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租户因“氛围感”遭室友驱逐!“你是个好人,但是...”(图)
维州一名租户对自己被室友从出租房中驱逐的奇怪原因感到困惑,并表示这是“明显的歧视”。
据Yahoo网站报道称,这位身兼两份工作的维州人因其“氛围”而受到室友批评,他称这是自己被驱逐的“明确原因”,其细节在终止租约通知信件的“个人发言”部分中被概述。
被该租户分享到网上的该通知信写道:“你看起来是个很好的人,但我和其他租户认为你不符合所期望和宣传的室友角色。我想要能成为朋友的室友,但由于你的工作时间表和个人态度,这似乎永远不可能发生。”
“我了解目前的租赁市场很难找到合适的房屋,因此我非常乐意帮你为其他物业写推荐信。”
“我只是认为你会更适合那些更安静、拥有隐蔽“氛围”的房子。”
(图片来源:Yahoo)
该室友(其父母显然是房东)还指出,驱逐的其他原因还包括“公共空间的卫生和晚上的噪音等小问题”。
担心自己找不到另一处租房
这名租户在三月份搬进这套据报是6个月租约的出租房。他在社交媒体上询问自己“隐士般的氛围”是否可以成为租约被终止的理由。
据悉,这名维州租户被告知有60天的时间搬出去。同时他也质疑,室友是否可以在租赁合同结束前近两周要求自己离开。
本周二,这位租户在Don't Rent Me的Facebook群组中发帖表示:“在我说出我有权完成租约后,我得到了‘但这是你想要的吗?’以及‘气氛会变得紧张,你真的愿意忍受这一切吗?’这样的评论。”
图文无关(图片来源:Yahoo)
“显然我也不是非常想在租约完后留下来,但我也不会提早两周去寻找房子,只为了满足他的自尊心。”
该帖子受到了很多关注,超过150人发表了他们对这一尴尬处境的看法。
“不能与你的室友成为好友并不是终止租约的理由。”一位网友写道,“他的行为就像小丑一样。”
另一人表示:“看起来他正试图在这种情况下尽可能地采取更圆滑的手段。如果你不得不再呆两周,那你也许可以留下来,但这似乎仍然会让你感到不舒服,这取决于你自己的选择。”
第三个人评论说:“实际上,一个打着两份工、很少在家里,而且不想要太多交际的室友听起来真是太棒了。”
根据维州消费者事务厅的规定,对于不到6个月的固定期限协议,最少需要60天的通知。而像是这名租户的情况,即6个月或以上(但不超过5年)期限的协议所需的最短通知时间则是90天。
(Ray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