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贤与未成年交往不犯法!律师:韩国昔合意性交年龄是13岁(图)
南韩艺人金秀贤因遭知名Youtube频道《横竖研究所》(가로세로연구소,以下简称「横竖研」)爆料,指出其与2月过世的艺人金赛纶(김새론)曾交往6年,甚至后续让金秀贤卷入与未成年人交往、发生性关系的丑闻中。而有南韩律师表示,在2020年修法前,南韩的合意性交年龄标准是13岁。
▲韩国律师揭金秀贤(右)过去交往金赛纶(左)时,年龄虽未成年,但却是法定合法性交年龄。(图/翻摄IG/ron_sae、soohyun_k216)
根据南韩媒体报导指出,针对外界关注金秀贤是否涉及未成年人法定强奸罪一事,金秀贤透过经纪公司Gold Medalist强烈否认与未成年时期的金赛纶交往,并表示两人关系始于2019年夏天至2020年秋天,当时金赛纶已成年。同时解释「横竖研」曝光的两人合照,澄清表示这些照片拍摄于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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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南韩律师李高恩(이고은)在YTN新闻节目中表示,根据2020年5月修订的法律,若与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即使双方同意,也可能构成未成年人法定强奸罪或猥亵罪。但在2020年修法之前,该年龄标准为13岁,意即当时法律仅对与13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性行为进行处罚。
李高恩进一步解释,由于金赛纶于2015年时为15岁,适用的是修法前的法律,当时规定「与13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交往,除非涉及强制性行为,否则并不构成犯罪」。因此,即使金秀贤当时与金赛纶交往,仅凭恋爱关系事实,无法构成未成年人性犯罪,亦不适用未成年人法定强奸罪或猥亵罪。
李高恩也提到,必须证明双方不仅是单纯交往,才可能追究责任。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要将金秀贤与未成年人性犯罪联系起来,恐怕相当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