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2月23日 29.5°C-33.2°C
澳元 : 人民币=4.57
布里斯班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56岁自驾网红阿姨花16万离婚”:是很委屈,但她是清醒的

2024-07-19 来源: 网易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56岁自驾网红阿姨花16万离婚”:是很委屈,但她是清醒的 - 1

01

还记得56岁自驾网红阿姨,苏敏吗?

她离婚的事情总算是有了一个进展,这次也希望她能和丈夫真的离婚。

苏敏在7月15日发视频回应离婚:

“原本以为我这种情况打官司肯定是没有问题,他不可能分到我的钱,我也不想要他的,可是法律就是明文规定,没有证据就没办法证明自己是受害者,以前哪里会想着留证据,经过调节,他不再坚持要五十万,十六万买我一个自由。”

“56岁自驾网红阿姨花16万离婚”:是很委屈,但她是清醒的 - 2

能花16万就能买一个自由之身,苏敏还是十分幸运的,她丈夫也是放了她一马,并不是什么冷血之人,还是念他们这么多年的夫妻之情的。

我这样说,肯定会有人跳出来指责我:你怎么向着一个无赖说话呢?还真没见过这样的,女人跟一个无德的丈夫离婚还要倒给他钱,凭什么?几十年的夫妻生活都是AA制,也没有占过他什么便宜,现在要离婚还得给钱才能离婚,太不人道了。

是,你觉得不公平,苏敏也有可能很委屈,但是“给钱离婚买自由”是相当明智的。

请注意苏敏的视频中有这样一句话:

“如果走向法庭,我和他所有的财产都要对半分,不管我以前受到什么委屈,这是很现实很残酷的。最大的问题不是钱分给他一半,而是我的自媒体账号的所有权要分给他一半,这是我不能接受的。”

“56岁自驾网红阿姨花16万离婚”:是很委屈,但她是清醒的 - 3

苏敏之所以同意给钱离婚,主要是发现打官司离婚确实对她没什么好处,这要是把她的自媒体账号的所有权也分出去,岂不是更亏了?

你找再好的律师,结果也是一样。

因为法律明文规定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

“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条例是为了保证夫妻间弱者的权益的,这条法律没有男女之分,甭管男女,只要是你婚姻存续期间挣的钱,都有对方的一半,这才是公平。

也省的一方发了大财,就想着甩掉另一半轻松离婚。

我方才说苏敏能花16万离婚是非常幸运的,要是她丈夫不同意非要诉诸于法律,那么到最后肯定得到的更多。苏敏现在全网的粉丝有将近一千万,是个大网红了,她做自媒体这四年应该是赚了不少钱,要真是都分给丈夫一半,肯定会比16万多的多,也会比50万多的多。更让人揪心的就是她自媒体账号的所有权,她老公也有一半,她就靠这个挣钱,怎么能分呢。

所以说,对苏敏而言能花钱买自由,还是花16万买自由,是非常划算的。

“56岁自驾网红阿姨花16万离婚”:是很委屈,但她是清醒的 - 4

苏敏的老公也不是什么大恶人,苏敏给他钱才能离婚,这在法律上也是说得通的。

有网友发评论说:婚姻制度到底保护了谁?

婚姻制度保护的是弱者的权益,现在就苏敏和她丈夫而言,真正的弱者是她丈夫,总得在离婚之后,让弱者有办法生存下去。

知道自媒体大神咪蒙吗?她当初跟丈夫闹离婚可是花了一个亿才顺利离掉。花那么多是因为她挣得多,得跟伴侣平分财产。你要是不花钱就得把自媒体账号所有权给他一半,咪蒙怎么可能会愿意。当然咪蒙后续的账号被封了,也没有什么价值,可是咪蒙有钱啊,她婚后挣的钱就是有老公的一半的。

还好咪蒙花钱买了自由,因为她在离婚后这几年靠短剧赚到了更多的钱,这要是当初没离婚,她想离婚得花比1亿多更多的钱。

不要在纸上空谈什么公平不公平,你得算哪种方法对你才是最有利最划算的。

可能你觉得非常滑稽,怎么自己的社交账号还得分对方一半?

你要知道,自媒体账号,‌如公众号、‌某音号、‌某手号等,‌虽然由个人注册和运营,‌但其经济价值与注册人密切相关。‌当这些账号拥有一定的粉丝量时,‌它们就具有了商业价值,‌因此被视为具有财产属性。‌在婚姻关系中,‌这些自媒体账号通过平台流量收入、‌广告引流、‌商品出售、‌直播受赏等方式带来的利润,‌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在离婚时,‌这些自媒体账号及其收益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对半分的原则进行处理。

因为具有了商业价值,也有了财产属性,是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男方有钱,离婚的时候得分女方一半;女方有钱,离婚的时候也得分男方一半。这在法律上来说是非常公平的。

苏敏老公只要了16万就放过苏敏,已经是相当仁慈了,因为苏敏现在的收入,了解这个行业的都会知道,像她那么大的网红,一个月收入就远远在16万以上了。

她花小钱解决了自己的大麻烦,对她来说,自由之身才是最重要的。

“56岁自驾网红阿姨花16万离婚”:是很委屈,但她是清醒的 - 5

02

苏敏是相当清醒的,虽有意难平,但涉及到自身的利益,她也会破财消灾。

“自媒体时代”的确是让极个别普通人赚得了不菲的收入,实现了财富的跨越式升级。这些年我们也有看到过类似的新闻,某自媒体大v要离婚账号停更然后夫妻俩打官司关于分账号所有权和分钱。钱可能是你一个人挣的,但要是离婚了就有对方的一半。

能用花钱就解决的,都不是什么大问题。

正如余秀华对苏敏说的:没有离不了的婚。

潜台词是什么?

对方既然要钱,你也有,给他不就行了吗?

哪里有什么真正的公平?

不要问那么多凭什么?这要是你的伴侣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财了,不分你钱你能愿意吗?

一样的道理。

“56岁自驾网红阿姨花16万离婚”:是很委屈,但她是清醒的 - 6

苏敏的故事,关注她的人应该都很清楚:她本是一个在婚姻里不幸的女人,跟丈夫十几年的婚姻都是AA制,她在自己家不舒服,更多都是忍耐。在退休后,苏敏考了驾照,买了一辆车想自驾出游,逃离家庭。她想做一次真正的自己,前半生大都是为母系职责而活,后半生她想为自己。

苏敏把自己这一路自驾的经历给拍成视频发到网上,然后她就火了,她在旅游类视频博主里可以算是大v了。苏敏的变现渠道很多,视频的流量变现,接广变现,拍广告变现,直播卖货变现。

我很佩服苏敏,她这个年纪的人都可以靠自媒体拼出自己的事业,实在是太强了。

她个人是非常有能力的。

她老公算不上什么捞男。

“56岁自驾网红阿姨花16万离婚”:是很委屈,但她是清醒的 - 7

能离婚是好的,在这里也祝福苏敏,她往后的路应该会更广,也会赚更多的钱。

人得清醒,要看你所面临的具体情况是什么,得实事求是。

再说了,一段婚姻的失败也不可能全是对方的原因,你自己也是要负责任的,婚姻经营不下去,肯定两个人多多少少都有点问题,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曾经的选择买单。

这很公平。

要看开,也得放下。

今日话题:你怎么看待苏敏花16万离婚买自由?

作者:YIBAO,情感原创作者,百万情感博主,婚姻家庭咨询师,以身践行写这个世界温暖的感情事。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