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广东女子被全村“欺负”一事,真相太戳心……(组图)
马上就要到农历新年了。
置办年货,购买新衣,走亲访友,样样都得跟钱打交道。
可是,广东汕头的一名女子,却因为“钱”和自己的村子闹翻了。
据红星新闻消息:
广东汕头某地区的徐女士称:自己莫名其妙地被村里取消了两万元的集体分红。
这是怎么回事?
徐女士说:
他们村里是集体经济,只要是村里的户口,就能享受村里的福利。
而前几年,他们村里的土地被承包了出去,因为效益不错,所以,村里人每个月都能收到400元的分红。
而今年更是涨到了每月800元,加上年终的1万多元分红,算下来,这一年她应该有2万多的福利。
可没想到的是,正当她满心满意地等着发钱时,却被当头泼了一瓢冷水。
她被告知,她属于“外嫁女”,不能享受这个政策,所以今年的分红要给她取消。
徐女士觉得十分不解:
自己哪里“外嫁”了?明明还在娘家啊,只是未婚生育了孩子,但户口还在娘家啊!
更何况,这么多年,大家又不是不知道她的情况,之前都没有取消,怎么今年突然就说她是“外嫁女”了?
她愤怒地说:
本身这个规定就不符合常理,男的可以娶外面的女性回来,娶回来的老婆可以享受村里的福利。
自己明明本来就是这个村里的人,也没结婚,怎么就要收回股份了?
这不仅极其离谱,更是欺人太甚。
她无法接受这一说法,认为村民此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于是向信访部门提交信访材料,希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当地街道办也快速做出了回应,称此事正在调查。
而这件事,也在网上掀起了强烈的反响。
很多网友纷纷表示:
村里的逻辑是,你给人生孩子了,哪怕你没打结婚证,哪怕你的户口还在村里,哪怕你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但你就是个外人。
一个外人,怎么能享受村里的福利呢?
于是,就算徐女士压根儿没有结婚,他们也急不可耐地要将她扫地出门。
至于之前为什么没有取消,那是因为没有人举报。
而今年,“有心人”举报后,福利一下子就没了。
想到这里,真的是让人细思极恐:
她未婚生子,不仅要承受外界的嘲讽和冷眼。
更让人心寒的是,连相处了几十年的娘家乡亲,因为眼红她这几万块的福利,都要联合起来欺负她。
这样的事还有很多。
我们随便扒开几条数据,就是扎心的一幕幕。
据第三期妇女地位调查显示,2010年,没有土地的农村妇女占比高达21%。
其中,因婚姻变动而失去土地的妇女占27.7%,人数超过2600万,而男性仅为3.7%。
而更令人愤怒的是,一些女性就算她们想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些相处了几十年的“父老乡亲”们,竟成了最大的阻力。
2024年4月,福建某村拆迁,按照规定,只要是本村的,都能获得补偿款和14平方的面积补贴。
但村里所有他们定义的“外嫁女”都没有获得这一资格。
对此,这个村子所有失去权益的女性都联合起来,打官司维权。
法律也判决她们胜诉。
然而,她们的胜利,刺痛了当地的村民。
即使官司打赢了,她们依然没有得到那14平方的土地补贴。
当地村民十分嚣张:
你去告啊,去告村委会,告赢了再来说这件事。
何其可悲。
对于他们来说,打官司赢了不算数,村规才是王道。
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村民们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侵占“外嫁女”的权益。
北京某律所妇女土地权益项目的负责人林丽霞说,“外嫁女”想要在本村维权是很艰难的。
之前山东的一女子,因为土地维权被判胜诉,但村民们不认。
一位男性村民喝了点酒,到她家里大闹,痛骂她赖在这里不走。
她们一家在当地很受孤立。
有着同样遭遇的,是内蒙古一个叫杨志军的女性。
1983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万丰村开始分地。
杨志军因为当时没有结婚,所以被分到了2.2亩地。
之后她结婚,生了女儿,一家三口仍然生活在村里。
但1985年,村长突然把他们的地都收了回去,说是根据相关规定,“外嫁女”的土地一律要收回。
她觉得很不公平,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但是,在维权的过程中,杨志军遭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
村民们不想分地给她,在争论中,他们对她拳脚相向,杨志军被打了一顿。
因为维权,她逐渐成为村里的异类。
在路上碰到相熟小姐妹,人家爱搭不理。开村民会时,二三十人围在院子里,从指手画脚到动手推搡。
很多人不解,明明她可以不靠这点土地维持生活,为何她还要如此坚持?
对此,杨志军说:
为什么要歧视妇女?我为什么不抗争?
如果人人都是麻木不仁的那种态度,那这种侵害还要蔓延多少辈,多少代人?
我就是村民,不是出嫁女。
这句话,振聋发聩。
太多太多的案例都在表明:
尽管全国很大,地大物博,但很多农村根本问题是一样的——对婚嫁女性的歧视和排斥。
据相关报道,在湖南某地,有个村的村规民约就规定,“年满28周岁的未婚女性,不得参与任何分配”。
不管你有没有结婚,户口在不在本地,只要满了28岁,村里该有的福利一分没有。
这样的规定,不只一个地方。
山东的马女士结婚后,户口一直在老家没有迁出去,这些年她也一直生活在村里。
后来,她接连生下了4个孩子,而这4个孩子的户口,她全部都落在了娘家。
等于说,她为这个村子带来了4个人口红利。
可是,整整十多年,别人每逢过年,都能享受到一大笔现金福利,唯独马女士一家,一分钱都没有。
一问理由,就说她是“外嫁女”,是不能享受村里福利的。
过去这些年,农村妇女的权益,成了一个总有争议却迟迟无法解决的问题。
农村在日新月异地发展,伴随而来的,是拆迁、分红、集体利益等经济问题。
而作为村庄里的女性,她们原本生于斯长于斯,理应享受当地的福利,却常常因为婚育,丧偶,大龄问题而被剥夺应有的权益。
甚至,“出嫁女”这个概念,早就不是“嫁了人”这么简单。
你没结婚,但你有孩子,那你终究是要出嫁的,不能分;
你结了婚,那你就是属于夫家的人,那更不能分;
你丧偶了,那你肯定会再婚,也不能分。
总之,“出嫁女”这个概念,就是薛定谔的猫,他们想安在你头上就安在你头上。
而婚姻的状态是流动的,他们会堂而皇之地利用这种流动的状态,名正言顺地剥夺属于你的权益。
2015年,四川省农业厅就出台了一个标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以户籍为主要标准。
你出生在这个地方,户口也在,就可以享有成员权益,因出生、嫁娶、收养、申请加入等情况,符合标准的都可以享有权利。
这个规定比较合理,也符合农村实际,相对公平。
即便有纠纷,因为政策明确,你至少可以去起诉,而且法院通常会支持。
有专家学者去四川广安调研,当地有征地拆迁,他们问村民,“女性结婚后户口还留在娘家,拆迁分了一套房,大家会不会有意见?”
村民说,“那有什么,只要人家户口在这里,别人没得说。”
这才是普法政策深入人心的具象化。
总有人说,现在女性的地位越来越高了。
但很多事例依然在表明,男女平权这件事,还任重道远。
男性会因为结婚生子,就被剥夺分红的资格吗?
男性会因为娶了妻,就连土地都没有了吗?
并没有。
这些问题,全部都被女性一力承担,在漫长的维权路上,她们经历过太多委屈、心酸和绝望。
她们不是被“泼出去的水”,她们是有着正当权益的人。
她们不是谁的附庸,她们配得到该有的一切。
都2025年了,有些人脑子里的裹脚布,早该拆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