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充军是什么意思?是让他们去当兵吗?
本文呢就拿宋朝作为例子,因为我们经常看那个水浒传啊,这个书也就这么说的,你比如说林冲啊,武松还有宋江刺配,都是在脸上刺字,最后到某地方充军。有人就想这个古代犯罪是不是都去当兵去了,其实在宋代往脸上刺字的,只有这两种人,第一种就是士兵,第二种就是犯罪这个群体。
大家应该知道在中国古代,军人和现代军人的社会地位是完全不同的,很简单的道理,因为他们有从军这个刑法就是把服兵役当作一种刑法你说这个是好事吗?所以说在这种情况老百姓心目中那个犯罪的罪犯,和那个宋代军人是一种地位。你说既然地位这么低,你说有人去当兵吗?当然没有,然后呢?没人当兵的政府只能通过罪犯充军,所以说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既然有人问宋代的士兵是犯罪才在梁上刺字么,宋代的军事制度和咱们现在是完全不一样的,宋在官兵中又分为禁军,厢军,乡兵等,禁军和湘军当然不用多说,都是国家的正规军,当然一定要在面部刺字的,而乡兵相当于地方政府的武装。所以在宋初的时候,乡兵有人参加打仗,也需要在脸上刺字,你想想,他们会觉得这社会地位就比别人低的,这样就引起他们不满,最后呢,政府就改为在手上刺字。
但是充军真正去当兵还是有区别的,他去主要是干什么呢?就是把他们分配到边远的地区,然后强迫他们去种地啊,古代有这么一句话就说行,刑莫惨于此,什么意思?就是说,这种刑法,是仅次于死刑了,所以说,这个东西不要拿出去旅游啊,还是很残忍的,通常说道:你个贼配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