县一幼儿园着火最新消息:遇难3名幼儿,均为5岁左右女孩。有3点令人愤怒的细节被挖出:

安徽一校车着火致3名儿童遇难!车内灭火器过期,途中一度着火,司机灭火续开车(视频/组图) - 1

1.据遇难家属透露,事发后多名家长前往幼儿园了解情况,幼儿园还正常开学;

2.在幼儿园校车上发现一瓶过期的灭火器;

3.校车在路上起火一次司机灭了火,还继续往前开;后续才发生大火;

这3个宝贝真的太让人心疼了,学校这样罔顾安全,无视学生安全必须承担责任给家长一个交代!具体看后续!

校车起火,3名儿童遇难

2月27日上午,安徽省淮南市寿县炎刘镇金色童年幼儿园一校车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火势凶猛,还夹杂着哭声,现场的视频流出的那一刻,无数人看的心痛。

安徽一校车着火致3名儿童遇难!车内灭火器过期,途中一度着火,司机灭火续开车(视频/组图) - 2

悲催的是,现场一部分小朋友成功的下车,还有3名儿童没有能够下车,不幸遇难。据说其中两名女童是紧紧抱在一起的。

安徽一校车着火致3名儿童遇难!车内灭火器过期,途中一度着火,司机灭火续开车(视频/组图) - 3

此后,遇难的3名女童生前照片陆续曝光,她们只有五岁。校车失火后由于没有全部能够疏通,只有她们三个人永远的留在车内,目前遗体已经在殡仪馆了,他们的家属也崩溃了。

安徽一校车着火致3名儿童遇难!车内灭火器过期,途中一度着火,司机灭火续开车(视频/组图) - 4

一度着火 司机灭火续开车

一名死者的父亲邵先生表示,起火时他5岁的女儿正在车上,最终没有被救下来。他表示,昨天早上8点左右,他送孩子第一个上了校车,后续校车去接其他孩子,在前往幼儿园途中,大概在8时半校车起火。

邵先生表示,这辆接学生上学的校车比较破旧,而且他听现场目击者说,该校车已不止一次在行驶途中起火,第一次起火的时候,司机灭了火,还继续往前开,后续才发生大火。

安徽一校车着火致3名儿童遇难!车内灭火器过期,途中一度着火,司机灭火续开车(视频/组图) - 5

28日上午,多名家长前往炎刘镇金色童年幼儿园向园方了解情况,他们在现场看到,幼儿园还在正常开学,几辆校车车身标注的核载人数都是19人,而且家长们还在幼儿园的一辆校车上发现一瓶灭火器已经过期。

网友热议

收起针对此事,网友们迅速围观,纷纷议论。

有网友认为,司机应该极刑!车子有后患,检查不到位是一个问题。

另外既然失火了,你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孩子全部救出来!你自己先逃掉,这要不是路人看见打开中门,不然这些孩子全部遇难的可能性极大!

有网友感慨,安全重于泰山,各级领导负有责任。三个小天使被活活…必须有人承担法律责任!!!

有网友唏嘘,太痛心了!遇难孩子家长怎么能接受这埸突如其来的噩耗。

有网友直言,第3个问题最严重,司机和老师缺乏责任心导致事故发生。

有网友怒斥,这司机是个狠人,车都起过火了的还敢再开。这个司机该枪毙!

有网友评论,各种安全制度,各种安全倡导,各种安全检查,各部门安全责任……不胜枚举,可还是有重大安全事故频发,是不是安全的各种制度还不够健全,尤其是没有上墙,安全程序履行不到位有关呢。

安徽一校车着火致3名儿童遇难!车内灭火器过期,途中一度着火,司机灭火续开车(视频/组图) - 6

更令人痛心的是,这场悲剧并非偶然。针对事故原因,有负责人回应媒体称,因为车辆比较破旧,可能存在零部件老化线路故障等问题。

校车长期超载、设备疏于维护、司机应急能力缺失,每个环节的失守都为悲剧埋下伏笔。让人不禁质问,“拿孩子的命当儿戏,良心何在?”

3个女孩本可以活下来,如果司机第一次灭火后停车检修,如果校车不超载,如果灭火器能正常使用?这场悲剧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安徽一校车着火致3名儿童遇难!车内灭火器过期,途中一度着火,司机灭火续开车(视频/组图) - 7

3个孩子的生命换来的,不应只是舆论喧嚣,更应是制度补漏的警钟。这应该引发各地学校的自查自纠。校车年检、灭火器更换、超载监控需纳入日常管理,对违规者“一票否决”。

总之,安全从来不只是别人的责任。从现在起,用行动让每一辆校车都成为“安全车”,校车安全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

安徽一校车着火致3名儿童遇难!车内灭火器过期,途中一度着火,司机灭火续开车(视频/组图) - 8

希望学校、监管部门包括家长们齐心协力,共同监督,才能让“移动火车”彻底熄灭,让每个孩子都能平安上学、回家!安全无小事,学校管理者需要保持如履薄冰的心态,来开展日常工作,这才是应该有的态度。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