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租房给对方?澳洲税法怎么说?(组图)
孔小姐和柳先生租房同居多年,最近柳先生买了套自住房,100% 自己名字。孔小姐打算辞职,在家做全职bookkeeper。
因为房子纯自住,将来卖孔先生卖房时候不用缴任何资本利得税了。现先准备出租给配偶一间屋子当工作室,女方也表示愿意付租金。
男方因为房屋开销大于租金收入,还可以负扣税。好像非常合算,一举两得。
真的是这样吗?这里涉及了房产拥有和买卖阶段的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等方面。
首先,同居一年以上,不管有没有领结婚证,税法上都是按事实婚姻算。
其次,如果双方有真实的租房协议,女方租赁其中一间用于自己的home office,并且按照市价按时付租金给拥有产权的男方,可以认定为男方有出租房屋行为。
男方
租赁收入是应申报收入,同时可以抵扣相关的费用,包括部分贷款利息,房屋折旧,水电费等等。很有可能最后是支出大于收入,男方可以实现负扣税,合法降低个人所得税。
由于出租该房产一部分给女方经营生意,产生了应申报收入,所以将来在出售该房产时就不能全额的按照自住房算,也就是说不能完全免除资本利得税了,出租给女方那部分将来的增值部分要计算资本利得税。
女方
租金支出是生意的可抵扣费用,可以和她摄影生意的收入做抵扣。注意,大前提是女方基于生意目的真实地占用并使用了该房产的一部分。
女方更需要谨慎地保管好各种证明文件,比如生意和政府相关机构的注册地址是否是该处,和客户的签的工作协议是不是该处等,以便税局审计时候可以做到有理有据。
如果在违背事实情况下想钻税法的空子,动机纯属不纯,那很可能被请去喝咖啡了。
澳大利亚税务局每年都对各种投资房出租的不当抵扣行为给予严厉惩罚,比如:
▫︎ 共同拥有同一房产情况下夫妇为了给高收入的那一方更多税收优惠,从而不均等的分配收入和支出。
▫︎ 有些房子再贷款以后套现出来的款项被用作支付家庭成员的婚礼支出和海外休假,但当事人全额申报了再贷款部分的利息支出。
▫︎ 有些家庭推倒现有的投资房重新建造,他们将建造成本在当时的年份申报中按维修维护费直接全额抵扣。
所以,如果真正想要合理合法避税,应该提早布局,咨询专业人士,要有格局观念,而非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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