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券商真狠,项目踩雷被罚,竟要员工赔偿3.36亿,被两地法院连续“打脸”
3.36亿是个什么概念呢?
年薪百万要工作335年!像上海陆家嘴汤臣一品这样的江景豪宅,几乎可以买4套。
九州证券的王某哲,估计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即将在步入“不惑之年”时会离这些钱这么近。
不是因为买彩票中大奖了,而是他被“老东家”起诉,要求赔偿公司这么多经济损失。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01
被“老东家”索赔3.36亿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例民事判决书。
九州证券因与王某哲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判决书显示,九州证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其此前向一审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为:
一、请求法院判令王某哲赔偿九州证券经济损失约3.36亿元;
二、请求法院判令王某哲退还已发项目奖金178.64万元及相关合理费用。
02
事情始末
九州证券在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曾就此事向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过诉讼。
在这次诉讼中,九州证券列举了一些“事实与理由”,并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相关内容显示,王某哲为九州证券工作人员。
2017年7月和9月,王某哲作为项目主要人员主持发行了“九州瀚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期和二期,一期本应于2018年7月26日完成清算兑付,但金银岛网络未能兑付。二期应于2018年9月清算兑付,但金银岛网络已经人去楼空,未能支付任何款项。
九州证券的两期资管产品未能如期向投资人兑付。
2018年底,九州证券“踩雷”金银岛项目的事情,曾在资本市场引起巨大关注。据相关资料,九州证券发行的两期资管计划规模分别为1.9亿元和1亿元,涉及104人和数十人。
在违约事件发生后,100多名投资人持续通过闹访,投诉、在监管部门静坐、举报等方式,耍求九州证券承担兌付责任。
监管部门(随后)向九州证券作出了停业整顿的行政监管措施。
03
法院驳回
九州证券在一审时,曾拿出十三项证据,但受理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九州证券的主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指出,九州证券主张是因王某哲工作失误,公司被监管部门采取停业整顿的监管措施,给公司产生不良影响,并产生了经济损失。
但其提交的《关于对九州证券采取暂停开展新的资产管理业务六个月措施的决定》未能体现相关问题与王某哲工作存在直接关系,且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包含领导决策、销售推广、制度落实等各方面,若仅由个体员工承担全部公司风险和责任,显失公平,公司的运营过程系各个机构集体共同决策、实施,不能简单推卸为由某员工独自承担。
与此同时,九州证券未能提交有力证据证明其公司被监管部门采取停业整顿的监管措施以及公司经济损失是由王某哲工作失误直接导致,即未能证明公司损失与王某哲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此外,九州证券未能证明王某哲为公司主要决策人或负责人,亦未能提交双方约定或向王某哲送达并公示的制度规定,即项目出现问题应当解除劳动关系或退还已发放项目奖金的依据。
九州证券二审上诉称,本案时间轴清晰,双方责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王某哲作为项目组负责人,应就项目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提到:
1.证监会已就相关项目责任做了定性,主要责任产生的原因均是因为项目人员在项目实施中未能勤勉尽责。
2.公司所有用印项目均需要走内部审批程序,但项目组人员才是项目的具体经办人,具体承担责任。
3.公司的损失已经实际发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构的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已经按照和解协议分批支付。
同时指出,一审法院仅仅以责任不应该全部由项目组人员即王某哲承担而驳回九州证券全部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且逻辑错误。已经发出去的项目资金应该退回。此外一审法院笼统的以证据不足驳回九州证券的全部诉讼请求,适用法律错误。
二审时九州证券再次提交四项证据,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九州证券的上诉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
二审判决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结果并无不当,法院依法予以维持。且此次判决为终审判决。
04
两地起诉
仔细梳理九州证券与王某哲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可以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
一开始,九州证券以王某哲为被申请人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2019年2月28日,朝阳仲裁委作出了不予受理通知书。
随后九州证券又向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王某哲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了异议,最终法院判决案件移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没多久,又有一份来自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公布。
其中提到,九州证券因与王某哲劳动争议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19)青0103民初1462号民事裁定,向西宁中院提出上诉。
青海西宁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接下来,更具戏剧性的一幕又发生了。
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时,九州证券提交中止审理并刑事移送申请书,要求对本案中止审理并以贷款诈骗罪移送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北京三中院认为,九州证券并未提交证据证明王某哲的职务行为涉嫌刑事犯罪,亦未就此向公安机关报案,故对九州证券的该项申请,不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