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成年,杀的是我妈,有问题么?”(组图)
12月2日,湖南泗湖山镇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未成年人弑母案。
凶手吴某年仅12岁,还在上小学6年级。
当天晚上,母亲因为孩子抽烟、不肯好好学习,对孩子进行打骂。吴某随后拿起了菜刀,对母亲狂砍了20多刀…
后来外公回忆道:
“屋里到处是血,凳子都倒了,女儿浑身是血倒在地上,双手被砍断,手腕里的骨头露了出来,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伤口,头皮血肉模糊,身上至少二十多道伤口。”
遇害者(图源:新浪)
但整件事情最恐怖的,还不是弑母本身。
而是他在其后完全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悔恨、自责,哪怕难过之情。而是极其理智地处理了案发现场:
他把案发现场卧室的门反锁,藏起了钥匙。然后把沾满血迹的衣服换下,菜刀被扔到了屋后的鱼塘之中。最后,还用母亲的手机给老师发短信,说自己生病,第二天上不了学了。
案发现场(图源:新浪新闻)
这种事儿,哪怕很多成年人都不可能做到,更别提他还是个孩子…
与尸体过了一夜以后,吴某“穿戴整齐”,告诉前来询问的邻居:自己妈妈有事儿出去了。最后外公和警方发现母亲的遗体。吴则是事不关己地表示,母亲是自杀,和自己没关系。
身中20多刀,自杀?
在警察局,当所有证据都指向吴某的时候,他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刑。而动机只是“我就是恨她”。
吴某在警察局(图源:新浪)
然后,他还与自己的叔叔进行了如下对话:
-你把你妈妈杀了,你认为错了没有?
-错了……但是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妈。
-以后怎么办?
-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根据邻居回忆,当警察带孩子回案发现场了解情况的时候,他还在楼下笑,脸上没有一点害怕的表情。
男孩只有12岁,没有到刑事年龄,已经被警方释放,将有可能回到学校正常上学。
就和他自己预料的一样…
在我国,以及世界上很多国家,14周岁以下的孩子犯罪是完全不付刑事责任的。
各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 (图源:经济学人)
法律的逻辑是这样的:
判定一个人“违法”,需要违法者拥有“犯罪意识Guilty Mind”。即犯罪者在犯罪前是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
这是大多数国家设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原因:小孩子脑部发育不及常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那么理应不该被审判。
(图源:yale campus press)
但是,14岁这个标准,真的合理吗?
14岁的杀人犯,真的可以借口:我不懂事,就逃过法律制裁吗?
美国的少年犯(图源:juvenile)
在青少年犯罪判刑上,其实可以参考一下美国的做法。
美国大多数州是不存在最低犯罪年龄的。所以理论上,1岁的婴儿都可以被关进监狱。当然,实际情况并没有那么简单,美国人也不可能把婴儿扔进监狱。
那么他们是怎么做的呢?
在儿童被指控犯下重罪的时候,法院都会要求当事人进行认知水平测试。
(图源:Shout me crunch)
只有当一个孩子在犯罪前,对自己即将犯下的罪刑有明确的认识的时候,才有可能对他发起诉讼。
这个规定等于是扔掉了年龄限制,完全按照每一个孩子具体对犯罪的认知进行审判。让部分“早熟”、犯下重罪的孩子不至于成为漏网之鱼。
(图源:Huppertz and Powers)
2003年,华盛顿州的两个12岁孩子Evan Drake Savoie 和 Jake Lee Eakin,约了患有自闭症的同学Sorger到小树林玩。
图:受害人Craig Sorger
两人随后使用木棍和刀杀死了Sorger。现场非常可怕,用一名警察的话说“受害者的脑袋就像南瓜一样被砸烂”…
两名少年凶手随后串供、辩称自己无罪,但没能瞒天过海。
图:两名少年杀手
事发后,两个杀人犯被进行了认知水平测试,其中Eakin的智商达到了93,而犯罪行为也被法庭认为是有预谋有计划的。
根据这个结果,两人的年龄和认知能力就不能作为轻判的依据。
图:庭审
“12岁的孩子明白伤害和伤害某人意味着什么。所以法院不会把年龄作为考量要素。”——县法官
两名12岁少年最终都被指控一级谋杀罪。分别被判处14年,以及20年徒刑。并在成人以后转到普通监狱服刑。
(图源:journalist resource)
另一起案件,2001年,同样12岁的Christopher Pittman,在被祖父棍棒教育之后,用散弹枪杀害了自己的祖父祖母。
图:Christopher Pittman和他的祖父母
其后他把房子付之一炬,带着枪、狗、以及33元,开着祖父的车逃走。
在被捉拿归案之后,他还撒谎说是有黑人入室抢劫,而自己是无辜的受害者。当然这个谎言随后被揭穿。
图:庭审
在庭审上,男孩的辩护律师打出了年龄牌:男孩发育并未完全,不能按照成年人的标准审判。
但法院最后认为:
“鉴于上诉人被的犯罪行为的性质,这一论点并不令人信服。 上诉人策划了一次双重谋杀,并执行了逃生计划,还编造了一个虚假的故事。 上诉人的编造的故事是如此详尽,以至于在案发后的很长时间里都在影响执法部门执法。”
最后Pittman被判处30年徒刑。
在青少年弑母的惨剧发生以后,一些人把悲剧的原因归咎于缺少家庭管教。
这符合大家对留守儿童的印象:父母长期不在家,而祖父母对孙子孙女过于宠溺,使得他们缺少管教。所以应该让他们尽快返回社会,像正常孩子一样成长
但看完上面一些青少年犯罪的例子,以及这起弑母案,我们不难发现: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12岁的孩子,并没有我们想的那么无辜。
这里最大的问题不是那个孩子年龄是否太小,不能被判刑。而是他在杀人之前,主观上是否理解自己是在犯罪。
如果理解,就应该承担责任。
而通过现存的信息,我们其实可以看到,他的心智已经非常成熟。
他在杀人之后,为了躲避责罚,撒谎、丢弃凶器、处理犯罪现场。
这种冷血程度,真的不是普通的“年少”、“缺少管教”可以解释的。12岁,已经不是懵懂的婴儿了,对于生命,肯定会有最基本的理解。
而且全中国,和他一样的留守儿童有这么多,和他一样逃课、抽烟、当小混混的也不少。
但会去杀自己母亲的,能有几个?这个锅,留守儿童不背!
普通孩子,即便自私、叛逆,但对于杀人这样的事儿,还是会有底线的。
有一部分网友猜测,这个少年凶手,可能有反社会人格,漠视及侵犯他人的权益乃至生命,而不是不懂事。
那么,这么快就让他直接返回社会,甚至返回学校去上课,是非常不妥的。
图:曾经有少年犯被放回,然后又犯罪的案例
退一步说,如果觉得入狱太重,那么送进少管所继续管理教育,也比不管要好的。
即便法律永远消除不了罪犯,也应该保障其他守法公民的利益。
不能让杀人的成本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