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过23条立法:英外相和跨国政界人士吁港府尊重基本法(组图)
香港立法会3月19日三读通过基本法23条立法,即所谓“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引发英国外交大臣和近80位政界人士的谴责。英国外交大臣卡梅伦表示,该法将进一步重创香港的自由与权利,他敦促港府尊重“基本法”,维护香港自治及法治。
英国外相卡梅伦 David CameronAP - Kin Cheung
“基本法”施行日期为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当天,用意是确立在“中英联合声明”之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地位。港府2003年曾著手立法,但在泛民主派极力反对下,暂时搁置。
中央社解释说:2020年起施行的港区“国家安全法”仅纳入“基本法”第23条部分罪行,包含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政府,而19日三读通过的法案则纳入了其余罪行并明定罚则。
香港通过的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 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英国外相卡梅伦今年2月底就曾发表声明指出:港府所提“基本法”23条立法草案不符合“中英联合声明”。 作为联合声明共同签署方,英国对香港负有责任;香港当局则有义务确保“国家安全”相关立法遵循国际标准,合乎“中英联合声明”及“基本法”。
卡梅伦19日重申,新法扩大解释“国家安全”和“外部干预”,这将给在香港生活、工作、从商的人制造更多困难。 在香港活动的国际组织、包括外交单位,也未能从新法获得确定性。
卡梅伦指出,香港国际都会的名声是建立在法治、机关独立、高度自治、保护自由与权利的基础上。 今天强行通过的法案将对这些基础造成深远影响。卡梅伦敦促香港当局尊重明载于“基本法”的自由与权利,并依循国际承诺及法律义务行事。
卡梅伦也提到:英国外交部官员曾向港府提出关切,这些关切包括但不限于港府扩大解释“国家机密”、严加惩戒言论相关罪行、国际组织在港业务面临被标签为“外国 干预”的风险,以及模糊指涉“外部势力”、纳入“外国干预”等新罪名,将冲击受“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保护的合法正当外交领事活动。
分析认为:新法内容还将加深如今普遍存在于香港社会政治领域的“自我审查”文化,言论、集会和媒体自由将持续受侵蚀。
香港通过基本法23条立法跨国近80位政界人士谴责
据总部位于伦敦的非政府组织“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提供的资讯,香港通过基本法23条立法后,近80位跨国政界人士联合发表谴责声明。
英国参与联署的包括前香港总督彭定康(Lord Chris Patten),前国家安全顾问芮基兹(Lord Peter Ricketts),前外交大臣聂伟敬(Sir Malcolm Rifkind)。另有英国国会跨党派香港事务小组正、副主席,工党籍国会下议院国际发展事务委员会主席柴萍恩(Sarah Champion),英国“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PAC)共同主席、前保守党党魁史密斯 (Iain Duncan Smith)等。
美国方面的联署人包括联邦众议院“中国问题特别委员会”共和党籍主席盖拉格(Mike Gallagher)及民主党籍首席议员克利什纳穆希(Raja Krishnamoorthi),众议院外委会印太小组主席金映玉( Young Kim)。
还有美国参议院外委会共和党籍首席议员里奇(Jim Risch)及成员卢比奥(Marco Rubio),国会及行政部门中国问题委员会(CECC)主席、众议员史密斯(Chris Smith)等。
此外,德国、法国、捷克、立陶宛、波兰、斯洛伐克、瑞典、丹麦、葡萄牙、西班牙、罗马尼亚、比利时、韩国、马来西亚、加拿大也有议员和前官员加入联署。
参与联署的跨国近80名人士呼吁各国政府团结一致,反对香港当局公然违背“基本法”、“中英联合声明”及国际人权法,并以政策支持海内外港人、向港府和北京相关官员究责。
声明还要求港府撤销国安法、停止起诉遭控触犯国安法的个人,并确保任何以国家安全为由对个人基本权利施加的限制皆必须合法、具正当性、符合比例原则。
针对港府的最新立法作为,“香港监察”执行长罗杰斯(Benedict Rogers)呼吁各国实施制裁、扩大援助港人,并确保香港的新法令不会被用于跨国镇压。罗杰斯也呼吁各国检讨香港的特殊地位,包括各国境内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