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国两制”失去大陆民意 反送中的最大输家是台湾
近日香港因为《逃犯条例》修正案闹得社会大乱,见猎心喜的民进党隔海放火。蔡英文表示,这侵害了中华民国主权,“我们不会接受,我们也拒绝以修法为前提的个案移交”。而港府将条例暂缓杀人犯不必遣台,民进党仍骂说是缓兵之计,坚决反对这种披着司法外衣的政治图谋。
或许对部分港人而言,出于对人权受到侵犯的忧虑,想象着条例一旦生效,北京可能将异议人士遣送内地。但是37条允许引渡的罪名,都是万国公罪。并不涉及言论,民主,出版示威等。而整个事件因台湾而起,港男在台杀人分尸后离境,由于台港两地没有《逃犯条例》可循无法将杀人犯移送台湾受审,才有了后续的修法,不只送中也可送台。
对于香港政府司法互助的善意,几个月前还乐观其成的民进党政府,现在又转向支持罪犯不必回台受审,甚至无限上纲到“一国两制”,事实上,这种昨是今非、左脸打右脸的表现,令人匪夷所思。莫忘,曾在台酒驾杀人的英国人林克颖,后来又潜逃英国,而苏格兰高院竟判决此人不必回台服刑,引全台公愤,若民进党政府捍卫主权,为何至今却毫无作为呢?
何况,若送中等于侵犯主权,类似的逃犯条例两岸之间早就有,叫做《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在马政府时期就签署了。而不久前,台籍诈骗犯被西班牙警方移送大陆,民进党政府还抗议要依两岸共打协议将罪犯送回台湾。而共打协议的政治基础是“九二共识”,如果承认“九二共识”就是接受“一国两制”, 那卖台集团不就从马英九换成了承认两岸共打的法务部?同此逻辑,“九二共识”是在李登辉任内达成,难道二十七年前,台湾已经开始施行“一国两制”?若论出卖主权,李摩西不也成了中共同路人?
试想,民进党若真与港人同呼吸共命运,为何最近修法将香港也纳入外患罪的适用范围? 说到底,用“今日香港明日台湾”恫吓人民,不过是借他人主场老调重弹。然而,不接受“一国两制”何尝只是港台两地的民意,当“两制”难保“一国”,反对“一国两制”的大陆人其实更多, 而台湾社会对此毫无洞察,不分蓝绿一方面不断强调自己的民意,另一方面又全然无视大陆的民意,甚至认为反台情绪只是政府导演,这种对形势的错判,让越来越多的大陆民众,不要说对“台独”反感,连和统都已不报希望。
昔日一国两制“本是邓小平为台湾的制度设计,最后付诸香港。近年香港本地青年反中情绪高涨,让北京受挫。但香港问题牵扯国际承诺,大陆不会轻易改变。 至于台湾,大陆实力上升与是否延续一国两制政策并无必然矛盾。但对北京而言,两制的前提是一国。当年台湾反对”一国两制“,是欲以”良制“求统,时过境迁,民进党拒绝接受两岸同属一中,国民党的”一中各表“也已经转向独台偏安,在此情况下北京还会重蹈香港的覆辙吗?
因少数无良政客煽动反中撩起仇恨之火,当昔日”台湾最美风景是人“的肯定句变成了疑问句甚至否定句,”一国两制“已经愈发不被大陆人民接受,而还在为捡到枪窃喜的民进党与拿香跟拜的国民党,借反送中异口同声地谴责北京,殊不知已经台湾带向更加危险的境地,当大陆只剩统一一志, “一国两制”已与台湾渐行渐远………