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足等了20年,今天,这两名日本死囚终于被执行死刑!网友:早都该死了!
江歌案的审判接近尾声,在昨日江歌案的庭审中进入了求刑环节,检方原话:检方对最终求刑的判断理由:被害人家属(江歌妈妈)希望以杀人罪判处陈世峰死刑,检方认为陈世峰是杀人罪和恐吓罪并犯,可以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以及最高有期徒刑22年。从过往案例来看,行凶对象只有一个人,嫌犯陈世峰并不存在精神问题,江歌本身也没有任何问题是无辜的,所以根据以上条件求刑20年。
虽然江歌妈妈的代理律师请求处以陈世峰死刑,但从各方面来看,最终的判决可能与江歌妈妈所希望的相反。而这些其实是跟日本的法律、罪犯本身、罪状等因素是密不可分的。
在日本,死刑执行的频率没有那么的高,2017年日本执行死刑的人数是4人,分别是《警察庁広域重要指定119号事件》的N、《冈山元同僚女性バラバラ杀人事件》的S、《安中亲子3人杀人事件》的M、和《市川一家4人杀人事件》的S。
今天被判死刑的两位就是《安中亲子3人杀人事件》的松井喜代司(69岁)、和《市川一家4人杀人事件》的関光彦(现年44岁)。
関光彦的外祖父是一家餐饮连锁店的老板,原本富裕的家庭,因为一个嗜赌成性还有家暴倾向的父亲全毁了。
関光彦从小在父母的打骂声中成长,所谓耳濡目染,从小看父亲动粗的他,终于在初中的时候实施了暴力,高中二年级因参与了暴力事件被学校开除。
外祖父让他来店里帮忙,関光彦在店里却不学好,偷钱加上打人让周围人都对他避之不及。外祖父恨铁不成钢训斥了几句,関光彦一气之下狠狠地踢了他祖父的头部,导致其眼球破裂,外祖父永久性的失明了。
游手好闲的関光彦在18岁的时候邂逅了一位菲律宾的女子,并很快登记结婚了,本以为他会改邪归正回归家庭,他的妻子没过多久就回到了自己的国家。郁闷、焦躁无处发泄,他随便找了一间酒吧,想要借酒消愁却发现酒吧有一个菲律宾的女服务员,这让他一下想到了自己的妻子,他将这名女子带回了家并软禁起来,那名菲律宾的女性因为没有做过激的反抗,関光彦看她听话便把放回去了。结果过了几天,暴力集团找上了関光彦,让他赔偿高额的经济损失。原来之前的菲律宾服务员背后的靠山是暴力集团,不然不会放过他。
関光彦一开始没当回事,但遇到这事心情格外不爽,当时正好身边路过的一名24岁的女性白领,関光彦瞬间上前袭击,女子打得鼻梁骨折,还被関光彦拖回车后带刀他家实施了侵犯。
发泄完了的関光彦心情愉悦,发现弱小的女性不敢反抗自己,于是再次对女性下手。
这次的对象是15岁的少女,在骑车回家的路上突然被车撞到,而这辆车是関光彦的,他匆忙下车并带着女子上车,声称带她去医院。女子没有怀疑直接上车,関光彦带这名女子去了医院包扎伤口,治疗后関光彦说送女子回家,女子以为遇到了好心人没有多想,于是再次上了他的车,但这次车没有开向少女的家而是去了関光彦的家。
関光彦举起刀威胁少女,让其进家并跟自己发生关系,女子不敢反抗乖乖接受,还把自己的钱和学生手册给了関光彦,在答应了関光彦不许声张的条件后,少女被送回了家。
以为得逞的関光彦在回家途中遇到了暴力集团,前几次関光彦还能逃掉,可暴力集团已经盯上了他,直接就到他家门口蹲着了,这时他想起了之前少女的学生手册,里面又少女的名字、地址,関光彦萌生了一个想法:去少女家顺点钱,从而逃脱暴力集团的掌控。
进到少女的家后,发现是少女的祖母一人在家,関光彦让其交出存折,祖母给了他8万日元让他走,性格暴躁的関光彦觉得自己被羞辱了,开始恐吓祖母,而祖母完全没有放在眼里,并称“再不走我要报警了。”被这句话彻底激怒的関光彦随手拿起电线勒死了祖母。
関光彦开始翻箱倒柜的财物时,少女和母亲这个时候回家了,関光彦趁其不备拿刀架着少女,让其母亲跪下服侍自己,却在母亲刚要这么做的时候関光彦瞬间举刀,连续多次扎向母亲的背部,少女的母亲当场死亡。
関光彦架着刀命令少女把现场收拾干净,并问道家里钱财的位置,“钱是爸爸和妈妈保管的,我不是很清楚。”少女回答。少女的母亲被自己刺死,只能等待父亲回来,就在这个时候,少女的妹妹被保姆送回家,现场已经被收拾干净,再加上有姐姐在,妹妹没有察觉到异样。関光彦把妹妹哄到祖母的房间,让妹妹在已经死去的祖母身边睡下。
等待之余,関光彦再次侵犯少女,而就在这时,少女的父亲回来见到了関光彦正侵犯自己的女儿,関光彦在父亲晃神之余将其刺伤,并威胁:“你如果不交出存折和现金,我就弄死你女儿。”父亲将家里的存折和现金都告诉了関光彦,而関光彦却对存折上的数字不满,要求父亲交出更多的钱,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父亲说出还有一本存折在公司。于是関光彦命令对他唯命是从的少女到父亲的公司取存折。
少女先给父亲公司打了一通电话,告知自己会到公司取存折。到了父亲的公司后,见到父亲的同事不敢说太多的话,只说了父亲受到暴力集团的威胁,需要大笔的钱,拿起存折匆匆离开。
等到少女回到家的时候,父亲已经死在了関光彦的刀下,関光彦带着存折和少女离开并去了酒店,在酒店对少女再次实施侵犯。
两人回到家时,接到了一通电话,原来是昨天拿存折的时候父亲的同事起了疑心,并打电话询问情况,少女还没开口电话被関光彦挂掉,暴怒的関光彦开始训斥少女,被吵闹声惊醒的妹妹开始哭泣,関光彦本就焦躁,听到哭声直接将刀捅向妹妹的身体,妹妹被刺得动弹不得时,関光彦让少女自己亲手结束掉妹妹的生命,看少女一动不动,関光彦掐死了妹妹。
妹妹的离去让少女最后一根弦崩断了,她开始反抗,却不是関光彦的对手,做好了死的准备的她家里的门被撞开,是父亲同事报的警,関光彦见状将刀握在少女的手里,示意少女威胁自己,结果被警方控制。
被逮捕后,関光彦一点反省的态度都没有,他觉得自己是未成年,最多被送去少年所,还让自己的家人将教科书送到看守所,为出狱后的生活做好准备。
而法院的判决并没有如他所愿,1994年8月8日,千叶地方法院对関光彦做出死刑的判决,原因是関光彦曾多次侵犯女性及暴力袭击他人,而在本案发生过程中,当着少女的面杀害其多名至亲,在警察面前意图扮演受害者,在案发后没有丝毫反省态度,从以上几点依法从重判决。
不服判决的関光彦在上诉到高级法院和最高院后,在2001年12月3日,最高院宣布上诉无效,并以関光彦“剥夺4人生命的结果极为严重,犯罪情形冷酷且固执”的原因正式确定死刑判决,関光彦成为了日本第二个被确定判处死刑的未成年。
另一个《安中亲子3人杀人事件》死刑执行的主角松井喜代司则是因为被当时交往时的女友拒绝求婚,在女方回家时用锤子殴打其面部等部位,将其杀害,这之后回到了女子的家中用同样的方式将其父母杀害,在一、二审均作出死刑判决,最高法院1999年9月驳回松井的上诉,作出终审判决。
那么日本的死刑都是根据什么判的呢?
虽然日本国刑法规定多种暴力罪行皆可被判处死刑,但通常而言,除非是伴随有诱拐、抢劫、强奸、骗取保险金等其他恶性情节的命案,或是被告人有杀人等前科,法院通常仅会对造成多于一人死亡的命案犯人判处死刑。
而日本死刑判决的基准:永山基准
即1968年用手枪射杀4人的永山则夫死刑犯(案件当时19岁,于97年执行死刑)的审判时,最高法院于1983年判处死刑时使用的基准为死刑判决基准。
通过该判决,规定“当罪行实属重大,不论是从罪行均衡原则出发还是从一般预防的角度出发,在判定为不得已必须执行极刑的情况下,死刑作为选择也必须被同意”的情况下
(1)犯罪性质
(2)动机
(3)内容、特别是指杀害手段的主观恶性・残虐性
(4)结果的重大性、特别是指被杀害的被害者数量
(5)遇难者家属受到的感情上的伤害程度
(6)对于社会的影响
(7)罪犯的年龄
(8)是否有前科
(9)作案后的态度
等将被作为判断基准进行判决。
这一次日本对两名死囚执行死刑也属十分的罕见,这两人距犯案已超过20年,对于这两名死囚的死刑执行,日本网友是这样看的:
这花的时间有点太长了吧,只要没有冤罪的可能性,我希望可以马上就执行。用着税金到底为了什么让其活着,我也是不太懂。
那个少年杀了人一家,因为太悲惨、残忍了,感觉恶心的内容,这种人居然还活着我表示很震惊。为被害者祈祷冥福。
没什么问题,就是执行的太晚,应该在确定死刑的当天或隔天就可以执行了。
被关了25年的话伙食费是多少呢?如果只是吃饭的钱的话,假如一餐100日元(RMB约5.8元),1日三餐300日元(RMB约17.5元),25年大概就274万元(RMB约16万元),我认为这是浪费。
没什么异议,如果有的话就是执行太晚了!
还有那个山口县的母子杀人事件的犯人!早一秒也好快点执行死刑!
因为日本的法律,死刑在判决后还要经过漫长的上诉程序,即便是用完了所有的上诉机会,最后要通过法务大臣签字后才可执行死刑,毕竟是决定一个人生死之事,许多的法务大臣因为立场、政治等原因都不愿意充当“刽子手”,再加上法务大臣一般历任2年,会把这个“烫手山芋”交给下一任,以及别的原因,导致日本国实际执行死刑的案例屈指可数。
究竟执行应该用怎样的方式,死刑究竟有没有存在的必要?这个答案留给留给你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