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国中女翘课搞援交傻遭白嫖2次,老爸气炸了(图)
台中市1名张姓男子在脸书认识小美(化名),谎称以1小时2500元价码从事性交易,小美信以为真却惨遭张男白嫖2次,后来小美又与脸书认识的潘男发生性行为,小美爸爸发现女儿翘课后得知此事,气得报警提告,张男遭判有期徒刑1年10月,而潘男处有期徒刑6月。
据判决书指出,张姓男子透过脸书认识年仅14岁的小美,为满足自己性慾,竟欺骗小美以1小时2500元之代价,与小美从事性交易,小美在108年10月时和张男在公园厕所内发生性为,但张男在性交易结束后并未付钱给小美。
事后张男换一个脸书帐号与小美联繫,小美表示上次未收到张男给的金额,故拒绝性交易,张男谎称这次会付1万2500元给小美,2人便到附近工地发生性行为,但张男依旧没有支付费用给小美,过没多久小美在脸书上认识潘男,小美到潘男住处发生行为,结果遭小美爸爸发现她翘课,询问后得知女儿遭张男白嫖又和潘男发生性行为,此事才东窗事发,爸爸气得报警提告。
法官审理时,张男坦承与小美发生性行为,但他表示他并没有明知小美未满16岁还与他发生性行为,他都有付钱给小美,并没有诈欺小美,小美反驳是张男说会给他钱他才答应和他发生性行为,勘查张男聊天纪录发现,张男确实没有给小美任何费用,另外潘男则表示他确实有带小美回家但没有发生性行为,但经勘查潘男的聊天纪录发现,2人确实又发生性行为。故不採信张男及潘男的说词。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小美是因为翘课被爸爸发现,此事才遭揭露,并非故意诬陷张男及潘男,且在审理时小美能完整阐述事实,无夸大的行为,认定小美证词足以採性,依以诈术使少年为有对价之性交行为罪,判张男有期徒刑1年10月,而潘男被依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处有期徒刑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